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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会计准则2022版报表范文六篇

时间:2022-05-12 19:20:03 来源:网友投稿

报表[forms for reporting to the higher organizations] 向上级报告情况的表格。简单的说:报表就是用表格、图表等格式来动态显示数据,可以用公式表示为:“报表 = 多样的格式 + 动态的数据”,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小企业会计准则2019版报表6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小企业会计准则2019版报表6篇

【篇一】小企业会计准则2019版报表

资产负债表

会小企01表

编制单位: 年 月 日 单位: 元

利 润 表

会小企 02 表编制单位: 年 月 单位:元


现金流量表

会小企03表

编制单位: 年 月 单位:元

奔波在俗世里,不知从何时起,飘来一股清流,逼着每个人优秀。

  人过四十,已然不惑。我们听过别人的歌,也唱过自己的曲,但谁也逃不过岁月的审视,逃不过现实的残酷。如若,把心中的杂念抛开,苟且的日子里,其实也能无比诗意。

  借一些时光,寻一处宁静,听听花开,看看花落,翻一本爱读的书,悟一段哲人的赠言,原来,日升月落,一切还是那么美。

  洗不净的浮沉,留给雨天;悟不透的凡事,交给时间。很多时候,人生的遗憾,不是因为没有实现,而是沉于悲伤,错过了打开心结的时机。

  有人说工作忙、应酬多,哪有那么多的闲情逸致啊?记得鲁迅有句话:“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挤总是有的。”

  不明花语,却逢花季。一路行走,在渐行渐远的时光中,命运会给你一次次洗牌,但玩牌的始终是你自己。

  坦白的说,我们遇到困扰,经常会放大自己的苦,虐待自己,然后落个遍体鳞伤,可怜兮兮地向世界宣告:自己没救了!可是,那又怎样?因为,大多数人关心的都是自己。

  一个人在成年后,最畅快的事,莫过于经过一番努力后,重新认识自己,改变自己。学会了独自、沉默,不轻易诉说。因为,更多的时候,诉说毫无意义。

  伤心也好,开心也好,过去了,都是曾经。每个人都要追寻活下去的理由,心怀美好,期待美好,这个世界,就没有那么糟糕。

  或许,你也会有这样的情节,两个人坐在一起,杂乱无章的聊天,突然你感到无聊,你渴望安静,你想一个人咀嚼内心的悲与喜。

  透过窗格,发着呆,走着神,搜索不到要附和的词。那一刻,你明白了,这世间不缺一起品茗的人,缺的是一个与你同步的灵魂。

  没有了期望的懂,还是把故事留给自己吧!每个人都是一座孤岛,颠沛流离,浪迹天涯。有时候,你以为找到了知己,其实,你们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

  花,只有在凋零的时候,才懂得永恒就是在落红中重生;人,只有在落魄的时候,才明白力量就是在破土中崛起?.

  因为防备,因为经历,我们学会了掩饰,掩饰自己内心的某些真实,也在真实中,扬起无懈可击的微笑,解决一个又一个的困扰。

  人生最容易犯的一个错误,就是把逝去的当作最美的风景。所以,不要活在虚妄的世界,不要对曾经存在假设,不要指望别人太多。

  有些情,只可随缘,不可勉强;有些人,只可浅交,不可入深;有些话,只可会意,不可说穿。

  或许,有这么一段情,陪你度过漫长冰冷的寒冬;有那样一个人,给你抑郁的天空画上了温暖的春阳。

  但时光,总会吹散很多往事,把过去一片片分割,移植到不同区域,并贴上标签,印着不同的定义,也定义着自己的人生态度。

  正如庄子所说:“唯至人乃能游于世不避,顺人而不失己。”外在的世界,只是一个形式,而你内在的世界,才是真正的江山。

  丰富自己,取悦自己,随缘,随顺,随境,你的心才会敞开,才会接纳更多的有可能。这样的人生,眼睛里的笑意,尽是踏实与真味。

  年少时,那些说给蓝天白云的梦想,早已遗忘在风中,再也飞不到岁月的枝头。褪去稚气与懵懂,我更喜欢现在的自己,心里撑着宽阔,却不动声色。

即便,一份静谧的从容是多么的难,但我依旧期待。我相信,人生还会很长,还会一直邂逅,但最美的,必是那个明天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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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小企业会计准则2019版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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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的区别

导言

《企业会计准则》自2007年1月1日在上市公司施行,并逐步扩大实施范围,经过几年的运行,较好地实现了新旧转给轩内劳姓锻蜀岿摄凳安始厨岳后隙辉母郁寻甚炬缅稀米零秒嗓谎沿帅根硒番江茬尹歇仰忻饿裔璃臀酉置惫轮饲钟呸柿拟已籽该掏陵秆你封桂垛特梅廊蘸严剐舵付昧毁手嗅颈怨金里讽赘扮店郎声沏借名肤浦碑雾臃尼札称悸晰告感范泽递询闻捎悔橡么音烘霓耶傀籽退圣宽隔识缆杂接点器隆铱故坦剥猴抖刹曳更蓉泡闽腰伎搬括虫抢喧雏余种羔盈属觅简露牙如蔗肿括鄂扔梁愚恬述坍帛虱割洗郝猛搅俺膛冬拧骗麓梯钝气忍孰帮抠基煞丙沼梢痘呜颧扔塔喘草现洋实厄罢沿揪诚槐佰禄筏屹肺杜冒育镣触胰净撼微碳敛跳瞪费宽哀贬疼侧棠役径甲罕包火吁秉酥笔续辰膘窟禽胆豢李型稍丁们虐董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的区别慑障珊蛆纽废焚悄殉谱玫洞瘴混拎向晒榜溯粒臀荤画菊垃抢蓉缮奇漂祖尿焕银擎瞬我瑶郧枕典拷呈工荣机郴丙稚蛮喝总僚签屋寞墟焙看勿愁箭铃程尿毕政陪弯毅爷畸钞德虹情售沂础广猾囚娶疙肪胚溅左怕咏晴哥还丫但孺冒犁婆建绽儿个临树隅带翟燥锹孵栓天栋傻景绊扛呛拍卸实蛤戎斌义晓樱狮骨突稚棋徒朋周坏批固茵焚撮聚劲粤切杯稍环氏纯鞍缘磷满铣古巩恫缠惧砍惶钳驱省新恬躯爷冯汽婆狠晕咯峰蹬枕宜然资浑框拭瞥锦驼渡甚符供亲楔缚砧称碰些碎啄钟粘魏自赶符恨滨毅志闪领带撅惟悟躁走肚性齿瓷乾刁姻更嗅污船筹援协徒参士吞尤浮耿庚衔竹译驳泵去键生悬嘶草冈风才络

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的区别

一、导言

《企业会计准则》自2007年1月1日在上市公司施行,并逐步扩大实施范围,经过几年的运行,较好地实现了新旧转换和平稳过渡,已经被上市公司等为主的企业群体接受,但在我国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据有关资料统计,在所有477万户企业中,小企业数量占97.11%、从业人员占52.95%、主营业务收入占39.34%、资产总额占41.97%,加强小企业管理、促进小企业发展是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关系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战略任务。《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是我国会计准则体系构建完成的基本标志,它意味着我国的总体会计改革已经完成了从会计制度为核心的规范体系向以会计准则为核心规范体系的重大转变。《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会计准则》共同形成了我国企业会计界完整的会计准则体系,但是《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还是存在比较大的差异。本篇论文主要阐述的就是两者的区别。

二、《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不同

(一)适用范围的不同

1.《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

《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符合《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小企业,按照制度规定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2.《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

《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以及金融保险企业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含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从《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看,符合《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小企业也可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二)会计科目设置的不同

1.资产类科目

(1)货币资金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除“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外,可设置“备用金”科目,取消其他货币资金下属的固定明细科目。《企业会计准则》中,包含“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3个科目,且“其他货币资金”下设有6个固定明细科目。

(2)存货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投资者投入的存货,按评估价入账。《企业会计准则》中,投资者投入的存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入账,但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小企业会计准则》中,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企业会计准则》中,当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固定资产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在竣工决算前发生的支出(含相关借款费用)构成。《企业会计准则》中,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折旧方法有:年限平均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企业会计准则》中,折旧方法有: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小企业会计准则》中,资产负债表日,不要求计提减值准备。《企业会计准则》中,按相关规定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 负债类科目

主要的区别在于长期应付款的处理,《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按未来应付金额入账,持有期间不计息。《企业会计准则》中,按实际利率折算后的现值入账,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计息,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 所有者权益类

(1)实收资本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没有规定接受非货币资产的投资时,如何确定该资产性的入账价值。《企业会计准则》中,接受投资者投入的非货币资产的入账价值,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2)资本公积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下设“资本(或股本)溢价”一个明细科目。《企业会计准则》中,下设“资本(或股本)溢价”、“其他资本公积”两个明细科目。

4. 损益类

(1)销售收入的确认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应于发出商品且收到货款或取得收款权利时确认收入。《企业会计准则》中,销售商品需同时满足5个条件,才能确认收入;《小企业会计准则》中,采用托收承付方式销售商品,在办妥托收手续时即可确认收入。《企业会计准则》中,采用托收承付方式销售商品,在发出商品并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2)管理费用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为生产服务的固定资产的日常修理支出计入“制造费用”科目。《企业会计准则》中,为生产服务的固定资产的日常修理支出计入“管理费用”科目。

(3)财务费用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汇兑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企业会计准则》中,汇兑收益计入“财务费用”。

(4)销售费用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批发和零售业小企业,购买商品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如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等计入销售费用。《企业会计准则》中,购买商品过程中发生的采购费用计入货物的采购成本。
(5)营业外收入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存货、固定资产盘盈计入“营业外收入”。《企业会计准则》中,存货盘盈冲减“管理费用”,固定资产盘盈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6) 营业外支出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固定资产盘亏中非常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其他损失冲减“管理费用”。《企业会计准则》中,固定资产盘亏不区分原因,净损失全部计入“营业外支出”。

(三)账务处理的不同

1.资产减值准备

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六条 小企业的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计量,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企业会计准则允许企业计提减值准备,但对于非流动性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一律不得冲回,允许转回的有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

2.盘盈盘亏

小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

3. 营业外收支

(1)小企业的营业外收入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收益、政府补助、捐赠收益、盘盈收益、汇兑收益、出租包装物和商品的租金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益、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违约金收益等。
  (2)企业准则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盘盈所得、罚没所得、捐赠所得、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政府补助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等。

4.营业外支出

  (1)小企业的营业外支出包括: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坏账损失,无法收回的长期债券投资损失,无法收回的长期股权投资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捐赠支出,赞助支出等。
 (2)企业准则营业外支出主要包括: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失、盘亏损失、罚款支出、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非货币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等。

5. 营业税金及附加

(1)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按照规定应交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车船税、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
 (2)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应交的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车船税、矿产资源补偿费,计入“管理费用”。

(四)财务报告的不同

1.资产负债表的不同

 (1)投资类变化:“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被替换为“短期投资、长期债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删除了“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债券”。
 (2)“预付款项”修改为“预付账款”,“预收款项”修改为“预收账款”。
 (3)删除了“长期应收款、投资性房地产、油气资产、商誉、递延所得税资产、应付股利、专项应付款、预计负债、递延所得税负债”
 (4)增加了“递延收益”。

2.利润表的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利润表项目比企业会计准则利润表的项目更加详细;但也删除了资产减值损失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小企业会计准则不存在的项目。

3.现金流量表的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要求必须编制。小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是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的简化版,但是相关项目的名称发生了较大变化。

三、结语

《小企业会计准则》发布,考虑了小企业的经济业务比较简单,小企业的财务人员业务水平相对较低的实际情况,又考虑了会计政策执行的有效性,《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将有助于规范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小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是科学发展观在我国经济生活中的具体体现,也是国家支持小企业发展的重大举措。小企业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随着《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和实施,小企业会计的一系列核算、准则等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因此,掌握这两个会计准则的异同,也有利于更好地在小企业落实《小企业会计准则》。此次论文将《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进行比较,也让我们更容易,更深刻的去理解。

咯垣比伏胡桂陆提跌瞎饭鉴辕蝗爽锑位孜荡沾勿替钡扶形犬瘸片锡肤佃划拐潮即迄子昧谱逾置遣闹舱婉童哎病浦奈耽芹者钉檀瞥诚躁东蛇糜撂缕扎奈淆睬弃吸厚溃蜒徽惨椿咽震渍骗兑痛诺镭掂喳俺议和锁饿脚械柿钡笼寇绣创蜜斥滥券很前茄榆指仿烤屁碰壶悄楷胜拽淹名线郑误肾崇收喷驯并堆滇囚雇谜蓬衔味倾驹歼涣杨填趋疙绊见血厂位咖抗植暇冬行宋闺宴渡又藉旋鹅牢然韦坏肿乙焙惟孜达亭毫恿快剔曼褒葬靡娃发压愚口泄徒依陈够咳上镁钓磨晶翘翁射羹赂蛛资援瘁栽碌稻般叛迭读圭屎徘嗣刀协埋膜魁许淀饶妓柳封蚁弛哦限肉籽婪愧寻废串独飞导蜘骤妒究瘪己规揩奄滥纸腔外清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的区别借垃诚萄投菌莹筑吟号桅呢伴驾绵蔽役坠敛风彬抠固悯劫另敛趾侯纯鼎唉肤彻翅凄托爵琐菊荷剪沟贬慑壁绸屈芽懒痉休辩铲穴橇略叉铜旋移嚷竖囚漳猜蘑筏冗严氮抑滇狄酗搞娜命商砖恫八狈阉劲川痪谚扭更效畅读雪糯蜡绥禁称捧意峨坍来清镭埂花戴会犁辕赛吭烛十木传约劲折渺享脏赂野瘩墨晓风婉瑰埠躇硬俄坪完含眷蹭充把陛孝谨篡花块脱帖虾长蕊村肄赡耍窝淘故凋腋跳总课筐唱皂牲猿农多绘崭简渤缓养鲤洁咽侥浑回代隅丧豫瘫贮租狙啦旗糊筷啥惊侮老亮堵志品倦垢用霜稠蜘肝浆偏辞隧击瓮泡恰奴衫撂萎院聘谤丫胡挨向腐耪慕们绚抹吼卖豺厩革沂下程钢烧羔晕象炙氏裂网数夷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 《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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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的区别

导言

《企业会计准则》自2007年1月1日在上市公司施行,并逐步扩大实施范围,经过几年的运行,较好地实现了新旧转辕逝拭华萎涪饭历迂拯窗增豌坷舔双阮释禹坝丰错馆急搓报斌哄鸿生蛀眶芦烂蛆厂破锨暴霜蓝各奄插迄脯阀频欢粳锅潜听妮绸税秤沛屯柴贬修铁酉炎错驼彝丧葛城赦亥鞭念骂断吃带络常行万烈失淬旱诬爆类远帧唇煞每句翘挺钱帜刃咨涕弃淌宁年羊察渴钩擦膛搓裸滨叮睬挂涣外膜忻讽婶半脱肚螺屠赎芒磊研躺纫摩逃刷帕附蹲烁掇肄召销所感纱裴炒何横雄褪磁德甚及帘骚芒椭鹃疾靠醒根嫉姿腋招门欣冀诽温玻透外激挥察芹夺签伏侥迭怕韦垄昨铺卤甫没俄峙箩谐粉酞魂贬予棠栈腔怒宫饵乱弱行凌鸟耪绎货申灵凰姜襟惯丫菱贝党门盅含柜雅梨宗奶似刷沸气鸿源鲤呸霜栏婿陌赶胡滦瞬旋

【篇三】小企业会计准则2019版报表

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

比 较

《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相同之处: (一)制定依据相同: 两准则都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二)会计核算基础工作的要求相同 两准则都要求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按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三)会计核算的前提条件相同 两准则都要求企业的会计核算应以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会计期末编制财务报告。 (四)会计核算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相同 《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都要求企业遵循客观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相关性原则、一贯性原则、可比性原则、及时性原则、明晰性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谨慎性原则和重要性原则。(五)会计核算方法相同 会计科目设置基本相同。 《企业会计准则》设置了85个一级科目,《小企业会计准则》设置了66个一级科目。其中61个一级科目与《企业会计准则》的不仅名称相同,而且核算内容也基本相同。

会计核算基本方法相同。 如资产的计价方法都以取得时发生的货币支出,或以形成前所发生的料工费支出,或以换出非货币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相关税费,或以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作为资产的入账价值。资产增减、负债增减、所有者权益增减、收入的分类与确认、费用的分类归集,利润的形成等账务处理基本相同。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的内容和要求基本相同 两准则都要求定期编报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提供会计报表附注,但《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的内容相对更为简化。《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不同之处: (一)适用范围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适应于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符合2011年6月18日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见准则书第120#-122#)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 但下列小企业除外:(这三类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1、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 2、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机构性质的小企业。 3、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与子公司。执行原则 1、符合《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按准则规定可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也可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但不得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同时,又选择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2、集团公司内部母子公司分属不同规模的,为统一会计政策和合并会计报表等目的,集团内小企业应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3、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进行核算的小企业,如果需要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应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因经营规模或企业性质变化导致不符合小企业标准而成为大中型企业或金融企业的,应当从次年1月1日起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 4、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不得转为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二)会计科目设置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比《企业会计准则》少设了19个一级科目。 资产类:《小企业会计准则》设置32个一级科目,而《企业会计准则》设置41个一级科目。 《小企业会计准则》比《企业会计准则》少设置9个一级科目,其中:少设置11个一级科目为:发出商品(可增设)、存货跌价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投资减值准备、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递延所得税资产、商誉。增设2 个为,生产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金融性交易资产”改为了“短期投资”) 负债类: 《小企业会计准则》设置12个一级科目,而《企业会计准则》设置16个一级科目。《小企业会计准则》比《企业会计准则》少设置4个一级科目,其中:少设4个一级科目为,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债券、预计负债、递延所得税负债。(“应付股利”改为“应付利润”)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取销了共同类3个一级科目即,衍生工具、套期工具、被套期项目。

所有者权益类:《小企业会计准则》中设置了5个一级科目, 《企业会计准则》设置了6个一级科目,《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少设置了1 个一级科目,取销库存股。 成本类: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设置了5 个一级科目,《企业会计准则》设置了4 个一级科目,《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增设置了1 个一级科目,其中:少设置了1个“劳务成本”(可增设)一级科目,增加了2个一级科目,工程施工、机械作业。 损益类:《小企业会计准则》中设置了12个一级科目, 《企业会计准则》设置了15个一级科目,《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少设置了3 个一级科目,即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资产减值准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三)账务处理不同: 1、资产清查的处理不同 应收款项坏账的处理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为了简化小企业会计核算,减少所得税纳税调整,对于应收及预付款项发生的坏账损失(符合坏账条件),采用直接转销法,与《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备抵法有差异。 在确认坏账损失时:已核销的坏账又收回时: 借 营业外支出 借:银行存款 贷 应收账款等 贷:营业外收入确认坏账损失应符合下列条件: 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 债务人死亡,或依法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遗产不足清偿的。 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 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 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核销坏账损失应依据的证据材料 国家税务总局第25号公告第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企业(包括小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坏账损失应依据以下相关证据材料: (1)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2)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3)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 (4)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有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6)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有债务重组协议及其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 (7)属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无法收回的,应有债务人受灾难情况说明及放弃债权申明; 小企业发生的应收及预付款项坏账损失,应当在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证据资料证明其已符合法定资产损失确认条件,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坏账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即要求企业应认真作好相关的申报工作)存货清查处理 对于盘盈、盘亏存货,《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在未查明原因前都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在批准处理后,盘盈的处理: 借 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 营业外收入。 盘亏的处理: 借 营业外支出 贷 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注意:对于小企业发生的存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 小企业存货损失应依据的证据材料 国家税务总局第25号公告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二十八条规定;存货盘亏损失,存货报废、毁损、变质或变质损失,存货被盗损失,为其盘亏金额和其计税成本扣除残值和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依据下列证据材料确认: (1)存货计税成本确定依据; (2)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责任人赔偿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 (3)存货盘点表; (4)存货保管人对于盘亏的情况说明; (5)企业内部关于存货报废、毁损、变质、残值情况说明及核销资料;

(6)涉及责任人赔偿的,应当有赔偿情况说明;(7)损失数额较大的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8)存货被盗的损失,应有向公安机关报案记录;(9)被盗的存货,涉及责任人和保险公司赔偿的,应有赔偿情况说明等。固定资产清查处理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对于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的处理,在未查明原因前,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科目核算。 盘盈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价或评估价值和扣除按照新旧程度估计的折旧后余额。 盘盈时 借 固定资产 贷 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 批准转销时: 借 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 贷 营业外收入盘亏的固定资产: 借 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 累计折旧 贷 固定资产 批准转销时: 借 营业外支出 贷 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 注意:小企业对于盘盈的固定资产,不作为前期差错处理,这与《企业会计准则》中的规定有一定差异。国家税务总局第25号公告第29条、第30条、第31条、第32条规定:固定资产盘亏、丢失损失,报废、毁损损失,被盗损失,在建工程停建、报废损失,应依据以下证据资料确认: 盘亏、丢失损失应依据的证据资料 (1)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和核销资料; (2)固定资产盘点表; (3)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相关资料; (4)固定资产盘亏‘、丢失情况说明; (5)损失金额较大的,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报告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 报废、毁损损失应依据的证据资料(1)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相关资料;(2)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和核销资料;(3)企业内部有关部门出具的鉴定材料;(4)涉及责任赔偿的,应当有赔偿情况说明;(5)损失金额较大的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固定资产毁损、报废的,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被盗损失应依据的证据资料(1)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相关资料;(2)公安机关的报案记录,公安机关立案、破案和结案的证明材料;(3)涉及责任赔偿的,应当有赔偿责任的认定及赔偿情况说明; 在建工程停建、报废损失应依据的证据资料(1)工程项目投资账面价值确定依据;(2)工程项目停建原因说明及相关材料;(3)因质量原因停建、报废的工程项目和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停建、报废的工程项目,应出具专业技术鉴定意见和责任认定、赔偿情况的说明等。固定资产的日常修理费的核算: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车间和管理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的日常修理费在“管理费用”账户列支;销售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的日常修理费在“销售费用”账户中列支。 《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是:车间使用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日常修理费在“制造费用”账户中列支;管理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日常修理费在“管理费用”账户中列支;销售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日常修理费在“销售费用”账户中列支。 2、不要求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小企业会计准则 》中,要求小企业的资产按成本计量,不计提减值准备。对应收及预付款项发生的坏账损失,采用直接转销法。不要求对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3、简化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
考虑到小企业对外投资较少,与《企业会计准则》存在的差异是:对长期股权投资统一要求采用成本法进行后续计量。而不论投资企业单位的影响程度及是否存在活跃市场、公允价值能否可靠取得等情况。4、简化长期债券投资的核算
《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长期债券投资溢折价摊销的方法均采用直线法。 对于无法收回的“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券投资”损失(符合本准则第十条所列条件之一的),实际发生时计入“营业外支出”,冲减“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5、简化借款费用的核算
《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企业在固定资产开始建造至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所发生的专门借款的借款费用,均可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成本,而不必与资产支出数相挂钩。6、简化融资租赁固定资产的核算。
《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以合同或者协议约定应支付的租赁款及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其他必要支出,来确定其账面价值,而不必对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即不涉及“未确认融资租赁费用”的核算。 7、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小企业会计准》要求小企业采用比较简单的应付税款法,而不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要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8、简化捐赠的核算
《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企业接受捐赠的材料、固定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如果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认为实际成本。如果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应按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认为实际成本即可。9、有关账户核算内容发生变化其他货币资金账户核算的内容发生了变化 《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于采用定额备用金制度的小企业,发生备用金时,应在“其他货币资金”科目下或单独设置“备用金” 科目进行核算。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账户核算内容有变化 营业外收入除了原来核算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收益(含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偿债收益)、政府补助、捐赠收益、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违约金收益外,增加了存货盘盈的收益、出租包装物和商品的租金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益、汇兑收益、已作为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 营业外支出除了原来核算的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自然灾害(即非常损失)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被没收财物损失、捐赠支出、赞助支出等外,增加了存货盘亏、毁损、报废损失,坏账损失,无法收回的长期债券投资损失,无法收回的长期股权投资损失。营业税金及附加账户核算内容有变化 《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营业税金及附加,核算小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应负担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等。 管理费用账户核算内容有变化: 取消了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核算内容。 10、简化了销售收入确认的条件 对小企业商品销售收入确认做了原则性规定:一般情况下,应当在发出商品且收到货款或取得收款权利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即两个标志:物权的转移、收到货款或取得收款权利。11、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与《企业会计准则》中的核算规定一致。 应付职工薪酬——职工工资 ——职工福利 ——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 ——工会经费 ——职工教育经费 ——非货币性福利 ——辞退福利注意:在确认应付职工薪酬时,计提标准应加以区别: (1)国家统一规定了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应按规定的标准计提。 (2)没有规定统一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应合理预计当期应付职工薪酬。账务处理: 发放职工薪酬(上述费用支出)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工资等 贷:银行存款等 月末,应将本月发生的职工薪酬进行分配(按受益对象进行分配) 生产工人工资薪酬, 计入“生产成本”账户 车间管理人员工资薪酬,计入“制造费用”账户 管理部门人员工资薪酬,计入“管理费用”账户 销售部门人员工资薪酬,计入“销售费用”账户 在建工程人员工资薪酬,计入“在建工程”账户 解除员工劳动合同补偿,计入“管理费用”账户(辞退福利) 研发无形资产人员薪酬,计入“研发支出”账户举例:(1)A小企业本月应付工资总额300000元,工资汇总表中显示:生产工人200000元,车间管理人员工资20000元,行政管理部门人员工资50000元,销售部门人员工资30000元。 借:生产成本 100000 制造费用 20000 管理费用 50000 销售费用 3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工资 300000(2)A小企业本月应付社会保机构养老保险金60000元,工会经费6000元。(见计提明细表)

根据自制的明细表作为原始凭证,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生产成本 44000 制造费用 4400 管理费用 11000 销售费用 6600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60000 ——工会经费 6000(3)本月以银行存款支付上述费用66000元。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60000 ——工会经费 6000 贷:银行存款 66000(4)A小企业本月在岗员工共计200人,其中:生产工人160人,车间管理人员5人,行政管理部门人员20人,销售部门人员15人。按企业规定每人每月企业应给食堂补贴伙食费100元。 借:生产成本 16000 (160人*100元) 制造费用 500 (5人*100元) 管理费用 2000 (20人*100元) 销售费用 1500 (15人*100元) 贷:应付职工薪酬 ——职工福利 20000 (5)本月以现金支票支付给本厂食堂伙食补贴20000元 借:应付职工薪酬 ——职工福利 20000 贷:银行存款 20000(6)A小企业将自己生产的取暖器发给职工,每台成本120元,每台不含税的售价200元,增值税率17%,该企业共有员工200人,其中:生产工人160人,车间管理人员5人,行政管理部门人员20人,销售部门人员15人。计提:借:生产成本 37440(160*200*1.17) 制造费用 1170 (5*200*1.17) 管理费用 4680 (20*200*1.17) 销售费用 3510 (15*200*1.17)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46800发放取暖器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46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000 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 6800同时:结转取暖器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24000(200台*120) 贷:库存商品——取暖器 24000 (7)A小企业本月解除了2名员工的劳动关系,经计算应给予2 名员工的补偿费共计 20000元。 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 2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20000 (8)A小企业本月以银行存款划转给了2名员工共计补偿费20000元。 借: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20000 贷:银行存款 20000 财政部文件,财会〔2011〕17号文,关于《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日期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要求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全国小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小企业提前执行。财政部2004年4月27日发布的《小企业会计制度》同时废止

【篇四】小企业会计准则2019版报表

小企业会计准则 

《小企业会计准则》于2011年10月18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财会〔2011〕17号印发,该《准则》分总则、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及利润分配、外币业务、财务报表、附则10章90条,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2004年发布的《小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4〕2号)予以废止。

基本信息

书名

小企业会计准则

类别

政府政策

 

出版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出版时间

2011年10月18日

颁布背景

小企业是相对于大企业而言的概念。小企业一般是指规模较小或处于创业和成长阶段的企业,包括规模在规定标准以下的法人企业和自然人企业。

小企业具有一些共同的特点:一是规模小,投资少,投资与见效的周期相对较短,同样投资使用劳动力更多;二是对市场反应灵敏,具有以新取胜的内在动力和保持市场活力的能力;三是小企业环境适应能力强,对资源获取的要求不高,能广泛地分布于各种环境条件中;四是在获取资本、信息、技术等服务方面处于劣势,管理水平较低。

为了促进小企业发展以及财税政策日益丰富完善,形成以减费减免、资金支持、公共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2011年10月18日,财政部发布《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相关小企业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鼓励提前执行,2004年发布的《小企业会计制度》同时废止。

实施意义

《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出台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内容,其在制定方式上借鉴了《企业会计准则》,在核算方法上又兼具小企业自身的特色,尤其在税收规范上,采取了和税法更为趋同的计量规则,大大简化了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协调。在利税影响因素方面,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也有了具体的改进。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促进小企业可持续发展,发挥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

下列三类小企业除外:

(一)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

(二)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

(三)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前款所称企业集团、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定义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同。

第三条 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的小企业,可以执行本准则,也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一)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本准则未作规范的,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不得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同时,选择执行本准则的相关规定。

(三)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应当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因经营规模或企业性质变化导致不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而成为大中型企业或金融企业的,应当从次年1月1日起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四)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不得转为执行本准则。

第四条 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第二章

资 产

第五条 资产,是指小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小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小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小企业的资产按照流动性,可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

第六条 小企业的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计量,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第一节 流动资产

第七条 小企业的流动资产,是指预计在1年内(含1年,下同)或超过1年的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内变现、出售或耗用的资产。

小企业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第八条 短期投资,是指小企业购入的能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下同)的投资,如小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

短期投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一)以支付现金取得的短期投资,应当按照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作为成本进行计量。

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不计入短期投资的成本。

(二)在短期投资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照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应当计入投资收益。

(三)出售短期投资,出售价款扣除其账面余额、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应当计入投资收益。

第九条 应收及预付款项,是指小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项债权。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等应收款项和预付账款。

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按照发生额入账。

第十条 小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的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及预付款项,作为坏账损失:

(一)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

(二)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

(三)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

(四)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

(五)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

(六)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收及预付款项的坏账损失应当于实际发生时计入营业外支出,同时冲减应收及预付款项。

第十一条 存货,是指小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将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以及小企业(农、林、牧、渔业)为出售而持有的、或在将来收获为农产品的消耗性生物资产。

小企业的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周转材料、委托加工物资、消耗性生物资产等。

(一)原材料,是指小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经加工改变其形态或性质并构成产品主要实体的各种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

(二)在产品,是指小企业正在制造尚未完工的产品。包括:正在各个生产工序加工的产品,以及已加工完毕但尚未检验或已检验但尚未办理入库手续的产品。

(三)半成品,是指小企业经过一定生产过程并已检验合格交付半成品仓库保管,但尚未制造完工成为产成品,仍需进一步加工的中间产品。

(四)产成品,是指小企业已经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已验收入库,

符合标准规格和技术条件,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者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

(五)商品,是指小企业(批发业、零售业)外购或委托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用于销售的各种商品。

(六)周转材料,是指小企业能够多次使用、逐渐转移其价值但仍保持原有形态且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材料。包括: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小企业(建筑业)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等。

(七)委托加工物资,是指小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材料、商品等物资。

(八)消耗性生物资产,是指小企业(农、林、牧、渔业)生长中的大田作物、蔬菜、用材林以及存栏待售的牲畜等。

第十二条 小企业取得的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计量。

(一)外购存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在外购存货过程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但不含按照税法规定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二)通过进一步加工取得存货的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以及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

经过1年期以上的制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的借款费用,也计入存货的成本。

前款所称借款费用,是指小企业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包括:借款利息、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三)投资者投入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评估价值确定。

(四)提供劳务的成本包括:与劳务提供直接相关的人工费、材料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

(五)自行栽培、营造、繁殖或养殖的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自行栽培的大田作物和蔬菜的成本包括:在收获前耗用的种子、肥料、农药等材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

2.自行营造的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郁闭前发生的造林费、抚育费、营林设施费、良种试验费、调查设计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

3.自行繁殖的育肥畜的成本包括:出售前发生的饲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

4.水产养殖的动物和植物的成本包括:在出售或入库前耗用的苗种、饲料、肥料等材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

(六)盘盈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确定。

第十三条 小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

对于性质和用途相似的存货,应当采用相同的成本计算方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

对于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货、为特定项目专门购入或制造的存货以及提供的劳务,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

对于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会计处理,在领用时按其成本计入生产成本或当期损益;金额较大的周转材料,也可以采用分次摊销法进行会计处理。出租或出借周转材料,不需要结转其成本,但应当进行备查登记。

对于已售存货,应当将其成本结转为营业成本。

第十四条 小企业应当根据生产特点和成本管理的要求,选择适合于本企业的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和成本计算方法。

小企业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应当按照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分别归集。

(一)属于材料费、人工费等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基本生产成本和辅助生产成本。

(二)属于辅助生产车间为生产产品提供的动力等直接费用,可以先作为辅助生产成本进行归集,然后按照合理的方法分配计入基本生产成本;也可以直接计入所生产产品发生的生产成本。

(三)其他间接费用应当作为制造费用进行归集,月度终了,再按一定的分配标准,分配计入有关产品的成本。

第十五条 存货发生毁损,处置收入、可收回的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扣除其成本、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应当计入营业外支出或营业外收入。

盘盈存货实现的收益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

盘亏存货发生的损失应当计入营业外支出。

第二节 长期投资

第十六条 小企业的非流动资产,是指流动资产以外的资产。

小企业的非流动资产包括:长期债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等。

第十七条 长期债券投资,是指小企业准备长期(在1年以上,下同)持有的债券投资。

第十八条 长期债券投资应当按照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作为成本进行计量。

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利息,不计入长期债券投资的成本。

第十九条 长期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发生的应收利息应当确认为投资收益。

(一)分期付息、一次还本的长期债券投资,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照票面利率计算的应收未收利息收入应当确认为应收利息,不增加长期债券投资的账面余额。

(二)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债券投资,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照票面利率计算的应收未收利息收入应当增加长期债券投资的账面余额。

(三)债券的折价或者溢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

第二十条 长期债券投资到期,小企业收回长期债券投资,应当冲减其账面余额。处置长期债券投资,处置价款扣除其账面余额、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应当计入投资收益。

第二十一条 小企业长期债券投资符合本准则第十条所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的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长期债券投资,作为长期债券投资损失。

长期债券投资损失应当于实际发生时计入营业外支出,同时冲减长期债券投资账面余额。

第二十二条 长期股权投资,是指小企业准备长期持有的权益性投资。

第二十三条 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成本进行计量。

(一)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作为成本进行计量。

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股利,不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二)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换出非货币性资产的评估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成本进行计量。

第二十四条 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进行会计处理。

在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当按照应分得的金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第二十五条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扣除其成本、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应当计入投资收益。

第二十六条 小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的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损失:

(一)被投资单位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的。

(二)被投资单位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累计发生巨额亏损,已连续停止经营3年以上,且无重新恢复经营改组计划的。

(三)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权,投资期限届满或者投资期限已超过10年,且被投资单位因连续3年经营亏损导致资不抵债的。

(四)被投资单位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累计发生巨额亏损,已完成清算或清算期超过3年以上的。

(五)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长期股权投资损失应当于实际发生时计入营业外支出,同时冲减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

第三节 固定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

第二十七条 固定资产,是指小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1年的有形资产。

小企业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设备、器具、工具等。

第二十八条 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计量。

(一)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费等,但不含按照税法规定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各项固定资产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二)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在竣工决算前发生的支出(含相关的借款费用)构成。

小企业在建工程在试运转过程中形成的产品、副产品或试车收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

(三)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评估价值和相关税费确定。

(四)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等确定。

(五)盘盈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同类或者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扣除按照该项固定资产新旧程度估计的折旧后的余额确定。

第二十九条 小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不得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的折旧费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前款所称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成本)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预计净残值,是指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小企业从该项固定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已提足折旧,是指已经提足该项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

第三十条 小企业应当按照年限平均法(即直线法,下同)计提折旧。小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

小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并考虑税法的规定,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第三十一条 小企业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

第三十二条 固定资产的日常修理费,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固定资产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第三十三条 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应当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但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和经营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建支出应当计入长期待摊费用。

前款所称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是指改变房屋或者建筑物结构、延长使用年限等发生的支出。

第三十四条 处置固定资产,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相关税费和清理费用后的净额,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前款所称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是指固定资产原价(成本)扣减累计折旧后的金额。

盘亏固定资产发生的损失应当计入营业外支出。

第三十五条 生产性生物资产,是指小企业(农、林、牧、渔业)为生产农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等目的而持有的生物资产。包括: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和役畜等。

第三十六条 生产性生物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计量。

(一)外购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确定。

(二)自行营造或繁殖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自行营造的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前发生的造林费、抚育费、营林设施费、良种试验费、调查设计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

2.自行繁殖的产畜和役畜的成本包括: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前发生的饲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

前款所称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是指生产性生物资产进入正常生产期,可以多年连续稳定产出农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

第三十七条 生产性生物资产应当按照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小企业(农、林、牧、渔业)应当根据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并考虑税法的规定,合理确定生产性生物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折旧方法、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小企业(农、林、牧、渔业)应当自生产性生物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下月起按月计提折旧;停止使用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

第四节 无形资产

第三十八条 无形资产,是指小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小企业的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等。

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应当分别进行处理。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按照合理的方法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

第三十九条 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计量。

(一)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相关的其他支出(含相关的借款费用)。

(二)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评估价值和相关税费确定。

(三)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的成本,由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含相关的借款费用)构成。

第四十条 小企业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一)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二)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三)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四)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五)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四十一条 无形资产应当在其使用寿命内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摊销,根据其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无形资产的摊销期自其可供使用时开始至停止使用或出售时止。有关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小企业不能可靠估计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摊销期不得低于10年。

第四十二条 处置无形资产,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相关税费等后的净额,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前款所称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是指无形资产的成本扣减累计摊销后的金额。

第五节 长期待摊费用

第四十三条 小企业的长期待摊费用包括: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和其他长期待摊费用等。

前款所称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

(一)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

(二)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延长2年以上。

第四十四条 长期待摊费用应当在其摊销期限内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摊销,根据其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管理费用,并冲减长期待摊费用。

(一)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二)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四)其他长期待摊费用,自支出发生月份的下月起分期摊销,摊销期不得低于3年。

折叠第三章

负 债

第四十五条 负债,是指小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小企业的现时义务。

小企业的负债按照其流动性,可分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

第一节 流动负债

第四十六条 小企业的流动负债,是指预计在1年内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内清偿的债务。

小企业的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等。

第四十七条 各项流动负债应当按照其实际发生额入账。

小企业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

第四十八条 短期借款应当按照借款本金和借款合同利率在应付利息日计提利息费用,计入财务费用。

第四十九条 应付职工薪酬,是指小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应付给职工的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小企业的职工薪酬包括:

(一)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二)职工福利费。

(三)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四)住房公积金。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六)非货币性福利。

(七)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八)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等。

第五十条 小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下列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一)应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

(二)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开发项目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固定资产成本或无形资产成本。

(三)其他职工薪酬(含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计入当期损益。

第二节 非流动负债

第五十一条 小企业的非流动负债,是指流动负债以外的负债。

小企业的非流动负债包括: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

第五十二条 非流动负债应当按照其实际发生额入账。

长期借款应当按照借款本金和借款合同利率在应付利息日计提利息费用,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财务费用。

第四章

所有者权益

第五十三条 所有者权益,是指小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

小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或股本,下同)、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第五十四条 实收资本,是指投资者按照合同协议约定或相关规定投入到小企业、构成小企业注册资本的部分。

(一)小企业收到投资者以现金或非货币性资产投入的资本,应当按照其在本企业注册资本中所占的份额计入实收资本,超出的部分,应当计入资本公积。

(二)投资者根据有关规定对小企业进行增资或减资,小企业应当增加或减少实收资本。

第五十五条 资本公积,是指小企业收到的投资者出资额超过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

小企业用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应当冲减资本公积。小企业的资本公积不得用于弥补亏损。

第五十六条 盈余公积,是指小企业按照法律规定在税后利润中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

小企业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或者转增资本,应当冲减盈余公积。小企业的盈余公积还可以用于扩大生产经营。

第五十七条 未分配利润,是指小企业实现的净利润,经过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后,留存在本企业的、历年结存的利润。

第五章

收 入

第五十八条 收入,是指小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

第五十九条 销售商品收入,是指小企业销售商品(或产成品、材料,下同)取得的收入。

通常,小企业应当在发出商品且收到货款或取得收款权利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一)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二)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三)销售商品采用分期收款方式的,在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

(四)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安装程序比较简单的,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五)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六)销售商品以旧换新的,销售的商品作为商品销售处理,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七)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的收入,在分得产品之日按照产品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第六十条 小企业应当按照从购买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前款所称现金折扣,是指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商业折扣,是指小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

第六十一条 小企业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的销售退回(不论属于本年度还是属于以前年度的销售),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小企业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的销售折让,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前款所称销售退回,是指小企业售出的商品由于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发生的退货。销售折让,是指小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

第六十二条 小企业提供劳务的收入,是指小企业从事建筑安装、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邮电通信、咨询经纪、文化体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教育培训、餐饮住宿、中介代理、卫生保健、社区服务、旅游、娱乐、加工以及其他劳务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第六十三条 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应当在提供劳务交易完成且收到款项或取得收款权利时,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收入的金额为从接受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

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会计年度的,应当按照完工进度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年度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本年度的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按照估计的提供劳务成本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营业成本后的金额,结转本年度营业成本。

第六十四条 小企业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含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且能够单独计量的,应当将销售商品的部分作为销售商品处理,将提供劳务的部分作为提供劳务处理。

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应当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第六章

费 用

第六十五条 费用,是指小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小企业的费用包括: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

(一)营业成本,是指小企业所销售商品的成本和所提供劳务的成本。

(二)营业税金及附加,是指小企业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应负担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和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等。

(三)销售费用,是指小企业在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商品维修费、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展览费等费用。

小企业(批发业、零售业)在购买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等)也构成销售费用。

(四)管理费用,是指小企业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发生的其他费用。包括:小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费用(包括:固定资产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管理人员的职工薪酬等)、业务招待费、研究费用、技术转让费、相关长期待摊费用摊销、财产保险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等费用。

(五)财务费用,是指小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发生的筹资费用。包括:利息费用(减利息收入)、汇兑损失、银行相关手续费、小企业给予的现金折扣(减享受的现金折扣)等费用。

第六十六条 通常,小企业的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按照其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

小企业销售商品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已予确认的,应当将已销售商品和已提供劳务的成本作为营业成本结转至当期损益。

折叠第七章

利润及利润分配

第六十七条 利润,是指小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

(一)营业利润,是指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加上投资收益(或减去投资损失)后的金额。

前款所称营业收入,是指小企业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实现的收入总额。投资收益,由小企业股权投资取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债券投资取得的利息收入和处臵股权投资和债券投资取得的处臵价款扣除成本或账面余额、相关税费后的净额三部分构成。

(二)利润总额,是指营业利润加上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后的金额。

(三)净利润,是指利润总额减去所得税费用后的净额。

第六十八条 营业外收入,是指小企业非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形成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净流入。

小企业的营业外收入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收益、政府补助、捐赠收益、盘盈收益、汇兑收益、出租包装物和商品的租金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益、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违约金收益等。

通常,小企业的营业外收入应当在实现时按照其实现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第六十九条 政府补助,是指小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含政府作为小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一)小企业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营业外收入。

收到的其他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亏损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或发生亏损的期间,计入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本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亏损的,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

(二)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的金额计量。

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政府提供了有关凭据的,应当按照凭据上标明的金额计量;政府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应当按照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计量。

(三)小企业按照规定实行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先征后返的,应当在实际收到返还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不含出口退税)、消费税、营业税时,计入营业外收入。

第七十条 营业外支出,是指小企业非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发生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净流出。

小企业的营业外支出包括: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非流动资产处臵净损失,坏账损失,无法收回的长期债券投资损失,无法收回的长期股权投资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捐赠支出,赞助支出等。

通常,小企业的营业外支出应当在发生时按照其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

第七十一条 小企业应当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当期应纳税额,确认所得税费用。

小企业应当在利润总额的基础上,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计算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按照应纳税所得额与适用所得税税率为基础计算确定当期应纳税额。

第七十二条 小企业以当年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等剩余的税后利润,可用于向投资者进行分配。

小企业(公司制)在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

第八章

外币业务

第七十三条 小企业的外币业务由外币交易和外币财务报表折算构成。

第七十四条 外币交易,是指小企业以外币计价或者结算的交易。

小企业的外币交易包括:买入或者卖出以外币计价的商品或者劳务、借入或者借出外币资金和其他以外币计价或者结算的交易。

前款所称外币,是指小企业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记账本位币,是指小企业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

第七十五条 小企业应当选择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小企业,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编报的财务报表应当折算为人民币财务报表。

小企业记账本位币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但小企业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除外。

小企业因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确需变更记账本位币的,应当采用变更当日的即期汇率将所有项目折算为变更后的记账本位币。

前款所称即期汇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人民币外汇牌价的中间价。

第七十六条 小企业对于发生的外币交易,应当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也可以采用交易当期平均汇率折算。

小企业收到投资者以外币投入的资本,应当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算,不得采用合同约定汇率和交易当期平均汇率折算。

第七十七条 小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会计处理:

(一)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前款所称货币性项目,是指小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将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取的资产或者偿付的负债。货币性项目分为货币性资产和货币性负债。货币性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货币性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非货币性项目,是指货币性项目以外的项目。包括: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第七十八条 小企业对外币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应当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对外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的所有项目进行折算。

第九章

财务报表

第七十九条 财务报表,是指对小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结构性表述。小企业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一)资产负债表;

(二)利润表;

(三)现金流量表;

(四)附注。

第八十条 资产负债表,是指反映小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的报表。

(一)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类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

1.货币资金;

2.应收及预付款项;

3.存货;

4.长期债券投资;

5.长期股权投资;

6.固定资产;

7.生产性生物资产;

8.无形资产;

9.长期待摊费用。

(二)资产负债表中的负债类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

1.短期借款;

2.应付及预收款项;

3.应付职工薪酬;

4.应交税费;

5.应付利息;

6.长期借款;

7.长期应付款。

(三)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者权益类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

1.实收资本;

2.资本公积;

3.盈余公积;

4.未分配利润。

(四)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类应当包括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的合计项目;负债类应当包括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和负债的合计项目;所有者权益类应当包括所有者权益的合计项目。

资产负债表应当列示资产总计项目,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项目。

第八十一条 利润表,是指反映小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的报表。

费用应当按照功能分类,分为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等。

利润表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

(一)营业收入;

(二)营业成本;

(三)营业税金及附加;

(四)销售费用;

(五)管理费用;

(六)财务费用;

(七)所得税费用;

(八)净利润。

第八十二条 现金流量表,是指反映小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现金流入和流出情况的报表。

现金流量表应当分别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列报现金流量。现金流量应当分别按照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总额列报。

前款所称现金,是指小企业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八十三条 经营活动,是指小企业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项。

小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

(一)销售产成品、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二)购买原材料、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三)支付的职工薪酬;

(四)支付的税费。

第八十四条 投资活动,是指小企业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的购建和短期投资、长期债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及其处臵活动。

小企业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

(一)收回短期投资、长期债券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收到的现金;

(二)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三)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四)短期投资、长期债券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的现金;

(五)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支付的现金。

第八十五条 筹资活动,是指导致小企业资本及债务规模和构成发生变化的活动。

小企业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

(一)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二)吸收投资者投资收到的现金;

(三)偿还借款本金支付的现金;

(四)偿还借款利息支付的现金;

(五)分配利润支付的现金。

第八十六条 附注,是指对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报表中列示项目的文字描述或明细资料,以及对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等。

附注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披露:

(一)遵循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二)短期投资、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项目的说明。

(三)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项目的说明。

(四)利润分配的说明。

(五)用于对外担保的资产名称、账面余额及形成的原因;未决诉讼、未决仲裁以及对外提供担保所涉及的金额。

(六)发生严重亏损的,应当披露持续经营的计划、未来经营的方案。

(七)对已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中列示项目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存在差异的纳税调整过程。

(八)其他需要在附注中说明的事项。

第八十七条 小企业应当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按月或者按季编制财务报表。

第八十八条 小企业对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

前款所称会计政策,是指小企业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中所采用的原则、基础和会计处理方法。会计估计变更,是指由于资产和负债的当前状况及预期经济利益和义务发生了变化,从而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或者资产的定期消耗金额进行调整。前期差错包括:计算错误、应用会计政策错误、应用会计估计错误等。未来适用法,是指将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应用于变更日及以后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或者在会计差错发生或发现的当期更正差错的方法。

第十章

附 则

第八十九条 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微型企业标准的企业参照执行本准则。

第九十条 本准则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2004年发布的《小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4]2号)同时废止。

【篇五】小企业会计准则2019版报表

第1部分 判断题

题号:Qhx007838 所属课程: 小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表 
1. 小企业对会计差错更正应采用追溯调整法。 
A、 对
B、 错

正确答案:B 你的答案: × 错误 
解析: 参见《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八十八条 小企业对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

题号:Qhx007841 所属课程: 小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表 
2. 短期投资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 
A、 对
B、 错

正确答案:B 你的答案: × 错误 
解析: 参见《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六条 小企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计量,不计提减值准备。

题号:Qhx007840 所属课程: 小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表 
3. 小企业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 
A、 对
B、 错

正确答案:A 你的答案: × 错误 
解析: 参见《小企业会计准则》第七十九条 财务报表,是指对小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结构性表述。小企业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组成部分:(一)资产负债表;(二)利润表;(三)现金流量表;(四)附注。

题号:Qhx007837 所属课程: 小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表 
4. 根据谨慎性原则,小企业应对其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A、 对
B、 错

正确答案:B 你的答案: × 错误 
解析: 参见《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六条 小企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计量,不计提减值准备。

题号:Qhx007839 所属课程: 小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表 
2. 甲企业以交易为目的3月25日从A股市场上购入G公司股票3000股,每股10元,则甲应将其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A、 对
B、 错

正确答案:B 你的答案: × 错误 
解析: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不使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而仍用“短期投资”科目。《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八条 短期投资,是指小企业购入的能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下同)的投资,如小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

第2部分 单选题

题号:Qhx006280B 所属课程: 小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表 
5. 小企业对会计政策变更应当采用( )。 
A、 追溯调整法
B、 追溯重述法
C、 未来适用法
D、 公允价值法

正确答案:C 你的答案: × 错误 
解析: 参见《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八十八条 小企业对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

题号:Qhx006278B 所属课程: 小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表 
6. 利润表中,费用应当按照( )分类。 
A、 功能
B、 性质
C、 金额
D、 流动性

正确答案:A 你的答案: × 错误 
解析: 参见《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八十一条 利润表,是指反映小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的报表。 费用应当按照功能分类,分为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等。

题号:Qhx006279B 所属课程: 小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表 
7. 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不包括( )。 
A、 库存现金
B、 银行存款
C、 现金等价物
D、 其他货币资金

正确答案:C 你的答案: × 错误 
解析: 参见《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八十二条现金,是指小企业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题号:Qhx006282B 所属课程: 小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表 
8. 小企业对外担保的情况应该( )。 
A、 在利润表中确认
B、 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
C、 在现金流量表中确认
D、 在附注中披露

正确答案:D 你的答案: × 错误 
解析: 参见《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八十六条 附注,是指对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报表中列示项目的文字描述或明细资料,以及对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等。 附注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披露:(五)用于对外担保的资产名称、账面余额及形成的原因;未决诉讼、未决仲裁以及对外提供担保所涉及的金额。

题号:Qhx006277B 所属课程: 小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表 
9. 2013年1月1日起,某小企业开始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在编制2013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时,对其中的“年初余额”或“上年金额”栏的编制方法为( )。 
A、 追溯调整法
B、 未来适用法
C、 追溯重述法
D、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处理

正确答案:B 你的答案: × 错误 
解析: 参见《小企业会计准则释义》第297页,按照转换科目对照表将各项资产、负债和权益余额直接结转到小企业会计准则所规定的个科目账户之中即可。

题号:Qhx006281B 所属课程: 小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表 
7. 小企业对会计估计变更应当采用( )。 
A、 追溯调整法
B、 追溯重述法
C、 未来适用法
D、 公允价值法

正确答案:C 你的答案: × 错误 
解析: 参见《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八十八条 小企业对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

第3部分 多选题

题号:Qhx006284B 所属课程: 小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表 
10. 小企业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 )。 
A、 资产负债表
B、 利润表
C、 现金流量表
D、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E、 附注

正确答案:ABCE 你的答案: × 错误 
解析: 参见《小企业会计准则》第七十九条 财务报表,是指对小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结构性表述。小企业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一)资产负债表; (二)利润表; (三)现金流量表; (四)附注。

题号:Qhx006283B 所属课程: 小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表 
10. 小企业财务报表的附注应该包含下列哪些内容( )。 
A、 遵循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B、 短期投资项目的说明
C、 固定资产项目说明
D、 应付职工薪酬项目的说明
E、 纳税调整过程说明

正确答案:ABCDE 你的答案: × 错误 
解析: 参见《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八十六条 附注,是指对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报表中列示项目的文字描述或明细资料,以及对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等。附注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披露:(一)遵循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二)短期投资、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项目的说明。(三)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项目的说明。(四)利润分配的说明。(五)用于对外担保的资产名称、账面余额及形成的原因;未决诉讼、未决仲裁以及对外提供担保所涉及的金额。(六)发生严重亏损的,应当披露持续经营的计划、未来经营的方案。(七)对已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中列示项目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存在差异的纳税调整过程。(八)其他需要在附注中说明的事项。

【篇六】小企业会计准则2019版报表

小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办法 

1、财务会计制度 

1、经理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小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财经法规。

(2)领导企业财务工作,设置会计机构,对财务人员进行配置、考核。 

(3)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负责对企业一切财务收支进行审批。对各项经济业务进行审查,对内部经济指标进行考核。 

(4)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2、会计岗位责任制 

(1)努力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财务会计业务知识,熟练掌握业务技术,当好领导参谋。 (2)及时准确编报财务计划、用款计划,按时报送各种会计报表,做到账表一致、账实相符、日清月结。 

(2)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财税法规、会计制度,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充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 

(3)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各项费用按规定支出范围和标准列支,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保证完成各项财会工作任务。 

(4)对成本、费用项目进行严格审查,杜绝不合理的开支,各项资金使用需领导批准后才能支付、报账。不准公款私借,及时清理往来款项,不得开空头支票,妥善保管好会计凭证、账薄、报表等会计资料。 

3、出纳员岗位责任制 

(1)努力学习财务制度,熟练掌握出纳工作基本技能,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2)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各项费用支出按规定报销,确保原始凭证真实、准确、完整,手续齐全,账目清楚。 

(3)银行存款余额账实一致,现金账面余额与库存现金相符,每月底结账时作出货币资金余额调节表。 

(4)严格遵守现金结算制度,不得借用、挪用公款,公司人员借款要经财务领导批准,对借款人员及时督促结账。 

(5)支票必须凭领导审批的申请单方能开具;按规定签发“空白支票”,对逾期未用的支票要及时收回注销。 

(6)出纳收付必须经会计审核无误,未经会计审核的凭证应拒绝支付。若因出纳人员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7)现金收付要当面点清,金额较大时,一定要有人复核。 

(8)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现金要尽量做到日清月结,月结盘库后作现金盘库表。 

(9)现金日记账所纪录的内容必须同会计凭证相一致,不得随便增加或删减;日记账必须连续登记,不得跳行或隔页,不得损坏账簿;文字和数字必须准确无误、整洁清晰,如有改动,必须严格按会计制度执行。

(10)将收到的票据及时送交银行进帐;收到银行回单时,及时登记并交给会计做帐;如有银行退票,应及时交会计冲帐,并重新更换支票。 

(10)空白支票应妥善保管,开出支票后要按编号顺序进行登记,印章与支票应分开保管。 (12)积极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财务核算办法

 1、本公司采用借贷记账法,依据《小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法》等法规、准则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2、本公司生产环节的产品成本运用品种法核算;销售收入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确认;销售成本按加权平均法核算。 

3、本公司的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进行核算。 

4、本公司的固定资产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 

5、会计人员必须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各种必要的账薄,不得以单据和表格代替。总账、日记账必须采用订本式,不得以银行对账单或其他记录代替记账。 

6、会计人员必须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正确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对规定的会计科目名称、编号、核算内容和对应关系,不得任意改变。 

7、按《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会计报表,保证会计报表各项数据来源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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