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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招生简章6篇

时间:2023-07-14 09:10:03 来源:网友投稿

小学生招生简章根据《区教育局关于20**年全区初中招生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落实好扬州市、江都区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确保每一个本施教区内适龄小学毕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学生招生简章6篇,供大家参考。

小学生招生简章6篇

小学生招生简章篇1

根据《区教育局关于20**年全区初中招生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落实好扬州市、江都区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确保每一个本施教区内适龄小学毕业生以及外来本施教区创业、务工人员子女都能按时升学,现就20**年江都区实验初中招生工作拟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学校、积极促进教育公平为目标,坚持落实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着力构建科学、合理、公正的招生工作体系,确保我校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规范地进行,确保本施教区内每一个小学毕业生都能按时升学。

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下设办公室主任

三、初中与时间安排

(一)

今年,我校初一:

1、具有本施教区内常住户口、年龄15周岁以下(20**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本施教区内各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3、对年满15周岁、已接受义务教育9年以上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不再发给初中入学通知。对其中要求继续升学的,由父母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可作为非义务教育学生试读;

4、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权利,优先安排本施教区内具有一定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实行残疾儿童入学“全覆盖、零拒绝”。

(二)我校施教区:新通扬运河以南新区,东至陈庄、刘桥、佘桥、三友村,南至商贸城周边部分区域(老宁通高速公路以北、文昌东路以南),文昌东路以北西至广州路。

(三)报名登记

1、在区内小学就读的,均由毕业学校集体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本施教区户籍在区外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要求回我校升学的,持户口簿、房产证、小学生全国学籍卡打印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或学校)报名登记,领取“派位卡”后到本校验核报名。仙女镇教育办公室地址:人民路仙女镇政府院内4号楼。

2、因户籍、住址变更而要求进入我校就读的区内小学的应届毕业生,持户口簿、房产证、小学生全国学籍卡打印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或小学生素质报告书等材料,于20**年6月26日前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领取“派位卡”后到我校验核报名。

3、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就读我校的,按照《扬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保障实施办法》(扬办发〔20**〕11号)文件要求进行报名;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要求在我校就读,须持户口簿、父母在区内的居住证、父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合法稳定劳动合同(须出具缴纳个人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的证明)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小学生全国学籍卡打印件等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于6月26日前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报名或所在镇教办取得报名领取“派位卡”后到我校核准。已在区内小学就读的,由所在小学对照上述要求审核后统一办理报名手续。

(四)招生时间

按照区政府和教育局统一安排,我校招生将在江都区小学毕业考试后进行。时间为7月1日——7月6日(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四、工作时序

(一)验核准备过程:

1、成立验核小组并召开小组会议:6月24日

2、发放验核预备通知:6月25日(龙川、双语、镇中心、实小、建乐、花园)。

3、验核房产证、户口簿、小学生素质报告书等材料后即时发放 “确认卡”:

6月26日验核龙川小学;

6月27日上午验核建乐、双语小学;下午镇中心、附小、实小、花园;

6月28日上午验核本施教区户籍在区外就读、因户籍住址变更而要求进入实验初中就读、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和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读的且已领取“派位卡”应届小学毕业生;

外来本施教区创业、务工人员子女须带新区有效居住证(公安部门或社区出具)、户口簿、单位营业执照或用工合同、子女的小学毕业证、素质报告书。

4、根据“派位卡”整理编序登记,编制施教区内报名学生及待确认生源花名册(6月29日)。

5、准备录取通知书(6月30日)。

(二)、正式招生录取过程( 7月1日—7月6日):凭我校“确认卡”发放录取通知书时序:

(1)7月1日 龙川小学

(2)7月2日 双语小学、建乐小学、实小、花园、镇中心、附小

(3)7月3日 、4日 本施教区户籍在区外就读、因户籍住址变更而要求进入实验初中就读、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和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读的且已领取“派位卡”应届小学毕业生;

(4)如招生计划内还有空余学额,将报教育局中教科、仙女镇教办室批准后根据具体情况分批次、分时段补充录取,当招生计划用完后,次序靠后的生源不再录取。

7月5日 先后次序是:

①军烈属、现役军人子女、公派出国人员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以及对区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子女(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②具有江都区内非城区户口、学生父母持有我校施教区内合法房产证(必须拥有51%以上产权);

③具有江都区内非城区户口、学生父母在城区范围内外均无房产且学生随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认定(需出具学生父母双方在城区无房的证明);

④学生具有江都城区内户口、学生在江都城区我校施教区内已购房但目前尚未入住的(以购房合同和缴款收据为证明材料)。

五、招生原则与实施方法

(一)招生原则

20**年我校招生将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依法规范进行。

1、坚持免试、免费、按区就近入学的原则。学校不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变相的选拔性测试,不以获奖证书作为依据组织所谓的“择优录取”,不举办“实验班”、“重点班”、“强化班”等名义进行招生,也不以各种学科竞赛成绩、特长评级为依据录取新生。

2、坚持关注教育民生,促进教育公平。确保本施教区内随迁子女与本地居民子女平等享受教育的权利,100%安排入学,100%享受免费入学的待遇,与本地学生一样参加中考升学;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权利,优先安排具有一定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接受义务教育,实行残疾儿童入学“全覆盖、零拒绝”。

(二)招生办法

严格实行免试、按计划、按划定的施教区招生。严格控制班级数量和班额,禁止出现大班额现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具有施教区学生身份资格:

1、具有江都城区户口、学生父母持有我校施教区内合法房产证(必须拥有51%以上产权)且在城区内无其它住房;

2、具有江都城区户口、学生父母在城区范围内外均无房产且学生随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认定(需出具学生父母双方在城区无房的证明材料)。

学生父母在城区的合法固定住所(以相关的房屋产权证为证明材料)是确定学生就读学校的主要依据,学生户籍、房产证和长期吃住地应保持一致,凡不符合“三一致”要求的,由区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镇教办室统筹协调安排就读。户籍手续与房产权证等证明材料应为20**年5月31日前办理完成,并实际居住,每套住房三年内只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同一家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除外),除上述情况外,则由区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镇教办室统筹安排入学。商业用房(非商住)、办公用房和未入住的期房、租住房、单位公房不作为施教区内住户房产认定,学生就读由区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镇教办统筹协调安排学校。

3、施教区学生录取结束后,如在招生计划内还有空余学额,由学校报区教育局中教科、仙女镇教办室批准后根据各招生学校学额余缺情况和生源具体情况分批次、分时段补充录取,当学校招生计划用完时,次序靠后的生源不再录取。先后次序是:①军烈属、现役军人子女、公派出国人员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以及对区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子女(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②具有江都区内非城区户口、学生父母持有江都城区施教区内合法房产证(必须拥有51%以上产权);③具有江都区内非城区户口、学生父母在城区范围内施教区内外均无房产且学生随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认定(需出具学生父母双方在城区无房的证明);④学生具有江都区内户口、学生父母在江都城区施教区内已购房但目前尚未入住的(以购房合同和缴款收据为证明材料)。

在完成上述两批(施教区和补充批次)学生录取后如仍有空余学额,采取公开报名和随机派位(如电脑摇号等)的方式作补充录取。录取过程应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三直接”十大环节操作规范》(扬发〔20**〕25号)要求,按“信息公布、分类实施、备案管理、社会监督”的程序规范操作。

未参加补充录取的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和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的子女就学,应具有相关证明材料。江都城区的由区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镇教办统筹安排学校,其他的由相关镇教办协调安排就读学校。

4、学生和家长必须如实填写《小学毕业生情况调查表》,经审核确认后由中教科和仙女镇教办室统一发放《江都城区初中入学新生学位通知卡》。7月1日--6日学生按《江都城区初中入学新生学位通知卡》到指定的初中学校报名,逾期不报名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学校不得拒绝接收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学生。我校将按时做好初中新生证件复核及录取审批工作,对复核出的非施教区生源,退回施教区学校就读。凡属城区回迁就读的我校施教区内的学生,一律到仙女镇教办室或中教科登记后凭打印的学位通知卡,复核后方可接受入学。

(三)新生入学编班办法

1、切实保障所有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20**年初一新生一律实行均衡分班,不举办或变相举办各种名义的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

2、新生入学编班程序公正合理,公开透明,保证平行班之间的学额数量、教师配备、教学条件公平均衡。

3、在新生分班前一周将本校新生均衡分班方案报中教科审核通过后再进行分班,分班时学校向社会公布新生分班原则和方案,邀请各方人员共同见证和监督阳光分班,当场公布结果。

4、严格控制办学规模和班额,提倡实行小班化教育,切实解决“大轨制”、“大班额”问题,按省规定班额(55人以内)招收初中一年级新生。严格转学审批,严防通过转学变相择校,严防因转学形成大班额现象,对于确实需要转学且符合转学条件的,依据省相关学籍管理规定,严格执行转学审批程序。

5、招生完毕后,将招收的施教区内学生和非施教区学生分别造册,报区教育局中教科备案;初一新生分班名单在校内公示并于一周后报区教育局中教科备案。

六、工作要求

(一)大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重视提升学生综合素养。

鼓励学生就近入学,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扬州市教育局文件,今年升入初一年级的学生,到20**年中考开始,全市各热点高中学校继续将不少于70%的招生指标作为定向指标按学生数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江都中学指标生录取控制在该校统一招生线下50分以内,其他热点高中指标生录取时在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上不设分数底线。享受定向指标生资格的初中毕业生必须在该校读满三年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适应中考改革,重视提升学生综合素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苏教基〔20**〕3号)要求,推进中考改革,调整体育中考内容,开展艺术素质测评,全面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20**年及以后招收的初一新生中考时,将学生耐力跑列入体育中考必考项目,将足球、篮球和排球列入选考项目;按照《扬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艺术素质测评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扬教发〔20**〕88号)文件要求,对音乐、美术学科开展艺术素质过程评价和素养考试。

(二)高度重视新生招生工作的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

拟定招生方案,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充分利用家长会、校讯通、校园网、《告家长书》等渠道,大力宣传今年初中招生的政策和日程,有序完成招生、入学工作。重点对小学毕业生进行正确的升学指导,宣传义务教育免费就近入学、热点高中70%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初中学校政策,引导学生和家长理性、有序入学,减少盲目、非理性择校行为。加强招生政策宣传,让小学六年级家长知晓就近入学的意义,充分宣传指标生政策、均衡编班等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举措。

(三)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无条件接受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保证在校生全面完成义务教育,确保巩固率100%,顺利完成区教育局在每年度、中考毕业考试中控辍保学检查工作。

严格规范学籍管理,新生在我校办理注册、登记后即已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学生不得无故退学,其他学校也不得录取。坚持学生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原则,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

(四)严格执行初中招生工作的规范和纪律

按照《关于进一步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的意见》(扬教发(〔20**〕32号)的要求,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招生,确保招生方案顺利实施和招生工作有序进行。做好招生咨询工作和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学生及其家长对各类学校招生的知情权,提高招生工作的公信力。严禁侵害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不组织教职工通过各种方式强拉生源、违规招生;严格执行招生序时进度,不在规定时间前招生,也不拖延招生时间。

(五)努力提高招生工作的服务质量

招生工作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我校将牢固树立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从构建和谐社会、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做好这项工作。招生期间安排专人接受家长咨询,实行首问负责制,积极主动帮助家长释疑解惑,提高招生服务质量,提高家长、社会对初中招生工作的满意度。

招生办公室: ****工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x实验初中

20**年**月x日x

小学生招生简章篇2

学年大学附属实验小学新生招生工作即将开始,凡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请家长携孩子本人按时报名。

一、 入学年龄

年9月1日至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 招生范围

1、户籍(学区)范围:沧源路755弄(北欧丽景、京浦花园、三明花园)、沧源路655弄(金榜五期)、沧源路880弄;东川路865弄(好地坊)、东川路811弄(金榜六期)、景谷东路99弄(博士欣居)

2、大学在编教工子女

3、本学区内持人才引进居住证且有房产的学生(证件号为CW9开头)

4、非本区户籍但持本学区房产证的学生(注:此类学生待以上3类学生安排好后视学额情况招收)

三、 报名时间和地点

1、时间:年5月18日(周六);5月19日 (周日)

上午 8:30~11:00 ;下午 1:00~3:00

2、地点:德宏路2366号(本校内)

四、 报名须知

1、学区内学生报名时请家长带好户口簿及复印件(户口首页+父母亲页+小孩页)、《儿童预防接种证》(绿卡)、《预防接种记录卡》(白卡)、《入学告知书》及学生本人办理报名手续。

2、凡户口不在本学区内的交大子弟需凭父母的“交大工作证”原件和复印件、及以上材料办理报名手续(无需入学告知书)。

3、持人才引进居住证的学生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复印件;居住证副联原件、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及以上材料办理报名手续。

4、非本区户籍但持房产证的学生需提供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及以上材料办理登记手续。

5、户籍变动和房产变动截止日期:年3月31日。

附:招生咨询电话 张老师;学校网站:

大学附属实验小学

年5月3日

小学生招生简章篇3

一、单独招生组织保障

学院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由主管招生、教学管理的副院长和负责纪检监察的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的“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单独招生各项工作。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做好单独招生试点工作。按照信息审核、成绩评定、确定录取名单、上报信息、发放通知书环节设命题考务组、信息核实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纪检监察组、招生录取组、信息发布宣传组。

二、招生计划

省略

三、报名范围和报考条件

1、20**年在河北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和报名参加20**年河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的考生,也可招收具有高中学历的复转军人,男女性别不限。

2、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四、填报志愿时间、方式及交费

1.填报志愿

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20**年5月3日8:00---5月5日18:00。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入“河北省普通高校单独招生网上填报志愿系统”进行填报。考生应认真阅读我省有关单招规定和我院单招方案,并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只能填报一所学校)。专业志愿只填报一个专业,录取过程中不进行专业调剂。

2.交费及志愿信息确认

20**年5月6----5月9日,考生凭14位考生号缴纳考务费用,缴费金额100元。汇款时请注明考生姓名、考生号及报考专业,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单独招生考试资格,学院不再受理考生现场交费。

学院户名:中国工商银行唐山市西缸窑支行

学院账户:0403010729300012169

五、单独招生考试安排

1、领取准考证

5月14日上午8:00---10:00考生携带身份证、高考报考证、高考体检核对表领取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地点: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唐山市路北区缸窑路29号)

2.考试时间安排:

非艺术设计类考生:

日期 时间 考试内容

5月14日 13:00-15:00 文化知识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素质)

艺术设计类考生:

日期 时间 考试内容

5月14日 13:00-14:30 文化知识考试(语文、数学、英语)

15:00-18:00 专业基础能力测试

2.考试内容

文化知识考试包括文化课考试和综合素质考试。

文化课考试考查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每科50分,总分150分。命题依据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综合素质主要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人文社会知识,50分。文化知识考试一张试卷,考试时间120分钟。

艺术设计类考生文化课考试考查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每科50分,总分150分,考试时间90分钟。除参加统一的文化知识考试外,还要参加专业基础能力测试,专业基础能力测试包括素描静物写生、水粉静物写生,15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考生自带画具和材料)

六、命题

1.命题:由学院聘请校外专家和校内有丰富经验教师组成的命题专家组,进行全封闭式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管等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考试:严格按照《河北省普通高校统一考试实施细则》执行。严格考试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进行处理。

3.评卷:由学校组织专家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进行,实行责任制,采取封闭式流水评卷方式。制定科学合理地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七、录取原则

1、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根据考生总成绩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总分相同时,综合素质成绩优先;艺术设计类考生总分相同时,专业基础能力测试成绩优先。

3.公示与备案:由学校通过网络等方式向全社会公示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结果报送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4、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北省20**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北省20**年普通高考。

5、学院自觉接受省教育厅及省教育考试院的督导检查和社会监督。

八、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新生报到后,进行新生复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我院将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同时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和《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九、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5月3日至5日

考生在省教育考试院网上填报志愿。

5月6日至9日

考生到学院指定银行任意网点缴纳考试费

5月14日(8:00-10:00)

考生携带身份证、高考报考证、高考体检核对表领取准考证

5月14日下午13:00

考生持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5月18日至20日

登统核实成绩,确定录取名单并网上公示。

5月21日

在学院单招网站上公布录取名单,录取结果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5月25日前

邮寄录取通知书等入学材料

十、服务与联系方式

小学生招生简章篇4

入学规定

一、新生入学年龄

年满六岁零四个月(2012年4月30日前出生)

二、报名流程

1、领取报名号牌时间

8月18日,下午2:30-6:30

家长持以下证件领取预报名号牌:

(1)高新区行政村户口,适龄儿童报名需持户口簿原件;

(2)高新区购房并入住,适龄儿童报名需持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报名需持有郑州市居住证原件。

2、正式报名时间:

3月19日-2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3、报名地点:郑州高新区育林小学

小学生招生简章篇5

一、新生入学条件

凡年满六周岁(____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具有__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均可登记入学。

二、招生范围

复兴路26号院(装甲兵大院);  复兴路24号院(炮兵大院);  太平路24号院(工程兵大院);  太平路22号院(营房部);  ___医院家属院;三零二医院家属院;  今日家园;太平路甲20号;太平路34号。

三、招生办法

凡属我校招生范围的适龄儿童,持全家户口簿、住房证明等资料,随监护人到指定时间、地点报名。

四:具体时间、地点安排:

6月14日上午8:30—11:30

6月14日下午1:30—4:30

___医院  复兴路26号院(装甲兵大院)  复兴路24号院(炮兵大院)  今日家园、太平路甲20号

6月15日上午8:30—11:30

三零二医院  太平路24号院(工程兵大院)  太平路22号院(营房部)  太平路34号

地点:培英小学北教学楼二层。

小学生招生简章篇6

一、报到时间

20**年9月4 日至5 日,凭《录取通知书》报到注册(请不要提前到校)。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来校报到注册者,须向我院招生就业指导处请假。逾期贰周不来校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根据《湖南省省属普通高等学校20**年招生专业目录》(湘教发[20**]10号文件)的高校学科专业分类,结合学院实际,我院20**年秋季新生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如下(现正处于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核准之中,以最终核准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执行):

1、学费收费标准:

(1)本科层次:

①财政学、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4个专业,学费标准均为3400元/每生每年;

②金融学、会计学等2个专业(均为热门专业),学费标准均为4420元/每生每年。

(2)专科层次:

①旅游英语、商务英语、应用英语、文秘(涉外文秘)等4个专业,学费均为3200元/每生每年;

②财务管理、法律事务(会计法律事务、经济法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经济信息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项目管理、行政管理、证券投资与管理、电子商务等11个专业,学费均为3500元/每生每年;

③房地产经营与估价、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酒店管理、旅游管理、物业管理等6个专业,学费均为4200元/每生每年;

④会计(财务会计、注册会计师方向)、会计电算化、国际金融、金融管理与实务、市场营销、投资与理财等6个专业(均为热门专业),学费均为4550元/每生每年;

⑤工程造价、计算机网络技术等2个专业,学费均为4600元/每生每年。

3、代收费收费标准:代收费合计为1190元/每生,具体明细如下:

(1)书籍课本费1000元(按学年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2)军训服装费65元(一次性收取);

(3)体检费45元(一次性收取);

(4)20**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生参保缴费40元/每生每年(按年代收);

(5)新生录取费40元(按省教育厅规定一次性代收)。

说明:

1、新生报到时应缴学杂费为学费、住宿费、代收费三项之和(如:本科层次财政学专业拟住公寓制宿舍应缴学杂费合计为3400+1200+1190=5790元)。学生可通过学院学生收费查询系统查询应缴学杂费额,查询方法见上面住宿费收费标准说明。

2、为了保证学生学杂费携带安全并解决新生报到时排队缴费耽搁时间等问题,根据湖南省财政厅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相关文件要求,学院决定对新生学杂费采用银行批扣的方式进行收缴,新生报到时,学院一律不再收取现金。为了确保银行批扣成功,请各位新生务必于9月2日前在当地建设银行任一营业网点将你所应缴纳的学杂费足额存入我院免费为您办理的储蓄龙卡上(储蓄龙卡见录取通知书快递包内,如无储蓄龙卡请见通知书快递包内无卡原因说明。具体使用请详见建行全国龙卡(储蓄卡)使用须知),并请取得和保管好银行回单联,以便备查。学生报到注册后对银行批扣持有异议或有差错的由学院财务处负责咨询、查证并纠正。如学生未将学杂费及时存入或未足额存入学院发的储蓄龙卡上,将导致银行代扣学杂费不成功,出现此情况,学生可在报到时用各商业银行的银联卡到学校缴费点刷POS机缴费。

3、请学生妥善保管好随录取通知书发放的建行储蓄龙卡,此储蓄龙卡账号为学生在读书期间各学年度学杂费缴纳时银行批扣和学院通过银行代发给学生的各种奖学金、助学金和补助金的唯一账号。学生可以将生活费等存入此储蓄龙卡保管,此储蓄龙卡可以在学院内设立的建设银行24小时自动柜员机上进行取现和转账。

三、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所在市(县、区)的招生部门领取高考纸质档案;共产党员、共青团员须转组织关系;每位同学各备一寸免冠近期照片10张,入学报到时统一交到所在班级辅导员处。

四、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同学,应在入学时提交如下证明材料:

(1)填写好《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到所在地在乡镇民政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学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家庭成员构成的户籍证明;

(3)家庭成员患重症的,应有县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病历及相关证明材料

(4)能证明或能辅助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的其它证明(下岗证、低保证、残疾证),烈士子女应提供烈士证;

(5)家庭遭受灾害的,应提供学生户籍所在地县民政部门出具的受灾证明。

五、来校时所带皮箱,请按我院统一规格购置,以便于摆放整齐一致。注:最大尺寸:95cm (长) * 45cm (宽) * 35cm (高)

六、学院统一安排住宿,为便于统一管理,新生床上用品可到校后在学院集中报到处统一购买。新生床上用品标准配置:4斤重盖棉絮(一级棉)一床、4斤重垫棉絮(一级被)一床、被套一个、床单一条、枕套枕芯一套、蚊帐一床、凉席一床、珊瑚绒毛毯一条,合计价格人民币285元整。

七、为便于利用手机信息进行学生工作的统一管理(统一发布学生日常活动有关信息),我们将与有关手机服务公司协商确定一家服务商负责承担此项服务工作,具体确定为哪一家服务商请于9月1日-9月4日之间咨询,电话073188811027;073188811856。

八、新生报到简易流程:系部报到(到学院报到点所属系辅导员处领取学费银行批扣财务收据、安排寝室等)——→财务处交纳相关费用/办理一卡通(餐卡)——→学生处(领取军训服、使用现金成套购买床上用品)。

九、我院位于长沙市河西望城坡(枫林二路139号),报到期间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在火车站、汽车西站和南站设有迎新接待站,有车接新生到校。新生也可在火车站出口直接乘312路、在东塘广场乘314路、在汽车南站乘17路到汽车西站后乘坐往东方向的公共汽车两站即到湖南财专站下车。切记途中注意安全,不要将钱物交给不相识的人看管或托运,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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