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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领导干部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集合4篇

时间:2022-05-16 13:25:03 来源:网友投稿

一般指国家机关、军队、人民团体中的公职人员、担任一定的领导工作或管理工作的人员。即“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4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党员领导干部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4篇

【篇一】党员领导干部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

国有企业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要求

一、制订方案,进行民主推荐

(一)组成工作组,拟订民主推荐工作方案;

(二)组织进行民主推荐;

1、召开民主推荐动员会,公布推荐职务、任用条件、推荐范围,由所在单位提供参会人员花名册、符合推荐条件人员花名册。参会人员范围一般为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直属(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如单位人数较少则可全体人员参加。

2、组织进行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民主推荐表见附件1、2、3,谈话推荐表见附件4)。

3、工作组对推荐票进行分类统计,民主推荐结果在一年内有效。

4、工作组将推荐情况报人力资源部门研究后向党委汇报。

二、党委会议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民主推荐情况,结合工作需要,提出意见报党委会议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三、组织干部考察

(一)组成考察组,拟订考察方案。人力资源部门组织成立2人以上的干部考察工作组,制订考察工作方案。考察组要由思想政治好、有较丰富工作经验并熟悉干部工作的同志组成;

(二)沟通意见。与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就考察工作方案沟通情况,征求意见;

(三)考察预告。考察前须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考察预告(附件5);

(四)进行考察;

1、召开会议,确定参会人员范围,明确工作程序和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民主测评(附件6《民主测评表》),填写《干部民主测评汇总表》(附件7)。

2、组织个别谈话,详细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各方面表现情况,征求谈话人对被考察对象拟任职的意见。谈话人员范围一般为上级主管部门领导、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单位中层及直属(下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整个谈话过程须在封闭室内依次单独进行,并形成谈话记录(附件8)。

3、征求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分管领导、纪检部门、人力资源部门以及计生部门等各方意见,纪检部门出具廉政鉴定(附件9),计生部门出具计划生育证明(附件10)。

除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方式外,还可结合实际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实地考察、查阅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一并进行。

4、考察组综合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材料(附件11)。

四、进行任前档案审核

按照分级审核原则,X集团党委管理干部由X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事档案审核(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将其人事档案送交X集团人力资源部);X集团所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管理干部由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事档案审核。重点对考察对象的“三龄一历(年龄、党龄、工龄、学历)等重要信息进行审核,填写《拟任用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附件12),报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后,向所在单位和本人反馈《拟任用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的信息。

五、党委会议讨论决定

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任用建议并提供相关资料报党委会议研究(附件13《已考察人员情况简表》、附件14《干部任免审批表》和考察材料等)。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用事项时,必须有2/3以上成员到会。党委成员应发表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等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基础上,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以党委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六、任职公示

党委会议研究同意后,人力资源部门对拟任职对象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为期7-15天的任职公示(附件15)。

七、组织任前谈话、廉政考试,宣布任职

公示无异议后,由党委指定专人(一般为纪委书记或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领导)对提职干部进行任前谈话,纪检部门组织廉政考试,对考试合格者印发任职文件(附件16、17),宣布任职。对提拔任用的干部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一般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察,对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现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所属各单位干部任职情况需向X集团人力资源部报备。

八、资料入档

干部任职后,组织人事部门须将《干部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廉政鉴定》、《计划生育证明》、《干部“三龄一历”审核确认登记表》(附件18)等相关资料归入干部人事档案;民主测评表、考察谈话记录、任职文件等归入人力资源部门文书档案备查。

九、干部竞争上岗

竞争上岗工作是干部选任的重要方式之一,在党委领导下由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对成功竞岗人员按照程序进行考察。

附件1

X集团公司干部推荐表

年 月 日

注:1.只限推荐1人。

2.被推荐人员姓名要书写工整、清楚。

附件2

X集团公司干部推荐汇总表

(领导班子)

时间: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1、“被推荐人姓名”“现任职务”栏中填写认为符合推荐条件人选的姓名及现任职务。

2、本表以无记名方式填写。

发出 票,收回 票,其中废票 票。

计票人: 监票人:


附件3


附件4


附件5

干部考察预告

根据工作需要,对**×作为提职人选进行考察。现将考察工作预告如下:

一、考察对象:

**×(**职务)

二、考察谈话范围:X省X集团公司**分公司**管理所相关人员。

三、考察时间:****年**月**日

四、考察谈话地点:X省X建设集团公司**分公司**管理所

五、联系电话:

六、考察组成员:

甲 X集团公司**分公司人力资源科科长

乙 X集团公司**分公司人力资源科干事

丙 X集团公司**分公司监察员

X集团**分公司**管理所全体员工如有与考察对象相关的意见和反映,可直接与考察组人员联系,考察人员将认真听取大家的反映。

欢迎X集团**分公司**管理所全体员工对考察工作进行监督。

****年**月**日

附件6

民 主 测 评 表

测评时间: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1、在相应内容选择栏中进行评价打“√”,多打为废票,不打为弃权。

2、本表以无记名方式填写。

附件7

民 主 测 评 表

(汇总表)

测评时间: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1、在相应内容选择栏中进行评价打“√”,多打为废票,不打为弃权。

2、本表以无记名方式填写。

发出 票,收回 票,其中废票 票

计票人:

监票人:

附件8

干部考察谈话记录

考察时间:

考察地点:

考察对象:

考察类别:

考察组成员:

记录人:

谈话人员名单:

谈话内容:

附件9

附件10

计划生育证明

兹有**社区(**村)居(村)民**×,性别,×年×月×日出生,于×年×月×日与**×(性别,出生年月,户口所在地)登记结婚,属初婚,于×年×月×日计划内(外)生育一女(男)**×,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特此证明。

**计划生育办公室(盖章)

****年**月**×日

附件11

**×考察材料

**×,男,汉族,****年**月生,X**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大学****专业,**学历,**职称,****年**月参加工作。****年**月调入X集团公司工作,现任X集团公司**分公司**管理所**职务。

*****思想政治方面表现。

*****工作方面表现。

*****生活方面和为人表现。

在考察期间,收到/未收到该同志不廉洁的反映。

最大特点:。

不足之处:。

本次考察共发民主测评表 票,收回 票,其中优秀

票,称职 票,基本称职 票,不称职 票,弃权 票。

本次考察共和X集团**分公司**管理所相关人员谈话 人,对*****提拔考察 人同意, 人不同意, 人弃权。

考察人:**× **×

**× **×

****年**月**日

附件12


附件13

已考察人员简表


附件14

干 部 任 免 审 批 表

注明填表人,一律打印或铅印。

附件15

干部任职公示

根据干部任用的有关条例规定,对X集团公司**分公司**管理所拟提职干部予以公示,欢迎广大干部职工监督。

对公示对象的有关问题,可在****年**月**日前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X集团公司**分公司人力资源科反映。

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电 话:

邮 编:

地 址:

****年**月**日

附件16

**党发〔 〕**号

中共X集团公司**分公司委员会

关于*****任职的通知

**管理所党支部:

经X集团**分公司党委****年**月**日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为X集团公司**分公司**管理所党支部书记。

****年**月**日

主送:分公司党委委员,分公司所属各单位党支部,机关党支部。

X集团公司**分公司综合办公室 年 月 日印发

附件17

**发〔 〕**号

X集团公司**分公司关于

**×任职的通知

**管理所:

经X集团**分公司****年**月**日会议研究,决定聘任:

**×为X集团公司**分公司**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年**月**日

主送:分公司领导,分公司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X集团公司**分公司综合办公室 年 月 日印发

附件18

【篇二】党员领导干部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

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单选5,多选6,判断3) (测试系统中题库)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单选12,多选12,判断16) 网上摘编

新增(单选9,多选12,判断3)(区管新任题库)

《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一、单选题(5道)

1.《廉政准则》规定共有( B )个不准。

A.53       B.52      C.36       D.32

2.党员领导干部一律不得接受可能影响( A )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A.公正执行公务 B.妨碍执行公务C.依法执行公务 D.正常执行公务

3.党员领导干部不准离职或者退休后( B )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A.五年      B.三年      C.二年      D.一年

4.党员领导干部不准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异地工商注册登记后,到( C)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A.国外 B.异地 C.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 D.本人曾任职的地区

5.党员领导干部不准妨碍涉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 A )

A.调查处理      B.上诉       C.申诉      D.投诉

二、多选题(6道)

1.《廉政准则》的贯彻实施由( ACD )。

A.各级党委(党组)负责

B.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负责

C.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协助同级党委(党组)抓好《廉政准则》的落实

D.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负责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廉政准则》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准在( ABCD )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A.民主推荐     B.民主测评     C.组织考察     D.选举

3、《廉政准则》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准违反规定用公款( ABC )

A.购买商业保险    B.缴纳住房公积金     C.滥发津贴、补贴、奖金

三、判断题(3道)

1.(√)党员领导干部不准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2.(×)党员领导干部可以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3.(√)党员领导干部不准默许、纵容、授意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

一、单选题

1.《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切实维护国家和出资人利益。下列哪项不属于滥用职权、损害国有资产权益的行为:      (D)

A.违反决策原则和程序决定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B.违反规定办理企业改制、兼并、重组、破产、资产评估、产权交易等事项

C.违反规定投资、融资、担保、拆借资金、委托理财、为他人代开信用证、购销商品和服务、招标投标等

D.违反规定超标准配备小汽车

2.《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责。下列哪项不属于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以及损害本企业利益的行为:      (C)

A.个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和有偿中介活动,或者在本企业的同类经营企业、关联企业和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

B.在职或者离职后接受、索取本企业的关联企业、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以及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物质性利益

C.纵容配偶、子女利用本人职权和地位从事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活动

D.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或者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以及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

3.《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离职或者退休后      内,不得在与原任职企业有业务关系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担任职务、投资入股,或者在上述企业或者机构从事、代理与原任职企业经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D)

A.半年B.一年C.二年D.三年

4.《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规定,国有企业应当明确决策原则和程序,在规定期限内将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的决策情况报告      ,将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B) 

A.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B.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C.监事会     D.董事会 

5.《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按      向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报告有关情况。(D)

A.月度B.季度C.半年度D.年度

6.《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受到警示谈话、调离岗位、降职、免职处理的,应当减发或者全部扣发当年的   (C)   。

A.工资B.津贴C.绩效薪金、奖金D.股权分红

7.《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给国有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据国家或者企业的有关规定承担  (A)    责任。

A.经济赔偿B.连带赔偿C.民事赔偿D.违约赔偿

8.《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本规定受到降职处理的,      内不得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C)

A.半年B.一年C.两年D.三年

9.《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受到免职处理的,      内不得担任国有企业的领导职务。(C)

A.半年B.一年C.两年D.三年

10.《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因违反国家法律,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被免职的,(D) 内不得担任国有企业的领导职务。

A.一年B.二年C.三年D.五年

11.《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规定,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教育和监督的主体是(A)。

A.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和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B.所在单位C.上级机关D.各级政府

12.《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得未经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和人事主管部门批准,决定本级领导人员的   (B)   等福利待遇。

A.工资和住房补贴 B.薪酬和住房补贴 C.岗位工资D.住房补贴

 二、多选题

1.《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切实维护国家和出资人利益。下列哪些属于滥用职权、损害国有资产权益的行为:      (ABCD)

A.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进行违反国家财经纪律、企业财务制度的活动

B.未经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和人事主管部门批准,决定本级领导人员的薪酬和住房补贴等福利待遇

C.未经企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捐赠、赞助事项,或者虽经企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但未经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批准,决定大额捐赠、赞助事项

D.其他滥用职权、损害国有资产权益的行为

2.《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责。下列哪些属于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以及损害本企业利益的行为:      (ABCD)

A.委托他人投资证券、期货或者以其他委托理财名义,未实际出资而获取收益,或者虽然实际出资,但获取收益明显高于出资应得收益

B.利用企业上市或者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消息、商业秘密以及企业的知识产权、业务渠道等无形资产或者资源,为本人或者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C.未经批准兼任本企业所出资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的领导职务,或者经批准兼职的,擅自领取薪酬及其他收入

D.其他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以及损害本企业利益的行为

3.《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        ,不得在本企业的关联企业、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ABC)

A.配偶B.子女C.其他特定关系人D.同事

4.《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得将国有资产        给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经营。(ABC)

A.委托B.租赁C.承包D.以上都不是

5.《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勤俭节约,不得有以下哪些职务消费行为:(ABCD)

A.超出报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备案的预算进行职务消费

B.将履行工作职责以外的费用列入职务消费

C.在特定关系人经营的场所进行职务消费

D.不按照规定公开职务消费情况

6.《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加强作风建设,注重自身修养,增强社会责任意识,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下列哪些行为违反此项规定:(ABCD)

A.弄虚作假,骗取荣誉、职务、职称、待遇或者其他利益

B.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

C.默许、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本人的职权和地位从事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活动

D.用公款支付与公务无关的娱乐活动费用

7.《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规定,国有企业的        为本企业实施本规定的主要责任人。(ACD)

A.党委(党组)书记B.纪委书记C.董事长D.总经理

8.《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廉洁从业行为规范的,视情节轻重,由有关机构按照管理权限分别给予 (ABCD)处理。

A.警示谈话B.调离岗位C.降职D.免职

9.《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按年度向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报告情况,配偶、子女从业和出国(境)定居及有关情况,以及本人认为应当报告的其他事项,并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ABCD)

    A.兼职   B.投资入股  C.国(境)外存款 D.购置不动产

10.《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得利用企业上市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    (ABCD)   等无形资产或者资源,为本人或者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A.商业秘密  B.知识产权 C.业务渠道D.内幕消息

11.下列哪些人员是《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适用对象: (ABCD) 。

A.国有独资企业领导班子成员

B.国有控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

C.国有参股企业中对国有资产负有经营管理责任的人员

D.国有企业所属事业单位的领导人员

12.《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将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情况作为 (ABD)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民主评议。

A.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    B.年度述职述廉C.晋升职务             D.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

 三、判断题

1.《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得未经批准或者经批准后未办理保全国有资产的法律手续,以个人或者其他名义用企业资产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投资入股、购买金融产品、购置不动产或者进行其他经营活动。(A)

A.对          B.错

2.《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得将企业经济往来中的折扣费、中介费、佣金、礼金,以及因企业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奖励的财物等据为己有或者私分。(A)

A.对          B.错

3.《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得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A)

A.对          B.错

4.《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可以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B)

A.对          B.错

正确答案:《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得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5.《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投资或者经营的企业不得与本企业或者有出资关系的企业发生可能侵害公共利益、企业利益的经济业务往来。(A)

A.对          B.错

6.《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得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旅游。(A)

A.对          B.错

7.某重型电机厂亏损严重,拖欠职工半年工资,在此期间,厂长新购买一辆小汽车。该行为是否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A)

A.是          B.否

8.《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得从事有悖社会公德的活动。(A)

A.对          B.错

9.某国有企业总经理在有正常办公和居住场所的情况下,用公款长期包租宾馆。该行为是否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A)

A.是          B.否

10.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获取的不正当经济利益,可以不予清退。(B)

A.对          B.错

正确答案: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获取的不正当经济利益,应当责令清退。

11.《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构成犯罪被判处刑罚的,终身不得担任国有企业的领导职务。(A)

A.对          B.错

12.《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得在特定关系人经营的场所进行职务消费。(A)

A.对          B.错

13.《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所称特定关系人,是指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有近亲属以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的人。(A)

A.对          B.错

14.《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即使离职后也不得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物质性利益。(A)

A.对       B.错    

15.《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个人可以在本企业的同类经营企业中投资入股。(B)

A.对       B.错  

正确答案:《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个人不得在本企业的同类经营企业中投资入股。

16.《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批准可以在其他企业中兼职,但不能擅自领取薪酬。(A)

A.对      B.错

新增(单选9,多选12,判断3)

单选9题

1、《廉政准则》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准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C)活动。

  A、文体健身  B、无偿咨询   C、有偿中介

2、《廉政准则》规定,不准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或者(B)之间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A、朋友    B、党员领导干部    C、亲戚

3、对《廉政准则》参照执行的范围,下列说法中正确的一项是(B)

  A、国有大型、特大型企业中中层以上党员领导干部

  B、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领导人员中的党员

  C、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

4、(A)应当向党组织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宜,自觉接受监督。

  A、党员领导干部  B、科级以上干部  C、县处级以上干部

5、《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中“特定关系人”是指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近亲属以及(C)。

  A、国有资产出资人 B、朋友、战友、同学等 C、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有亲属关系以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的人D、国有资产监管人

6、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受到警示谈话、调离岗位、降职、免职处理的,应当(C)当年的绩效薪金、奖金。

  A、全部扣发  B、减发  C、减发或者全部扣发  D、不减发或者扣发

7、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受到降职处理的,(B)不得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A、三年内  B、二年内  C、三年内   D、终身

8、《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制定的目的是:为规范企业领导人员(B),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维护国家和出资人利益,促进国有企业科学发展。

  A、廉洁自律行为  B、廉洁从业行为  C、遵纪守法行为  D、克己奉公

9、构成犯罪被判处刑罚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C)不得担任国有企业领导职务。

A、五年内  B、离职前  C、终身  D、十年内

多选12

1、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切实维护国家和出资人利益,下列那些行为属于滥用职权、损害国有资产权益的。(ABCD)

  A、违反决策原则和程序决定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B、未经企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捐赠、赞助事项;

  C、违反规定办理企业改制、兼并、重组、破产、资产评估、产权交易等事项;

  D、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进行违反国家财经纪律、企业财务制度的活动。

  2、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责,不得有下列(ABCD)行为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损害企业利益。

  A、个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和有偿中介活动,或者在本企业的同类经营企业、关联企业和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

  B、未经批准兼任本企业所出资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的领导职务,或者经批准兼职的,擅自领取薪酬及其他收入;

  C、委托他人投资证券、期货或者以其他委托理财名义,未实际出资而获取收益,或者虽然实际出资,但获取收益明显高于出资应得收益;

  D、在职或者离职后接受、索取本企业的关联企业、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以及关联对象提供的物质性利益。

  3、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勤俭节约,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职务消费。不得有下列哪些行为(ABCD)

  A、将履行工作职责之外的费用列入职务消费;

  B、在特定关系人经营的场所进行职务消费;

  C、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旅游;

  D、大操大办婚丧事宜。

  4、加强企业领导人员作风建设,注重自身修养,增强社会责任意识,树立良好形象。不得有下列行为(ABCD)

  A、弄虚作假,骗取荣誉、职务、职称、待遇或者其他利益;

  B、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C、用公款支付与业务无关的娱乐活动费用;

  D、漠视职工正当要求,侵害职工合法权益。

  5、下列哪项是《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规定的主要责任人(ABC)

  A、党委(党组)书记B、董事长C、总经理D、纪委书记

  6、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按年度向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报告(ABCD)情况,配偶、子女从业和出国(境)定居及有关情况,以及本人应当报告的其他事项,并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A、兼职                B、投资入股C、国(境)外存款      D、购置不动产

  7、下列哪些人员是《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使用对象(ABCD)

  A、国有独资企业领导班子成员;

  B、国有控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

  C、国有企业所属事业单位的领导人员;

D、国有参股企业中对国有资产负有经营管理责任的人员。

8、关于禁止党员领导干部在住房方面以权谋私行为的规定有:(ABCDE)。

A、不准违反国务院关于住房制度改革的规定购买住房

B、不准利用职权为自己和子女、亲友购买住房提供优惠条件

C、不准违反规定参加集资建房

D、不准违反规定用公款装修、购买住房

E、不准擅自用公款包租或占用客房供个人使用

9、以受贿论处的行为主要有( ABC )

A、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中的共产党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益,收受贿赂的

B、退(离)休人员,利用原职务的影响,为他人谋利益,收受财物的

C、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中的共产党员,在经济往来中,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手续费的

10、《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准在(ABCD)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A、民主推荐 B、民主测评 C、组织考察 D、选举

11、《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规定,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不准有下列行为:(ABCDEF)。

A、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

B、虚报工作业绩

C、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

D、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

E、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等利益

F、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

12、《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规定,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准有下列行为:(ABCDEF)。

A、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B、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

C、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D、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E、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F、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判断3

1、领导干部可以利用知悉或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 × )

2、拒不执行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决定的党员,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 )

3、党员领导干部不准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 )

【篇三】党员领导干部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

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作者:黄战斌
来源:《财经界·学术版》2015年第14期

        摘要:本文通过对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客观的分析和探讨,发现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没有明确分明;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系统还不全面,具体包括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决策活动结果存在相应的滞后、国有企业领导干部政策法规相互冲突和落后以及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决策积极效果和消极效果同时存在。针对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采取了相应的解决办法,指出国企领导只有做到充分的划清相互之间的经济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的经济审计体系,同时不断提高自身的审计能力以及综合素养,才能做好我国的国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推进国有企业不断向前发展和进步。

        关键词:国有企业领导干部 经济责任审计

        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制度和社会制度不断形成和健全,公司以及企业之间为了抢占有利资源,想尽办法和手段。这就导致了某些公司的上级领导利用自己可以调动的人力和物力,为了自己和家人或者亲朋好友的利益擅自使用公共资源和财产、违规发放贷款、偷税漏税、账外经营等等,导致了国家公共资产的严重亏损和消失;还有一些公司的上级领导干部一味的重视表面形象,只会做表面工作,把自身的表面形象树立的高大威猛,但是却未曾站在祖国以及人民群众的立场上考虑过,所以出现了制定的计划不切实际,瞎指挥的情况,最终造成了国家和人民的财产以及其他方面的严重损失和浪费。某些上级领导觉得自己的权利已经很大,可以操纵手下一大班子下属部门,久而久之慢慢就会对国家制定的各种法律法规产生轻视,导致了正常的社会主义市场秩序发生严重的混乱和动荡。还有一些上级领导没有抵制住外界权利和金钱的诱惑,私自收取他人的不正当贿赂,结果可想而知,他们肯定会自己的行为付出惨重的代价,最终也只能在监狱中忏悔的度过自己的余生。这些丑陋的现象对社会、公司以及企业都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国家也对这些不良的现象及时采取了积极的有针对性的措施和监督。所以,经济责任审计也就应运而生了。采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就能够对相关的上级企业领导以及下属部门都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治理。只有对上级的国有企业领导以及相关负责人员在担任职务期间进行有针对性的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和控制,才能有效地加快和推进我国国有企业健康持续的发展和进步。

【篇四】党员领导干部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

题目:领导干部兼职管理办法(试行)

起草: 日期:

审核: 日期:

编 号:

批准: 日期:

颁发部门:

执行日期:

分发部门:

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兼职管理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及兼职管理,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中组发〔2013〕1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公司中层及以上职级领导干部。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兼职,是指人事和工资关系在公司,未办理调出、辞职等手续的中层及以上职级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社会团体”)和企业的兼职。

在社会团体兼职包括兼任领导职务和名誉职务、常务理事、理事等。

在企业兼职包括兼任企业领导职务、顾问等名誉职务以及外部董事、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等企业职务。

第三条  中层及以上职级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和企业兼职管理的原则:

1. 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分类管理。

2. 坚持有利于提高教学科研质量、有利于产学研结合、有利于服务经济社会文化发展。

3. 坚持从严管理,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影响本职工作。

第四条  中层及以上职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把主要精力放在做好本职工作上,忠于职守,廉洁自律。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兼职的,在兼职活动中要严格遵纪守法。

第二章  兼职管理

第五条  中层及以上职级领导干部所兼职的机构必须是经主管部门认可、登记注册的合法机构。不得到有敌视、分化我国背景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企业兼职。

第六条  根据工作需要,经公司批准,中层及以上职级领导干部可兼任与本单位或相关的社会团体职务,兼职数量一般不超过3个。

第七条  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中层及以上职级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得在企业兼职。确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可在下列企业兼职,兼职数量一般不超过1个。

1. 与本职业务相关的公司出资的企业(包括全资、控股和参股企业)或参与合作举办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人不得在兼职单位领取薪酬。

2. 本人科技成果转化的企业。个人科技成果转化,可以获得现金奖励或股权激励,但获得股权激励的中层及以上职级领导干部不得利用职权为所持股权的企业谋取利益。

第八条  公司经营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在企业兼职按照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在企业兼职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中层及以上职级领导干部按照有关规定在兼职单位获得的报酬,应当全额上缴公司财务部,年终一次性拨付给所在单位,由各单位研究决定对其奖励额度。关于科技成果转化的取酬,按照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条  中层及以上职级领导干部所兼职务实行任期制的,任期届满拟继续兼职的,应重新履行审批手续,在同一个职位兼职不得超过2届;所兼职务未实行任期制的,兼职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0 年。

第十一条  中层及以上职级领导干部职务发生变动,其兼职管理按照新任职务的相应规定掌握;职务变动后按规定不得兼任的有关职务,应当在3个月内辞去。

第三章  审批程序

第十二条  中层及以上职级领导干部兼职必须履行审批程序,未经批准不得兼职。审批程序为:

1.本人填写《XXX中层及以上职级领导干部兼职审批表》,并附拟兼职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拟兼职单位邀请函、拟兼职单位章程及现任领导名单、本人兼职取酬情况的书面说明等相关材料报所在单位。

2.所在单位支委会、董事会会议研究同意后,报阳光集团党委组织部。

3. 阳光集团党委组织部提出意见报阳光集团党委审批。

第十三条  中层及以上职级领导干部拟在国际学术组织或有国(境)外背景的社会团体和企业兼职的,党委组织部要听取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等主管部门意见。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中层及以上职级领导干部在兼职活动中,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公司和兼职单位的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利益,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兼职单位或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十五条  严禁私自利用公司的名称、标识、设备、涉密信息、科研成果和产品等资源为其他机构服务或牟利。

第十六条  中层及以上职级领导干部兼职及因科技成果转化获取奖励、股权激励等情况,应当公开透明,在本公司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并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年度述职报告中予以说明。

第十七条  建立兼职情况报告制度。兼职中层及以上职级领导干部每年年底应向所在单位党组织书面报告兼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是否取酬和报销有关工作费用等情况。在企业兼职的还应同时书面报告党委组织部。

第十八条  拟提名为中层及以上职级领导干部的考察对象,任职前应按要求向党委组织部报告本人在社会团体和企业已有兼职情况,并按要求辞去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兼职。

第十九条  党委组织部、监察部定期对中层及以上职级领导干部兼职情况进行检查、清理。确属工作需要且符合有关规定精神,但未履行审批程序的,应补办有关手续。凡不符合规定的,责令本人辞去所兼任的职务;在限定期限内未辞去所兼任职务的,

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于违规兼职、违规取酬及瞒报、漏报的,一经查实,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中层及以上职级领导干部不担任领导职务后,其兼职可不再按照中层及以上职级领导干部管理。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未明确的事项,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由党支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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