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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信贷产品“以税贷款”业务可行性研究报告

时间:2023-01-21 12:30:04 来源:网友投稿

银行信贷产品“以税贷款”业务可行性研究报告 银行信贷产品“以税贷款”业务可行性研究报告为保证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对于小微企业进行大力扶持,颁布一系列惠普性降税减负措施,各家银行也纷纷通过创新融资产品、多样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银行信贷产品“以税贷款”业务可行性研究报告 ,供大家参考。

银行信贷产品“以税贷款”业务可行性研究报告

  银行信贷产品“以税贷款”业务可行性研究报告

  为保证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对于小微企业进行大力扶持,颁布一系列惠普性降税减负措施,各家银行也纷纷通过创新融资产品、多样化融资方式等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本行母行创新推出个人“以税贷款”产品,斩获良好的市场反应,现已筹划上线企业“以税贷款”并拟推广至本行境内机构,现根据市场以及本行情况等进行可行性分析如下:

  一、业务背景分析

  (一)市场需求情况

  1.小微企业客群庞大,新增迅速

  小微金融是小微企业和商业银行实现双赢的重要发力点,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据测算,2020年我国将新增小微企业近1500万户,小微企业融资覆盖率有望从2017年末的20.75%上升至2020年末的30%至40%;按单户贷款余额200万元估算,未来三年全国小微企业的新增融资需求总额将接近9万亿元,快速、稳步增长态势。在小微企业蓬勃发展的当下,本行可把握时机,通过灵活的线上产品深入小微客群,抢占市场蓝海。

  2.融资需求旺盛,价格接受度高

  根据央行数据统计显示,2019年末我国普惠小微贷款余额11.59万亿元,同比增长23.1%,其中浙江、广东、江苏小微贷款金额位列各省市前三。2019年末,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小微经营主体2704万户,同比增长26.4%,全年增加565万户,同比多增100万户。新发放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为6.82%1,融资利率高于大中型企业。在高融资成本的市场行情下,本行的价格劣势将进一步弱化,通过合适的产品有利于快速深耕本地,实现复制推广。

  (二)政策支持情况

  小微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国家一直大力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支持力度,包括鼓励金融机构通过“银税互动”方式助力小微企业发展。2020年受疫情影响,小微企业融资难情况将进一步突显,通过“以税贷款”方式本行也进一步相应政策导向,助力小微企业做大做强。

  具体政策如下:1.2015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开展“银税互动”

  1此利率含各大行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推出部分低息贷款

  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活动的通知》(税总发〔2015〕96号文),通知决定建立银税合作机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银税互动”,助力小微企业发展。

  2.2017年5月4日,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动“银税互动”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大“银税互动”助力企业发展力度,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共享效应,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3.2019年11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两部门关于深化和规范“银税互动”工作的通知》(〔2019〕113号文),要求扩大“银税互动”受惠企业范围,各地银行要积极推进通过网上银行等渠道,实现贷款申请、审批、授信、放贷“网上一站式”办理,进一步提高“银税互动”服务效率。但通知对象是各银保监局,各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邮储银行,无外资银行。

  (三)银税互动合作情况

  广东银税互动于2013年率先开展,截至目前广东税务局已与13家商业银行签订,基本实现了省内主流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全覆盖,截至2018年广东省线上“银税互动”项目已累计发放贷款金额达214亿元,惠及中小微企业及自然人超过12万户;浙江税务已与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等32家省级金融机构签订“银税互动”服务合作协议,向纳税信用等级A或B的守信企业提供免担保、免抵押、便捷优惠的信用贷款,为民营经济成长增添动力。

  在各地税务机关中,青岛税务于2016年率先与汇丰、渣打、新韩、韩亚、企业、釜山、国泰世华和南洋商业银行8家外资银行签署“银税互动”工作合作备忘录,打破外资银行接入“银税互动”原有桎梏。随后,北京、上海等地陆续新增外资银行同税务局开展银税互动案例并逐步推广。

  二、同业开展情况分析

  为响应政策号召,深入服务小微企业,各家银行均针对“银税互动”推出各类融资产品,如中行“税e融”、农行“纳税e贷”、工行“税易通”、建行“云税贷”等,均取得良好市场反应。

  (一)长沙银行

  2018年11月12日长沙银行推出基于税务数据的线上数据金融产品:快乐e贷,截止2019年12月底,申请数突破2万笔,累计放款接近50亿元,余额2多亿元,不良控制在1%内。

  (二)建行广西分行

  2017年建行广西分行与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建立“银税互动”合作,瞄准小微企业融资痛点,以纳税信息为依据,推出全线上、纯信用、低价格的“云税贷”产品,单笔最高信用额度可达300万元。截至2019年11月末已累计为3万余户小微企业提供信贷支持超过300亿元。

  (三)厦门国际银行

  厦门国际银行“以税贷款”产品自2018年9月上线以来,已累计实现8500笔业务申请、8.6亿业务获批、6.1亿业务落地。2019年10月进一步扩展至上海地区,上海分行业务上线2个月已实现超过2000笔业务申请、1.1亿业务落地,基本达到厦门地区一年多以来的水平,综合净利差不低于6.45%。

  三、产品介绍

  企业版以税贷款:基于小微企业诚信纳税而提供的线上信用贷款产品,旨在为广大小微企业客户提供便捷的融资服务,企业可通过微信/短信链接在线进行贷款申请,并通过企业网银完成签约、提款等线上全流程操作,单笔贷款金额最高500万,期限最长不超12个月。

  个人版以税贷款:基于小微企业诚信纳税而提供的线上信用贷款产品。企业法定代表人可通过手机银行在线进行贷款申请、签约、提款等全流程操作,单笔贷款金额最高200万,期限最长不超12个月。

  产品原理:当客户于本行发起业务申请时,本行通过税局系统获取企业纳税情况、财务情况、信用情况等信息,结合系统内嵌审批模型自动核定授信额度。额度获批后,客户于本行线下开立结算账户与网银并提交基础材料、决议等,线上通过网银完成合同签约、提款、还款等业务操作,实现线上全流程业务闭环。(因以税贷款基于税务系统数据,本行在开展此项业务时需与所在当地税务机关签订“银税互动”协议,实现本行以税贷款业务系统对接税局系统。)

  四、产品运行模式

  目前个人版“以税贷款”已成功发行,企业版“以税贷款”拟于2020年5月推出,其中,个人授信额度不超200万,企业授信额度不超500万。因“以税贷款”系统需建立于核心系统、信贷系统、网银等基础之上,而本行现阶段尚无零售核心系统、信贷系统、网银等系统,故个人版“以税贷款”系统建议待

  本行零售基础系统搭建后再启动开发,本次产品运行模式仅根据企业版以税贷款系统建模情况进行分析:

  (一)建模基础

  企业税务数据作为能够直接反映企业经营行为的生产型数据,是能够反映最接近于客户真实经营情况的最保守数据,具有不可更改、存在一定反欺诈能力的特征,企业造假成本高、难度大。

  目前而言税务局数据接口包含了纳税人基本信息、企业股东信息列表、企业违法违章信息列表、现金流量表信息列表、利润表信息列表、资产负债表列表,同时也包含了国税数据中最重要的数据类别,即增值税月度纳税、所得税月度纳税、增值税与所得税减免情况以及企业欠税等数据。基于目前接口已包含了对评分模型及决策模型至关重要的数据项,我们认为基于目前税务数据范围,结合工商、司法、法定代表人个人征信、企业征信等数据,能够还原企业基本行为,比如企业规模(增值税信息)、企业盈利性(所得税信息)、企业成长性(税额按期申报信息)等,对于行内风控模型建立以及风险把控具备重要参考意义。

  (二)系统底层逻辑

  依据“大数定律、价格覆盖风险”核心科学理念,联合东方微银网络信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微银”)建设一套含企业反欺诈、智能风控模型与决策引擎、智慧贷后预警的小微信贷银税授信平台系统,通过已引入对接税务数据、工商数据、司法数据、个人征信、企业征信及行内信息数据源,联合东方微银研发大数据风控模型,以同时支持个人贷款产品及企业贷款产品,持续地观察样本数据并及时调整模式;对于风险模型审核通过的客户,由100%放款,获取全部收益、承担全部风险,并根据本行放贷规模向东方微银支付运营服务费。

  (三)业务流程

  1.客户申请:

  用款企业法定代表人登录手机银行发起贷款申请,若非本行存量客户,须先在线开立二类账户。操作需基于手机银行进行申请,因本行目前尚无手机银行,经沟通开发人员可通过开发线上链接由客户点击发起申请,获批额度后通过我行企业网银进行贷款申请。

  2.申请材料填写:

  在线填写申请信息,阅读并签署《实际控制人声明书》、《个人征信授权书》、《企业征信授权书》(若支持)、《企业税务数据查询授权书》、《授权书》等,授权本行查询并使用用款企业的工商、司法、税务等数据和申请人个人征信信息,选择业务办理支行并填写客户经理工号,完成前述流程后提交申请。

  3.基础信息校验:授信申请提交后,本行系统自动校验借款人是否已在其纳税所在地税务部门电子渠道完成税务数据查询授权。若校验通过,本行系统再自动根据内嵌的业务分配规则确定本笔授信归属的分行市场部门和业务经办客户经理,并按照内嵌的授信智能决策模型进行授信审批;若校验不通过,本行系统提示借款人在规定期限内前往税务部门官方网站或系统完成用款企业税务数据

  查询授权事宜,借款人未在本行系统提示的期限内完成授权,本行系统将直接对本次贷款申请做失效处理,并通过短信通知借款企业法定代表人。

  4.授信审批:

  获取企业申请信息、征信情况、企业税务数据、第三方信息及大数据信息采集进行决策模型审批判断,系统初审通过借款人授信申请的,将通知借款企业在限定时间内前往指定网点提交资料并进行终审。终审通过后开立借款企业公司账户、企业网银等,递交公司章程复印件、董事会或股东会等有权审批组织决议等业务办理所需材料。

  5.授信生效及放款:

  线下审批纸质材料、申请信息审核有效后,则通知用款企业登录渠道系统签署借款合同,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完成额度成效。用款企业可在12个月内发起提款申请,申请通过后,我行发放贷款至用款企业指定企业账户。

  6.贷后管理:

  (1)贷款还款

  ①正常还款:系统自动扣划。

  ②提前还款:通过渠道系统自主操作;

  ③逾期还款:系统自动扣划或通过渠道系统自主操作。

  (2)系统贷后例行检查、预警

  贷后例行检查由系统按频次自动执行、预警,建立贷后行为评分卡、贷后管理模型等,由客户经理根据模型预警结果开展检查。

  (3)人工贷后检查

  分行风险管理部应按季核查分行市场部门贷后资金用途检查的执行情况,核查内容主要包括检查任务完成率、时效性、检查内容完整性、影像资料准确性、检查结论合理性等,核查的业务数量原则上应不低于该期间应完成检查任务数的10%。

  (4)风险监测与预警处理

  在授信额度使用期间,本行系统根据内嵌的贷后预警规则及检查频率监测借款人、用款企业情况。当发现风险信号时,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对于日常通过其他渠道获取的风险信号,客户经理应在信贷管理系统上发起人工预警。

  系统发出预警信号后,客户经理应在系统规定的时限

  内通过非现场检查或现场检查的方式核查预警信号。

  若经核查认定不存在风险隐患的,客户经理应在信贷管理系统上发起预警解

  除申请,填写调查情况,上传相关佐证资料(如需),并按照信贷管理系统设置的预警处置流程,经相关有权人审批后解除预警信号。

  若经核查认定存在轻微风险隐患的,客户经理应在信贷管理系统上撰写风险处置方案,并按照信贷管理系统设置的审批流程,经相关有权人审批后实施。在风险事件处置完毕后,客户经理应及时发起预警信号解除流程,经相关有权人审批后解除预警信号。

  若经核查认定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则按照本办法有关“贷款提前收回”或“贷款逾期清收”规定执行。

  (5)贷款逾期清收

  贷款到期(含提前到期)出现逾期的,分行应按照《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内机构授信业务操作规程》及其补充规定等相关规定开展贷款清收工作。

  五、“以税贷款”业务开展必要性分析

  1.启程科技赋能,深入服务小微:境内机构2020年将深入科技赋能,借集团科技发展之势补系统短板。鉴于“以税贷款”产品已运行近两年,境内机构可进一步接入已有系统进行复制推广,通过线上产品深入服务小微企业,为缓解疫情对于小微企业的影响贡献实际支撑。

  2.深耕本地市场,优化客群种类:在新一轮的经济环境下,境内机构市场竞争愈显激烈,通过“以税贷款”产品直联税务系统,创新营销小微企业,有利于优化本行现有客群,分散集中风险。

  3.丰富资产渠道,提升综合收益:小微企业市场体量广阔,融资需求强烈,“以税贷款”产品基于企业纳税情况进行授信额度核定,能够进一步便利小微融资,丰富本行资产渠道,且小微企业受风险影响,市场融资利率较优质客户略高,就目前个人版以税贷款而言,整体净利差已不低于6.45%,通过以税贷款产品可进一步提升本行资产收益。

  六、“以税贷款”产品风险分析

  1.纳税等级评定与授信评级过程存在较大差异:单纯的企业纳税评级结果只能作为企业纳税的诚信记录,并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债务偿还能力。加之有部分小微企业以粉饰财务报表的方式规避税收,存在一定程度的评估风险。

  2.风险补偿机制不够健全:在当前经济下行趋势下,部分企业经营困难,“以税贷款”为信用贷款,一旦出现违约风险,缺乏足值抵押物覆盖风险,在政府及社会方面缺乏相应的风险分散机制和损失补偿机制情况下,面临的潜在风险较

  大。

  七、系统改造功能需求

  涉及改造系统

  个人手机银行

  企业网银

  改造功能点

  1、产品介绍页面、贷款申请

  2、查询贷款申请进度

  1、电子签约

  2、提用贷款

  3、提前还款

  4、逾期还款

  1、记录客户贷款申请信息

  2、根据手机银行或网银的申请或交易请求,调用智能决策平台、信贷系统、核心系统等执行审批、建额、放款、还款等交易

  3、生成电子借款合同等在线合同,在线签约电子合同

  1、提供企业以税贷款模型配置功能,包括准入规则、审批与评分规则配置

  2、存放贷款审批相关外部数据

  1、支持对公客户经理办理企业以税贷款

  2、支持企业以税贷款额度生效、放款等功能;

  3、提供贷后预警、贷后管理功能

  提供放款、正常还款、提前还款、逾期还款

  提供对借款合同加盖本行电子印章

  存放贷款相关影像资料

  客户在线申请,审核通过后,推送营销任务信息给客户经理

  行内系统间接口适配

  系统间数据抽数,支持生成业务运行报表

  支持监管报送等内容改造

  互联网金融平台

  智能决策平台

  信贷系统

  核心系统

  电子印章系统

  影像系统

  CRMESBDSB/大数据平台

  URRP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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