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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党组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清单(分享)【精选推荐】

时间:2022-07-02 10:20:03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财政局党组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清单(分享)【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财政局党组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清单(分享)【精选推荐】

 

  1 财政局党组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清单 (最新分享)

 为进一步明晰责任内容,强化责任担当,深入推进我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根据中共*市委关于印发《*市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市各级纪委(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的通知(*委发〔*〕*号),现结合财政建设工作实际,制订局党组责任清单。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

  (一)领导班子责任

  党组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财政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牢固树立责任意识,认真做好“五个方面”工作。

  1. 加强党风廉政教育

 ①领导率先垂范抓学习。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年组织 1-2 次集中学习,每年召开 1 次全市财政系统反腐倡廉工作视频会议,总结、部署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

  ②组织党章法规学习。把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六项基本条件、党员八项义务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作为教育重点,组织开展财政系统党员学《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做合格共产党员的专题学习,进一步引导党员干部强化政治意识、

  2 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自觉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

  ③开展专题学习教育。把党规党纪、廉政法规以及从严治党、“**”、“**”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学习内容,在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举办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组织财政干部先进事迹报告会,并每季度举办一期道德讲堂。

  ④加强科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教育。对拟提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干部(含非领导职务转任领导职务),要求在认真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基础上,对照岗位履职要求,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提交党组备案。开展科级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和廉政法规测试。

  ⑤开展警示教育。采取通报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观看警示教育片、旁听职务犯罪典型案件庭审、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等形式,每年至少组织 1 次集中警示教育活动,发挥反面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

  2. 建立和完善廉洁从政制度

 ①细化主体责任清单。按照“可执行、可检查、可整改、可督办、可追究”的要求,制定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清单涵盖的主要内容有五项任务即:教育的责任、制度建设的责任、“一把手”的责任、查处的责任和部署、检查、落实的责任,明晰责任主体、内容、标准、时限,推动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②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围绕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的职责要求,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根据省、市的要求适时调整权力清单内

  3 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行使行政权力、明确行使权力责任,强化权力制约监督,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③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健全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坚持研究“三重一大”(重大问题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同步跟进相应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坚持重大事项先调研论证、先征求意见、先风险评估。

  ④当好廉洁从政表率。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单位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因公出国(境)、会议培训、差旅和公用房等方面的配套规定,带头践行“**”,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人员。

  ⑤选好用好干部。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着力构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透明度,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⑥严格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按照市委组织部统一部署,做好局机关、局属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任前廉政考察、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及时发现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3. 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

 ①持续开展作风建设活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加强政风行风和机关效能建设,完善“四下基层”,倾听群众诉求常态化等机制,推进“马上就办”,深化“敢担当、解难题、立新业”活动,不断

  4 健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具体措施。加大效能督查力度,着力解决熟人经济、行政中梗阻、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以及“慵懒散拖”等问题,继续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查处和纠正财政系统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②强化源头防治腐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深化财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紧盯重要节点、重点科室、重点事、重点人,严肃查处和通报曝光违纪违规行为。

  4. 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规党纪的行为

  ①强化政治纪律。局党组要切实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首要任务,领导、支持驻局纪检组监察室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

  ②注重抓早抓小。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规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准确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使咬耳扯袖和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止轻微变成严重、违纪走向违法、小错酿成大祸。

  ③支持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健全反腐败体制和工作机制,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支持执纪执法部门查处财政系统违纪违法行为,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④加强责任追究。领导、支持纪检组开展“一案双查”,对违

  5 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5. 认真抓好部署、检查、落实

 ①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每年根据省厅和市委、市政府及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及时召开党组会,部署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建立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结果运用等机制。每年组织对局属单位、科室的责任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②落实调研、检查监督。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每年组织 1-2次深入基层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督促检查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用实践经验、成果,指导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全市财政系统干部、资金“两安全”。

  (二)主要负责人责任

  党组书记、局长是局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中负主责,做到“五个坚持”。

 1.坚持“四个亲自”。一是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对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部署和要求,亲自组织传达学习,研究贯彻举措;每年至少两次亲自听取反腐倡廉情况汇报,及时听取专项汇报,分析形势,查找问题,推动解决;对年度重要工作,亲自分解任务、督促落实;每年至少亲自上一次廉政党课,抓好廉政宣传教育工作。二是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对党风廉政建设体制机制制度改革的重大问题,亲自过问、认真研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问题亲自把关、跟踪问效;对班子其他成员

  6 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问题,亲自约谈提醒,监督落实整改。三是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对于涉及多科室、单位、多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要针对重点环节,尤其是可能出现职能交叉、工作脱节、推诿扯皮的关键节点,亲自协调,明确职责,理顺关系,确保运转顺畅、有效推进。四是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及时听取重要案件查办情况汇报,组织力量进行督促办理。及时研究解决查办案件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困难,坚决反对和制止说情、阻挠甚至威胁、干扰办案工作的行为。

  2.。

 坚持严格管理。对班子成员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实行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及时了解掌握思想、工作动态和干部群众的评价反映,督促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发现班子成员的违纪违法问题,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3. 坚持传导压力。每年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主题同班子成员、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至少谈话一次,督促履职尽责,抓好主体责任落实。对发现班子成员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抓早抓小,及时约谈提醒;对下一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不力、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发现问题较多、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集中、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的,及时约谈其主要负责人、提出具体整改意见。约谈班子成员及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时应有适当工作纪录,对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

  4.。

 坚持规范用权。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未位表态和回避等制度。严格党内组织生活、

  7 定期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5. 坚持示范带动。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带头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带动全体党员遵规守纪。管好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自觉践行“**”要求,做廉洁从政的表率。每年亲自上廉政党课不少于一次,每年按规定报告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和本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等情况。

  (三)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

  局党组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做到“五个落实”。

  1. 落实“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研究安排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重点工作和重大事项,尤其是涉及选人用人、公共资源交易、专项资金使用等事项,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制度,同时跟进相应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经常检查分析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党风政风建设、规章制度执行等情况,研究、推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2. 落实 教育管理。坚持每半年至少听取一次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每年向局党组书记、局长报告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以及报告个人廉洁从政情况。

  3. . 落实制度规定。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积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结合工作分工,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8 4. 落实督促整改。对分管范围内发生的违纪违法问题,要积极支持、协助执法执纪部门进行查处;对分管范围内的科室、单位领导干部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进行廉政谈话、提醒教育和督促纠正,并及时向局党组和驻局纪检组汇报。

  5. 落实示范带动。结合分管的业务工作,围绕财政制订的规章制度,带头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管好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自觉践行“**”要求,做廉洁从政的表率,每年年底前向所在单位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书面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二、工作落实机制

  (一)严格落实报告制度。局党组每年年底,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向市委、市纪委写出专题报告。专题报告内容包括党组履行主体责任、驻局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完成责任制分解任务、开展检查考核、实施责任追究、办理上级交办事项等方面情况。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

  (二)严格落实任务分解。每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对上年度工作进行总结,对当年工作进行部署。认真制定和下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进行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强化责任。机关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局党组分管领导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三)严格落实检查考评。坚持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制度,听取情况汇报、组织述职述廉、实行量化考评、督促问题整改。年终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向局党组报告本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9 情况,自觉接受组织检查和考评。

  (四)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根据责任内容和检查考评情况,落实责任追究。准确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根据《中共*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规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工作的意见(试行)》明确的程序和追究方式,对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导致党风廉政工作出现问题、职责范围内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和腐败问题,区分责任,严格实施 责 任 追究。

  驻市财政局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

 为进一步明晰责任内容,强化责任担当,深入推进驻局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根据市委《关于印发〈*市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市各级纪委(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的通知》和局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驻局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协助责任落实

  1. 根据市委、市纪委和省财政厅的决策部署,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向局党组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发挥反腐败组织协调作用,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

  2. 协调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事项,及时向局党组和市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事项和问题情

  10 况。及时向局党组传达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重要安排部署和要求,督促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

  3. 协助局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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