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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优秀范文】

时间:2022-07-01 08:10:43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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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优秀范文】

 

  - 1 - 学校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安全工作责任体系,落实岗位安全责任,严肃责任追究,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根据甘肃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实施细则,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党政同责”,是指学校各级党组织、行政部门对安全工作都负有领导责任,其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分别承担相应的安全工作职责。

 本规定所称“一岗双责”,是指学校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在履行岗位业务工作职责的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教学必须管安全、管科研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履行安全工作职责。

 第三条

 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是安全工作综合监管责任人,担负学校安全工作组织协调和 综合监管责任;学校党政班子成员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 直接领导责任。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是本部门、本单位安全工作 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本单位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本部

  - 2 - 门、本单位安全工作的领导是安全工作综合监管责任人,担负 本部门、本单位安全工作组织协调和监管责任。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学校各级党政部门、教学科研单位。

 第二章 校级党政及其领导安全工作职责 第五条

 校党委安全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以及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实际,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

 (二)将学校安全工作纳入校党委工作全局和教育发展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研究部署安全工作重大事项。

 (三)将学校安全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范围,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选拔任用、晋职晋级、奖励惩罚以及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平安校园建设等重要参考依据。

 (四)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配备与学校安全工作监管任务相适应的人员力量,调动人员积极性。

 (五)加强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营造全社会关爱师生生命、关注校园安全的良好氛围。

 (六)组织工会、共青团等群众团体围绕学校安全工作开展相关活动,引导师生员工全面参与、主动支持学校安全工作。

 第六条

 校行政安全工作职责

  - 3 -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以及上级部门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和部署,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研究制定并落实安全工作政策及措施。

 (二)将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全局,落实安全工作资金、措施和支撑体系,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领导和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三)将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召开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研究部署重大学校安全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健全并落实学校安全目标责任体系,负责学校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学校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和责任追究制,组织查处学校安全管理方面失职或违法的行为;对在改善安全条件,防止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灾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五)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资金保障制度,将安全管理工作经费列入预算,加大学校安全工作投入;加强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

 (六)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体系,推进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精细化管理,组织安全重点领域(校舍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建筑施工安全、校车及学生交

  - 4 - 通安全、校园周边安全、危险品安全、电梯安全、防溺水等)安全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七)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加强生物、化学实验室等教学活 动和危险品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八)健全学校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组织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领导和组织指挥学校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九)督促指导安全教育宣传培训工作,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落实安全教育课程、教材、师资,组织师生员工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鼓励和支持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安全科研课题的研究和推广应用,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

 (十)依照有关规定,负责或者授权、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对事故调查报告作出批复,并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处理意见,进行责任追究。

 (十一)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及教育等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安全工作职责。

 第七条

 校党政主要领导安全工作职责 (一)负责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学校的贯彻落实;组织落实上级党委、 政府和有关部门下达的安全工作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安全工作

  - 5 - 责任体系,严格安全工作考核奖惩。

 (二)将安全工作与学校的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检查考核;及时研究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重大突出问题;加强安全工作机构队伍建设,健全安全工作管理机构。

 (三)主持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要求,分析安全工作形势,安排部署工作任务,研究解决 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每半年带队开展一次学校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在重要节日、重点时段带队督查学校安全工作。

 (五)领导学校安全工作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督促制定整治措施,限期整改。

 (六)组织编制学校安全工作事故应急预案,并按照规定报送备案。学校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时,按照规定及时赶赴现场,组织协调救援及善后等相关工作。

 (七)督促领导班子成员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和包干联系部门、单位的安全工作。

 (八)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及教育等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安全工作职责。

 第八条

 校分管安全业务领导安全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规章和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落实校党委会会议决策的安

  - 6 - 全工作事项,结合学校工作实际,主持制定并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协助主要领导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学校安全工作会议,每季度主持召开一次学校防范安全事故会议或安全专题会议,贯彻上级有关要求,分析安全工作形势,安排部署工作任务,研究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组织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开展学校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和落实年度学校安全目标责任制考评。

 (四)组织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完善学校紧急情况报告制度,每季度组织检查学校安全工作目标任务完成 情况,推动安全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五)督促相关业务部门抓好安全工作,指导安全管理机构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

 (六)学校发生安全事故时,按照规定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救援及善后等相关工作,并督促做好事故信息报送。

 (七)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及教育等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安全工作职责。

 第九条

 校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安全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安排部署,落实校党委会会议决策的安全工作事项,将安全工作与分管范围的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检查考核。

  - 7 - (二)督促分管部门、单位认真履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监管职责,督促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参加分管范围内和学校统一组织安排的学校安全工作监督检查。

 (四)分管范围内安全工作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时,按照规定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救援及善后等相关工作。

 (五)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及教育等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安全工作职责。

 第三章 学校相关工作部门安全工作职责 第十条

  党办、校办负责学校安全政策法规的调研,对学校安全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指导各部门、各单位在依法治教、依法行政、普法教育,加强依法治校制度落实;负责学校突发事件、防震救灾、防汛抗旱等应急处理与综合协调;及时转发防恶劣天气、地质灾害等文件,做好安全事故信息、安全工作信息的报送工作,为学校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服务保障。

 第十一条

 纪委、监察处负责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来信、来访、来电办理,参与安全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学校安全工程建设经费审计。

 第十二条

 组宣部负责加强安全管理队伍建设,使之与履行安全管理职能相适应;将安全工作纳入党建和干部考核范

  - 8 - 畴,在开展干部选拔、评选表彰校级以上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评优评先工作时,把学校安全工作列入考核内容,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

 负责学术交流、讲坛、论坛、刊物、宣传阵地、网络舆情监管工作;建立健全安全宣传体系,开辟安全专题、专栏,宣传安全工作先进典型经验,普及安全知识,开展舆论监督;牵头组织开展反邪教、反爆恐、防**和平安创建等宣传教育活动;加强与媒体沟通联系,做好学校安全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学校安全工作信息对外统一发布工作;负责将安全工作纳入各部门、各单位精神文明建设考核范畴,落实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

 负责组织开展党的民族、*教政策的宣传教育,协助有关 部门、单位做好少数民族师生工作;组织学校各民主党派围绕学校安全工作开展相关活动,引导各民主党派人士全面参与、主动支持学校安全工作。

 第十三条

 学生工作部(处)负责学生管理,加强学生安定稳定、思想政治和德育工作,及时研判大学生思想动态;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加强学生思想、心理健康、行为习惯养成教育;落实学生集体活动审批报备制度,加强学生集体活动安全管理;负责学校卫生安全教育工作,积极开展师生食品卫生、疾病预防及急救常识的培训和教育,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建立健全学生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各院(系)落实学生安全管理措

  - 9 - 施;建立和完善学生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管理能力;负责做好涉及学生伤亡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善后等工作;协同做好校园网络舆情和信息安全工作。

 第十四条

 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小组办公室(保卫处)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校安全工作综合监督管理,统筹协调学校安全工作和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督促指导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履行安全工作职责,组织学校安全综合和专项检查,具体实施学校安全目标责任落实管理和考核工作。

 (二)负责起草学校安全工作综合性、规范性文件,制定学校安全工作专项规划和规章措施并督促落实;监督检查涉及学校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贯彻与执行情况。

 (三)负责推进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协调开展安全教育课程建设,督促指导各部门、各单位抓好师生安全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

 (四)加强学校安全保卫机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各部门、各单位岗位安全培训。

 (五)负责学校安全形势综合分析,定期通报学校安全工作情况,发布学校安全预警信息和工作信息。

 (六)负责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体系和责任追究与督查考评体系建设,督促各部门、各单

  - 10 - 位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

 (七)牵头组织学校安全督查和调研工作,指导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加强创建和考评验收过程管理。

 (八)组织协调学校安全事故的处理和调查处置工作。

 (九)参与由学校组织的对部门、单位和个人评优、评先、评级等安全工作情况的审核,对参评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荣誉及称号的,提出“一票否决”的意见建议。

 (十)负责校园治安秩序、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管理,不断夯实物防基础,提升技防水平,加强人防建设,健全治安维稳防控体系;负责校园内大型活动安全许可和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各部门、各单位整改安全隐患;协同上级和属地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整治。

 (十一)承担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第十五条

 教务处负责教学、实验、实习、实训、考试、 等活动安全监管工作;指导支持安全教育课程、教材、师资队伍建设。

 第十六条

 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就业等活动安全监管工作。

 第十七条

 人事处负责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机构职能建设,合

  - 11 - 理配备安全管理工作人员;支持教职工岗位安全培训和安全课师资培训,指导师德师风建设,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在教师校级以上表彰中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

 第十八条

 科研处负责科研课题、科研项目、科技合作等方面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科研机构安全监管工作;鼓励和支持开展安全科研课题的研究和推广应用。

 第十九条

 外事办负责学校及各部门、各单位涉外事务的安全指导、培训和督导工作;负责指导外籍师生和学校与境内外合作办学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对因公出国、出境教职工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第二十条

 计财处负责对学校安全工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第二十一条

 国资处负责学校国有资产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 后勤处负责学校饮食卫生安全、水电安全、电梯安全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做好校园道路、围墙、消防管网、水池等安全基础设施管理维护工作;负责食堂等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物业管理范围内楼宇安全管理工作。

 负责校园基建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保障基建规划和设施满足安全标准和安全管理要求,确保投入使用的建筑物通过消防验收;负责加强校舍安全动态监管,建立健全校舍安全长效机制;负责内部装修、改变等基建工作审批及安全监管工作。

 第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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