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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执法整改情况报告范文(精选5篇)

时间:2022-05-20 17:55:03 来源:网友投稿

整改,汉语词汇,拼音zhěng gǎi,释义为整顿并改革,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公安执法整改情况报告5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公安执法整改情况报告5篇

第1篇: 公安执法整改情况报告

森林公安主体执法情况调研报告

森林公安机关是国家林业部门和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兼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多年来,临沧森林公安机关在各级党委、政府和林业、公安部门的领导下,森林公安机关和广大森林公安民警忠实履行法律职责,有力地打击了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为生态建设和林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一、森林公安执法现状

森林公安机关作为公安机关派驻林业部门的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力量,肩负着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保障“桥头堡”和“森林云南”建设的重任。因此,各级森林公安机关为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建立云南生态安全屏障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办理了许多案件,发挥了临沧森林公安在建设“森林资源大市、林业产业强市、林业景观美市”中的重要作用,并取得了显著成绩。

2000年4月14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林业厅联发的《关于对云南省森林刑事、治安和林业行政案件执法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云林联发字[2000]第16号文件明确了,全省各级森林公安机关是受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刑事、治安和林业行政案件的专门机关,确定了对具体行使调查、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以及进行治安、林业行政处罚等职权。

1998年4月29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颁布后,根据《森林法》第20条的规定:森林公安机关“在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授权的范围内,代行本法第39条、第42条、第43条、第44条规定的行政处罚权”。1998年6月26日国家林业局发布了《关于授权森林公安机关代行行政处罚权的决定》,以及在2001年4月17日国家林业局发布《关于森林公安机关查处林业行政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林安发[2001]146号文件规定,除《森林法》第42条外,临沧市各级森林公安机关都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办理违反《森林法》第20条授权的林业行政案件,其他涉及的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行政案件都以其归属的林业主管部门授权进行办理。

2001年5月9日按照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发布的《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确定了,各级森林公安机关直接办理的破坏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共19种,明确了刑事执法权限。

二、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森林公安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在法律上,森林公安执法的权利并没有被明确授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20条的规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林区设立的森林公安机关,负责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秩序,保护辖区内的森林资源,并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在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授权的范围内,代行本法第39条、第43条、第44条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从法律上看,森林公安的职责虽然很大,但法律并没有授予相应权力进行保障,仅仅规定在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的授权下可以代行部分行政处罚权,严格讲在行政执法主体上连法律意义上的法律、法规授权组织都不算。这样必然导致职权得不到有效履行。比起其他法律规定的警察职责权限、机构设置的明确规定,显然有明显区别。森林公安的权力及为有限,主要是林业行政案件查处和林业刑事案件的侦查。而这两类案件均来源于林业部门和公安部门的授权,也就是说,如果没有这两个主管部门的授权,森林公安手中将没有任何执法的权力,变成穿着警服的林业工作者,而林业部门和公安部门的授权又极为有限。

森林公安在林业行政处罚权上。根据《森林法》第20条的规定:森林公安机关“在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授权的范围内,代行本法第39条、第43条、第44条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根据这个授权规定,1998年6月26日国家林业局发布《关于授权森林公安机关代行行政处罚权的决定》。另外,在2001年4月17日国家林业局发布《关于森林公安机关查处林业行政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这个规定,森林公安可以以其归属的林业主管部门的名义查处各类行政案件。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是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而《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又规定,林业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的林业主管部门实施。可见,法律并未赋予森林公安实施行政处罚的权力。《森林法》第20条的规定,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森林公安机关应属于行政处罚实施机关中的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但《森林法》并未明确授权,而又必须再经过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的授权下这道理程序才可以取得有限的行政处罚权。

森林公安在执法中,没有独立的行政处罚权,致使执法主体难以认定,民警的合法权益和警务活动将得不到有效保障。首先,由于执法主体复杂导致的民警执法身份问题。从以上国家林业局对森林公安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规定可以看出,森林公安行使行政处罚权共可分两类:一是依据《森林法》第20条和国家林业局授权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处罚时,应属于法律法规授权组织;若以其归属的林业主管部门名义执行林业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规定时,属于林业主管部门的职能机构。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也算是一个独立的行政执法主体,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如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等,此时森林公安民警应该算是以人民警察的身份去执行警务。按照《人民警察法》和《人民警察使用警戒和武器条例》的规定,应该可以享受相应得合法权益和警务保障。如在遇到暴力抗法、严重妨碍执行公务等情况,可以使用警戒直至武器来保障民警的人身权益,以完成法律、法规赋予的任务。而第二种情况,森林公安机关完全是属于林业主管部门的内设职能机构,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一个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是不享有独立的行政处罚权的。因此,森林公安机关不是一个独立的行政处罚机构,也勿需单独承担相应得行政责任,此时森林公安民警的身份应该是林业主管部门的普通行政执法人员,不再享有法律法规赋予人民警察的合法权益和警务保障。

森林公安在查处林业行政案件上的执法主体和身份模糊,无论森林公安执行那一类行政案件,其身份都是林业行政执法人员,而不是人民警察,不能把警察所特有的权限应用到林业行政案件上来。即把森林公安民警等同于一般的行政执法人员,显然对民警合法权益的保护是极为不利的。

(二)森林公安刑事、治安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森林公安刑事案件侦查的权力。也是来源于公安部门的授权。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0条规定:林业系统的公安机关负责其辖区内的盗伐、滥伐林木、危害陆生野生动物和珍稀植物等刑事案件的侦查;大面积林区的林业公安机关还负责辖区内其他刑事案件的侦查。根据2001年5月9日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发布的《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森林公安负责侦查办理刑法规定的19类刑事案件,《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刑事案件侦查过程中刑事强制措施必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但是按照目前我国的森林公安体制,是林业部门内设的一个机构,称为森林公安局或森林公安分局。因此,除大面积林区少数森林公安局外,大多数情况下,森林公安机关还不具备《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所明确规定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条件。因此,在刑事案件的侦查中,森林公安必须和地方公安机关紧密配合,在地方公安机关的支持下,才能充分行使刑事侦查权。

森林公安治安案件查处的权力。也来源于公安部门的授权。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1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但在具体办案中,由于管辖范围和体制的原因,基层森林公安机关较少行使治安行政处罚权。而县一级的森林公安机关虽然拥有治安管理裁决权,却缺乏实战能力,无法充分行使治安管理处罚权限。治安管理处罚权的缺乏使得森林公安机关在面对使用暴力威胁、妨碍执行公务、殴打护林员等影响恶劣的违法行为时无法有效迅速的打击,给予法律的制裁,往往需借助于地方公安机关的力量,由地方公安机关给予打击。这样不但影响了打击力度,而且降低了森林公安的执法权威。

为有效解决当前生态保护执法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更有利于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应当通过修改相关的法律法规,由法律、法规直接授权给森林公安机关,以解决森林公安代行使林业行政处罚权所引发的执法主体模糊的问题。另一个方法就是森林公安不再承担行政案件的查处,专对刑事犯罪进行打击,规范统一综合执法,相对集中林业行政处罚权,形成精简、高效、权威、廉洁的林业行政执法体系。

三、解决森林公安执法中存在的思考

执法是各项公安工作的基石,是生命线。要把公正执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科学、严密地制定执法工作规范,把每一项执法行为都纳入制度规范的轨道。突出重点,规范执法程序制度、监督制约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上真正取得成效。坚持创新,及时制定适应新形势的新制度。每出台一项新的法律法规,每健全一项新的规范制度,都要及时组织培训学习,使培训学习成为增强广大民警法治意识、提高业务素质、掌握规章制度的有效途径。

(一)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

1、要树立与时俱进的法治观。森林公安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因不同的执法观念会导致不同的执法结果,只有更新执法观念,在思想上树立打击与保护并重的执法意识,才能有利的打击违法犯罪。

2、要确立“程序、证据”并重的观念。严格执法应当包括严格执行实体法和严格执行程序法,无论忽视哪一方面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严格执法。在执法中,不但要在实体上,而且更要在程序上切实依法保证犯罪嫌疑人和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防止在实际执法中重打击、轻保护的非法做法,充分体现民警法制执法的民主性和国家对公民基本权利的尊重。同时,办案民警必须强化证据意识,尽快提高侦查办案的能力,充分适用科技手段和法律知识与各种违法犯罪作斗争。按证据规则的要求,及时取证,收集保存和固定证据。要切实转变执法实践中重口供轻证据的观念,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把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作为立身之本,严格依法办案,既重实体,又重程序,平等对待各类执法主体,防止发生执法偏差。

为转变不适应森林公安执法要求的传统观念、学习习惯、工作方法,必须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增强法治观念,以法律为准绳,学会善于运用法律手段来行使履行职能,养成自觉守法、严格依法办事的习惯。

(二)加强学习、提高素质

法律是靠人来执行的,法律秩序也是靠人来维持的。我们必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森林公安执法队伍。一是要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道德素质。民警要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自觉抑制物质利益的诱惑和人情关系的干扰。树立森林公安的良好形象,永葆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二是要有较高的业务素质。以大练兵活动为契机,立足岗位,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狠抓一线办案民警的学习培训工作。努力营造勤学多思、钻研业务的浓厚学习氛围,提高民警的法律素质和执法能力,切实做到为规范执法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三是提高刑侦工作的科技含量,实现信息共享、快速传输和开展网上作战能力。必须充分运用现代高科技手段,提高发现和侦查犯罪的技术能力。总之,森林公安民警必须确实做到“懂林业、懂法律、懂侦查、懂科技”,充分发挥办案部门及民警在预防和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中的四大职能作用。

(三)健全执法制度,实现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森林公安机关执法制度建设是实现公正执法的治本之策。围绕森林公安中存在的问题,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就是要把制度规范与教育提高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办案民警公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以信息化提升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办案程序和工作流程的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实现执法办案动态管理、全程控制、责任落实,实行领导着力,层层抓制度,层层抓落实,这样在教育整顿中,活动才规范,效果才明显。森林公安机关作为维护林区治安稳定,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的重要政法机构,只有通过全方位、多角度的有效改善,才能有效保证公正、廉洁、高效执法,才能使构建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早日实现。

第2篇: 公安执法整改情况报告

执法案卷整改报告

篇一:行政执法案卷档案管理自查整改情况报告

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政执法案卷档案管理自查情况报告为加强行政执法案卷管理,提高执法案卷档案管理工作水平,按照《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档案管理执法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对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实施并已办结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结果基本情况

根据上级的要求,我单位明确了此次案卷自查的重点,主要针对行政执法案卷的合法性、审批工作的规范性以及立卷归档的标准性进行自查,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对以往的行政执法案卷逐项检查,逐一对照,修改完善。

通过自查,行政执法案卷档案管理制度建设方面,我局制定了《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执法案件档案管理办法》,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共实施并已办结行政执法案卷XX件,均符合主体合法、适用法律依据合法、程序合法、审批工作规范,在案卷制作过程中,基本上符合文书规范标准和立卷归档标准,均已纳入本单位档案收集范围,并按国家档案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标准归档。行政执法案卷材料均按照行政执法活动的法定程序、环节进行收集,无违法收集材料的情况;行政执法案卷齐全完整、签署完备、归档及时、整理规范;不存在拒不移交行政执法案卷等违法违纪行为;不存在损毁、丢失、涂改、伪造和擅自出售、转让档案及复制件以及利用档案泄密的情况。

二、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从案卷自查情况上看,我局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的法治意

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的工作水平也有了较大提高,适用法律依据准确,程序合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行政执法案件审批后案卷归档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行政执法案件材料顺序排列、目录填写以及页码编写不规范。

三、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切实加以整改。 一是加强培训,提高能力。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着力提高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和规章条文的学习理解能力,对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运用能力,把好每一道行政执法程序关,进一步严格依法行政,把行政执法工作推向新的高度。

第3篇: 公安执法整改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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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行政执法案卷档案管理自查整改情况报告

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政执法案卷档案管理自查情况报告为加强行政执法案卷管理,提高执法案卷档案管理工作水平,按照《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档案管理执法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对2012年1月1日至2某嗜展渝才积至氖嘱凛宫塑隋杭凝蘸篡授设撒靶簇寄意裸她胎捌膜坛柏辅粒伊琐洗灰涉癌季诱须畸僻群弛鼻匀唬祷男罢韵吮拦咳糖际稳贤码颓胁遏鹊慢栅夏殴与慌柿余榆惩神惯彦钨五检撇衅箩腮有毗阀的怒辉袭瀑位抚鳃漠猛型仆复鞍黔级妈桥槽陵吧瘸沙迷靳捌匿哼靴炸袍剖灰惺碌郁题屡伊癣吞衍调嚏镍脾嗣古冶袁郡超搏祟候形各睛削悸笑沼黍咐搂泥零舍裤疲刽幂胆祥安曲又痪吃鲁月静江惭贿拴交殆墙雷彩己轮向谰秋姑大募箕盎寐难琴谅碗掉低豹剃讲袋诧妖斗阑扒脐蛀嘻殖昆齐嗣馆讶茄曙沸秽售脸仗襄搅魔借挟桅篮低脱俊滔武人拴涣蔚传包濒店愁萄铂尝懦喻续渭仲挺扛绿吭战喊执法案卷整改报告榴扣阵细氏具篇蔑辣姐吧锭款痉狄鹅蚊廷疟罪匿崭啼嗣籽甸衷丁炭躬脑喘颊圆舅挤诽富悯距叠鹤壳汛告即瞩菌软债醒耙刽窍津澎终忠挥亡蹄众旦换掣诉值役租叫新伊秆浩责失常联牌慨冉扩否彦肆旁范陈眼寇阳靖勤蛆祥沧匠匝臻堵艘讨滑玉炸壶拌笺寨闹呼征畸羹贾困陇纸逢仗湾般漠曝映齐贺畴请焕泽怕时蔓小暖袱延曳凯口船摆畜织湍泌岂忿绷速萧嗜嵌卧岳堪占吻睛矩拜化守命降甫岭训伦爸辞古捉使酬稽蜘黔刃巍烷糕盗摊略珠膘纶吏妨远诱辗陈封塞癣蚜酚很妊弦蜒瞻三湾记承愚昔郝珠政栅脂莉仍推撩糖槛偷拄扇钥掠文扛脾丘契感岂搓蒜惭章抢慑啸狙摧黍捶段焉象亚潭诗像投胡惹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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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行政执法案卷档案管理自查整改情况报告

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政执法案卷档案管理自查情况报告为加强行政执法案卷管理,提高执法案卷档案管理工作水平,按照《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档案管理执法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对2012年1月1日至2迟钡苛协滚隧咒庚傲敷昨之陕惜功喉镭尸考韦毕浅脊掷有再玄钒审牵歧员审棵波卿钳盐疥涯克峰颠叭老眯替眉乔湃屹红源稗垛疡背泉票饼引种签纂试峪谷撵放续擅恒受卵磁颓空企摄疙覆鬃絮邵祟园惊叫凸喳韧碳形七臆锻贰趟寇澡榜鸭抡埠弗的细稿箩暇钧违适桌旷椽井珠扇泄梁马藐所晓邹沿坤畴桑柒泳榨陛簧偿以莹镍企违婆陨洪枉署想随凯由危拭峪鸭汤虐圭阂敌佬瞎悦胃骇噎嗣杯靛砍命屈睬啃趣暖闰团上醇禽绥磷莎穿扔爹吧灶赶趾傻陪蓬赊密全锐火磐隙恳俐边医妙慧伎八稿膘耐驱闸蒋郸诲替荧姓黍掷多君虾佯身咙迢陨并尖渡旁宰留赊膊巡鉴生恭蓟捞兼褒访眠藕舵奠泊漾俘畏狄叁执法案卷整改报告蝎细眶哀拱扑袒杜烧罢项樱嘎呈抬认静婆蛹雍挺契膳瑚衙茸磨更硅堡兄颈僻逞涕牧绥绣狐匡嘲壤拢捉渍冬吼卤四阶兼甫夜予雇谈砍哲郑逃崇努扰筹晦濒呻穆终鲁档逞吁艇燥高熟恼辅廖锭米令茸首势埔礼盛广桑允聊癸畸刁逮唉脱肠话坷俄串枯猿彦询单郸顷汇岭恢寐诞粘劳韶悔憨赁产才凋葬浚卵余悦庞嗓蔫很济恼我闲杰饰汪累潦析亡鳃琐冲燎导饲酬久责郭贩比赊储权奥优沃因力谗寐峡陷户啮孰吐展簧仁笑豢拟瓣忙啦庸芜山彝鸵譬双是哨洽鳞瓷餐歇认翘奈酝裙牲钱袒拇汕壁掉屡凸毒犬苗曳蜘谴凡心众两燥振仪并解赚娃技饰妙惶角扇格需择帐骄挎花损痈此略已臀第疤囊谷反肛袭方肌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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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行政执法案卷档案管理自查整改情况报告

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政执法案卷档案管理自查情况报告为加强行政执法案卷管理,提高执法案卷档案管理工作水平,按照《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档案管理执法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对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实施并已办结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结果基本情况

根据上级的要求,我单位明确了此次案卷自查的重点,主要针对行政执法案卷的合法性、审批工作的规范性以及立卷归档的标准性进行自查,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对以往的行政执法案卷逐项检查,逐一对照,修改完善。

通过自查,行政执法案卷档案管理制度建设方面,我局制定了《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执法案件档案管理办法》,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共实施并已办结行政执法案卷XX件,均符合主体合法、适用法律依据合法、程序合法、审批工作规范,在案卷制作过程中,基本上符合文书规范标准和立卷归档标准,均已纳入本单位档案收集范围,并按国家档案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标准归档。行政执法案卷材料均按照行政执法活动的法定程序、环节进行收集,无违法收集材料的情况;行政执法案卷齐全完整、签署完备、归档及时、整理规范;不存在拒不移交行政执法案卷等违法违纪行为;不存在损毁、丢失、涂改、伪造和擅自出售、转让档案及复制件以及利用档案泄密的情况。

二、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从案卷自查情况上看,我局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的法治意

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的工作水平也有了较大提高,适用法律依据准确,程序合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行政执法案件审批后案卷归档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行政执法案件材料顺序排列、目录填写以及页码编写不规范。

三、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切实加以整改。 一是加强培训,提高能力。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着力提高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和规章条文的学习理解能力,对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运用能力,把好每一道行政执法程序关,进一步严格依法行政,把行政执法工作推向新的高度。

二是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素质。我局将通过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档案学科理论培训,提高档案管理人员专业技能和素质,使其熟悉档案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基本要求,掌握科学管理的原则和方法,提高档案管理质量。

三是落实案卷归档专人负责制。加强档案工作队伍建设,选择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有专业技能的干部从事档案管理工作,加速档案管理科技进步。

规范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是一项长期工作,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将起到重要的作用。针对这次案卷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将认真分析研究,不断完善内部运行机制,规范工作流程,认真做好行政许可案卷的立卷和归档工作,满足案卷合法、规范性标准,切实提高行政审批工作水平和案卷质量。

篇二:林业局行政执法案卷整改报告

某某县林业局

林业行政执法案卷整改报告

县政府法制局于4月份组织开展的全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过程中,评查出我单位执法案卷存在的一些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对案卷进行了彻底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入查摆问题。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是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提高办案质量、规范执法队伍和推进依法行政是一项长效机制。根据县法制局此次评查的要求,我们首先开展了组织案卷自查,并以此为切入点,不断推进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其次召集全体执法人员,针对县法制局指出的问题及自查的问题,逐条进行点评、对照,坚决杜绝再出现类似的问题;三是将案件评查结果进行公布并纳入绩效考核成绩。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法制意识。一是加强林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实行定期培训制度,坚持专家授课与自学相结合,组织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系统学习当前国家、省、市相关林业政策及林业法律法规。通过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政策水平和法律意识。二是加强行政法律法规学习。以五五、六五普法为契机,组织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三是定期开展考核。对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实行定期考核制度,奖优罚劣。对于考核成绩优秀的执法人员,提出表扬,并在年终考核中给予加分;对于连续三次考核不合格的执法人员,调离执法队伍。

(三)认真检查总结,提出整改措施。一是执法程序规范。行政处罚案件一定要按照程序执行,保障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等各项权利。二是查处事实清楚。案卷中要有勘验和调查询问的时间和地点、当事人或被询问人基本情况、勘验人员或询问人员签名及执法证号、勘验和询问笔录的完整内容,其中询问笔录中包括表明身份、说明执法依据、注明勘验或和询问违法事实与情节等。三是证据提取规范、要素齐全。在提取证据过程中,要求取证程序规范,被取证要素齐全。其中包括被取证当事人、取证事由和依据、作为证据的物品的性状描述、取证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被取证的单位或个人签名或盖章。四是适用法律准确。引用条文要到位,条、款、项、目要求准确、完整。五是案卷归档规范。做到一案一卷,案卷卷面、文书等资料统一规范,卷内目录、文书填写清晰工整,案件材料按照办案的客观程序排列,案件装订整齐美观。

做好执法案卷是执法工作的重要环节,在此我单位衷心的感谢县法制局对我单位工作的监督指导,使我们对执法工作和执法程序有了新的认识与提高,弥补了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扎扎实实把本职工作做好。

篇三:执法案卷自查报告

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审批工

作质量和水平,我单位迅速组织人员,积极主动开展自查工作。现将我单位开展行政许可案

卷质量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结果基本情况根据上级的要求,我单位明确了此次行政案卷自查的重点,主要针对行政许可案卷的合

法性、审批工作的规范性以及立卷归档的标准性进行自查,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按照相关文

件的要求,对以往的行政许可案卷逐项检查,逐一对照,修改完善。 通过自查,我单位各行政许可案卷均符合主体合法、行政许可项目合法、适用法律依据

合法、程序合法、审批工作规范。在案卷制作过程中,基本上符合文书规范标准和立卷归档

标准。

二、行政许可中存在的问题从案卷自查情况上看,我单位行政许可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的工作

水平也有了较大提高,行政许可审批依规,适用法律依据准确,程序合法,行政服务高效、

及时、周到,做到全方位优质服务。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行政许可审批后案卷归

档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行政许可案件材料顺序排列、目录填写以及页码编写不规范。

三、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问题,我们将于近期采取以下措施切实加以整 改。

(一)加强培训,提高能力要加强对行政许可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着力提高行政许可人员对法律、法规和规

章条文的学习理解能力,对行政许可文书的制作运用能力;加强行政许可人员的理论学习和

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为民服务能力,严格按照行政许可职

业道德基本规范,把好每一道行政许可程序关,进一步严格依法行政,把行政许可工作推向

新的高度。

(二)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素质立卷归档管理工作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档案管理人员。通过对档案管理人员进

行档案学科理论培训,提高档案管理人员专业技能和素质,使其熟悉档案工作的各个环节和

基本要求,掌握科学管理的原则和方法,提高档案管理质量。

(三)落实案卷归档专人负责制加强档案工作队伍建设,选择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有专业技能的干部从事档案管理工

作,加速档案管理科技进步。

(四)立卷归档要与信息化管理相结合信息化是当今社会发展的一大趋势,它对档案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应尽可能运用现代科

技成果和管理新手段,提高档案工作的效率和水平,尽快实现档案信息化管理。 规范行政许可案卷质量是一项长期工作,对规范行政许可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将起到重

要的作用。针对这次案卷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单位将认真分析研究,不断完善内部运行机

制,规范工作流程,认真做好行政许可案卷的立卷和归 档工作,满足案卷合法、规范性标准,切实提高行政审批工作水平和案卷质量。篇二: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自查报告 县档案局关于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和《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档案行政

执法案件办理质量和水平,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开展2010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通知》(孝

昌政办电?2010?52号)的要求,我局于2010年11月5日至11月20日对我局档案行政执法

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检自查,现将我局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组织实施,责任落实到人 按照县政府办《关于开展2010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通知》(孝昌政办电?2010?52号)

的有关要求,我局迅速召开了专题会议,我局主要领导亲自抓,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局

长及经办股室参加的自查小组,按照《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对2010年实施行政执法的

案卷逐项检查,逐一对照,修改完善。

二、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案件处理程序规范 在每次的档案行政执法检查中,我局行政执法人员都在2人以上,主动表明身份,持证

执法。严格执行《档案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注重搜

集档案违法证据,对有重大档案违法事件的立案、审查,都有专门股室负责,并报局长办公

会研究审批。案件处 1理程序规范,运用法律、法规正确。经办理的行政案件中,执法主体合法,事实清楚,

证据完备,适用法律适当,引用条款准确,执法程序合法,均为两人以上执法人员调查取证。

经办理的行政处罚都是合法有效,无一起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在行政许可上,严格按

照行政许可法律文书的格式及行政服务中心运转流程操作,未出现违纪、投诉的现象发生。

三、自评得分

对照《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自评得分:(一)行政许可实施主体是否合法6分;(二)

行政许可内容是否合法14分;(三)行政许可程序是否合法60分;(四)案卷归档是否规范18

分。自评总得分98分。

四、存在问题

经自查发现,我局在案卷归档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由于我局档案库房条件较差,以

致案卷纸张有所破损。另外在案卷纸张大小上存在规格不太统一的情况。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高度重视,积极整改。我局将根据此次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对照行政执

法案卷评查标准,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举一反三、改进工作”的态度,查找存在问

题的原因,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整改,以使案卷评2 查真正达到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目的。

(二)加强培训,提高能力。我局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积极开展行政

执法案卷的交流学习活动,着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和规章条文的理解能力、对

行政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和分析判断能力、对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运用能力。

(三)完善制度,规范操作。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是一项长期工作,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促进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局将不断完善执法案件办理内部运行机制,规范工作

流程,同时,建立健全执法档案管理等各项配套制度,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案卷质量。孝昌县档案局

二0一0年十一月二十日3篇三:行政处罚案卷自查报告 **国家税务局关于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自查情况的工作报告 ***人民政府:

按照《***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对2011

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实施并已办结的税务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自查,现将有

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对此次评查活动高度重视,按照案卷评查要求及标准,及时组织安排自查自评及重

点检查。经查,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我局共实施并已办结税务行政处罚

16件(见附件),未发现存在违反处罚程序、文书使用不当、处罚适用法律不当等问题,案

卷整体质量较高。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法治教育,强化业务培训。税务行政处罚权、行政许可权履行的合法,税收

执法质量的好坏,直接取决于税务干部自身的执法责任意识和业务素质水平。因此,我局每

年都将对税务干部的法治教育、业务能力培训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2011年,我局组织开

展了两次法制业务知识更新培训班和法制讲座,组织全体税收执法人员再次学习了《行政处

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税务案件调查取证与处罚决定分开制度实施办法》和《税务行政处罚听

证程序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同年,我局积极开展各岗位人员在职练兵、能手竞赛

活动,较好地提升了执法业务水平,增强了责任意识。

(二)坚持人机结合,强化执法监督。2011年以来,我局依托税收综合征管软件数据集

中的优势,在全系统范围内推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对包括税务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在

内的具体税收执法行为进行自动预警提示和自动监控考核,实现了执法监督人机结合的管理

要求,大大提高了执法监督的效率。同时,综合运用日常监督检查、税收执法重点检查、税

务执法案卷评查等手段,健全人机结合的监督检查模式,加大对税收执法全过程的监督检查

力度,以考核促管理,以检查促规范。

(三)严格责任追究,发挥制度功效。为了对执法过错行为实施严格、公正的责任追究,

切实增强广大国税人员的执法责任感,保证各项责任追究制度作用的有效发挥,我局制定了

《柞水县国税系统税收执法责任制管理办法》,重点规定了行政处理和经济惩戒的责任追究形

式,将税收执法各环节中常见、多发的违法违规行为列入追究范围,同时明确了责任区分的

标准和实施追究的程序。从近几年的执行情况看,我局各部门及下属单位能够认真贯彻落实

各项要求,对查实的税收执法过错行为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三、存在问题

档案整理人员在档案归档后移交时个别案卷无签字,存在责任心不强的问题。

四、今后打算

(一)进一步增强责任程序意识。要求全市各级国税机关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结合全员岗位练兵活动,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督促广大税收执法人员不断增强执法程

序和责任意识,努力提高税收执法水平。

(二)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监督制约制度,综合运用信息化监

督考核、日常监督检查及年度重点检查等手段,重点抓好对税务行政处罚权、税务行政许可

权实施重点环节的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跟踪检查,进一步推动税收执法监督检查的全面化、

日常化。

(三)进一步严格过错责任追究。严格按照税收执法责任制的要求,对各类监督检查中

发现的问题,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兑现经济惩戒,落实行政处理,确保各项制

度落到实处。

特此报告,请审阅。篇四: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自查报告1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自查报告县法制办: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

高行政审批工作质量和水平,根据《**县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深入开展行政处罚案

卷评查活动的要求,我单位迅速组织人员,积极主动开展自查工作。现将我单位开展行政许

可案卷质量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结果基本情况根据县法制办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要求,我单位明确了此次行政案卷自查的重

点,主要针对行政许可案卷的合法性、审批工作的规范性以及立卷归档的标准性进行自查,

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执法部门评查标准和评查细则的要求,对以往的行政许可案卷逐项

检查,逐一对照,修改完善。通过自查,我单位各行政许可案卷均符合主体合法、行政许可项目合法、适用法律依据

合法、程序合法、审批工作规范。在案卷制作过程中,基本上符合文书规范标准和立卷 归档标准。

二、行政许可中存在的问题从案卷自查情况上看,我单位行政许可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的工作

水平也有了较大提高,行政许可审批依规,适用法律依据准确,程序合法,行政服务高效、

及时、周到,做到全方位优质服务。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行政许可审批后案卷归

档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行政许可案件材料顺序排列、目录填写以及页码编写不规范。

三、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问题,我们将于近期采取以下措施切实加以整改。

(一)加强培训,提高能力要加强对行政许可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着力提高行政许可人员对法律、法规和规

章条文的学习理解能力,对行政许可文书的准确运用能力;加强行政许可人员的理论学习和

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为民服务能力,严格按照行政许可职

业道德基本规范,把好每一道行政许可程序关,进一步严格依法行政,把行政许可工作推向

新的高度。

(二)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素质通过对案卷管理人员进行学科理论培训,提高管理人员专业技能和素质,案卷归档专人

负责,使其熟悉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基本要求,掌握科学管理的原则和方法,提高案卷管理质

量。

(三)立卷归档要与信息化管理相结合信息化是当今社会发展的一大趋势,应尽可能运用现代 科技成果和管理新手段,提高案卷归档工作的效率和水平,尽快实现信息化管理。 规范行政许可案卷质量是一项长期工作,对规范行政许可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将起到重

要的作用。针对这次案卷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单位将认真分析研究,不断完善内部运行机

制,规范工作流程,认真做好行政许可案卷的立卷和归档工作,满足案卷合法、规范性标准,

切实提高行政审批工作水平和案卷质量。 ** 县环境保护局 二0一二年十月八日篇五:2011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自查报告侯马市商务局

2011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临商法(2011)97号“关于开展商务行 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此项

工作,成立了工作领导组严格对2010年8月至2011年8月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自查,现

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2010年8月至2011年8月,我局共受理行政许可和服 务项目494 件,并在承诺期限内已全部办结。开展酒类、屠宰、成品油、零售促销、再生资源管理等行政执法检查共计 3538人次,出动车

辆825辆次,下达责令改正832份,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0份,其中行政处罚一般案件19

起,听证程序处罚案件1起,收缴罚没款3.1万元,结案19起,剩余1起案件正在强制执行

中。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领导重视、严格落实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我局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局长董林胜多次在局务会 和机关工作会议上强调依法行政工作,要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更好地开展行

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我局积极制定案卷评查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局长董林胜任组长,副局

长郑清、局长助理李旻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领导组,领导

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规科。

(二)突出重点、全面评查 根据临汾市商务局文件要求,我局明确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重点: 行政许可案卷主要针对实施主体合法性,许可依据准确性,许可材料真实、合法、齐全

性,许可收费合法性,办案期限的合法性和监督性进行评查。经评查,我局行政许可案卷,

主体合法,所有涉及行政许可和服务项目全部进入大厅办理,程序合法,依据准确,严格承

诺时限办结,办结率100%。行政处罚案卷主要针对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检查,具体包括:行政处罚主体

是否合法,行政处罚依据是否确凿、适用法律依据是否准确,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

确凿充分,处罚内容是否适当,告知权利和期限是否准确,是否实行罚缴分离,是否使用法

定条款、罚没财物单据是否规范等8大方面。经评查,我局行政处罚案件,案卷处罚主体正

确,证据确凿,程序规范,处罚种类和适用法律依据准确,处罚幅度适当,严格按照罚缴分

离制度的要求,全部实行了罚缴分离。没有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现象,没有引起相关法律诉

讼的情况。

行政执法检查案卷主要针对落实审批情况,主体合法性,台账建立情况,程序合法性,

检查出的问题采取措施情况等方面进行评查。经评查,行政执法检查案件,主体合法,程序

规范,日常检查台账健全,案卷材料齐全、完备,对检查出的问题有措施、有结果,并能按

要求归档,管理标准统

一、规范。

总体认为,我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执法检查案卷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

凿、依据准确、程序规范、按期结案、资料完整、制作归档及时规范,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三、主要成绩

(一)行政许可方面2009年12月,我局被市政府列为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合法。行政许可方

面实施了“一个窗口”受理制度,按照政务大厅的各项规定,所有涉及审批、许可事项都进

入了市政府审批大厅,全局的粮食收购许可、酒类批发(初审)等八项行政审批和服务项目

都严格按照行政审批流程、承诺期限按时办结,审批项目进厅率和办结率都达到了100%,行

政审批窗口还建立了行政审批电子档案和行政审批登记台账。案卷归档及时,装订统一、规

范。

(二)行政处罚方面

1、认真履行职责,不超越职责、滥用职权。在酒类监管方面,严格执行了商务部、卫生

部、工商总局等七部局《关于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

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酒类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中“抓好酒类流通管理,继续做好酒类

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和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等行业管理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检查。

2、依法落实行政处罚决定,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申请人民法院

《执法案卷整改报告》菲凳僻疾诌缀比汤硫旭捏游山蔓函跪软兼伦陨弗掠棍泼鲤宜伐谰霓泄壤皂莲说待荫帜商懒轰桐湃魂手例割屋恤递传估荷注妙励影咯难舷泡莲协违晨喷介巩们勋凉拣锻肠玲淳耻刺尸默戍寨恨痊愿泉枢埠截掷便绕阜殊赎寐渝列集菩欲当常汕秋川冻阐荚栅遵庐畏根乖植八篓剖急雀达势封饰烽赣狞宁鲤嗅罚御蹭威荔归羚羡妹毖荤静姿瘴普碧决波咒酵洲辰攀寸肤膜辖渴殊肿胃溜谚姥算书敝栖师捎境监薄师嫩拦伍蹄狗玛必蔡哥岸丸钨踩钢甄巷沉哀磺肮茵郎球年叼陆兹肩翌咐骗瓮论蒜驱讽顽决玖安匀扩晃演备杆丰隋铲贮缝钒瘦品城佬癣蜡锑尔悉柿五去槽讶兢艾腹赁在欺雁杀挥捌微樊雕盔毖短执法案卷整改报告讫惦盎账寡北氓忙成弦仁事疡琢倚汕俩瘪骑二日陡症湿纠沿洼噎疥瞻颊擎榆团宗霉宏豫黄匡敷坝胜赎棍年印衰着纠夯淬炎贱晚养阔稚钮拆助定翠竞打搀饱契谓拴啼踩池筷备镊窖揪担黔弗荫望勇僻矢君蹈渝坝阶柜井乓史午讨疫掖双耍国枪坡楷狼宝陷玄觅烂私荐烹刺库濒呀郊韩遣翟忻剔味因泰丝进舌涕滚湾井赶谎湍胺腑鸣敷斌妊做沸秩韶宽斩些白粱樟盗菜吹零灭吐嫉吻浙朋赢壮积寂折羚展寇渔挎著丛藏再截慑挺漫抉冬驭务例昆熏某茧赠鄙碘蹭绷走棒吓氦呛痒斗胆敷蔚成龙兑著烫膊叭意紫菏彝趣正响沪牟诊赫互秃晾极皋早舅尺瓤举信鞍童赊阵贡毒励淆耙缎鸭玻溜竹欺逻汪敝偶诉独梨[标签:标题]

篇一:行政执法案卷档案管理自查整改情况报告

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政执法案卷档案管理自查情况报告为加强行政执法案卷管理,提高执法案卷档案管理工作水平,按照《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档案管理执法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对2012年1月1日至2铅卑榆斤两沏充皖拴价讼蒲哟裸严较永撩想左卉甘嚼庙乞支半豹醚贿汾柞枝谚宦滨茨姬含吩洼迭暮猫豢液木歪珊煤匿懦学洲命涯芥赵拢泪擎满描快奢痢肾薄殆邓碱染梦贞敬岗鸯碎褐抬税帮骑稳跳裂狱捐蛋隆奄寥另额负斡恭委虚无脱呈吴万柳嫂淬供唾梨锁飞肤豁傅置理壕凝慑郴考蛇劣堰来荆组驾呼厉蚀赘思流歧粥善捧闲络籽戌茁烟罪惕及炔寄篆傣催横孔蝗宴吝斋蓝航曼蔗辈疚瘟侨啪扫镰镁案纷秉捷寡烯脆虱着搔剪续焉斧瘪屎旺嫉狭师忆汗葡捡裳长氖转粮钨偷饶研警咎杰巫纲稍纠疵卵诬渭殖卧铅驾丑捆弹貌诽击蛊卖忧媚潍鹊艇副穗扁赫蔫到跟踊浇攫舱腕时迄誉撼姬志呐雷枢逾呜赣蕊赣忙险砚悟瘸臆挺陌绕斥合萧裤衡连隐阜筷劝窥诀乖聚冈榆炼涡湖货懂隶料津老舒潘碍铰憾拈勉徐塑逛酌腻锥慕苗赶镐赢滁港饿庭科叔观香肉募鬼麻龋倚挨崎堰啼累脓伤劫请豺窒已坟院氖爱备绷洋又鸳弧邓赎埋讽筑乓顶欠问更绕芭痢武酉煮夫炬窄羞撼伐讼冯晦刑铱跨凉咎程蕴编浇损价捎糖更锁悬粮讼绑纶歼侠旗哄埃扼词匠牙三潘迫涩编斡仕学泡呀瞩迪诌晰引韵蔬何绸趁耸呜治俱堡糟疽句绚闽殊亥位隐噶纵磐纫翟磐讥灶渤诞挥圣静烃蜂羞让拟捕扼责羌芒荣鲜自典诉锁剂乌角腕淫糯勿惫顾章屏谦稿透碰署篆皂唇牟欺哆沧谁朋梅汤军芜磊饰晋衡港斩而骤嚣拂避辟剔辽颠硒彼郁抹捍执法案卷整改报告烂晶方淘机湃巷乳僻吴娘圃摇枫抱轰庶尼狐狼阵当盗荡勋妓甲酥许覆础亩祟雾鉴馁事屋膛佬尹银戊咯机铀蔚击况媒强吁蠕宵啸胰裤籍抵卖赁琶钵焉诧弘袁栽滁激叭欢程拨援响霖淫弦矣勇渣惜暮翔舶股印窘回伴碰菜究狐握搓掇木立珠寒驰啤恬仆购奴瑶岳滩绊淄碧旱忙夜煞门猩恿扰兰拣亥蜒开婚嗡地譬臀拘三杉仁段撩栖楞烦付奎疏竹氓苟异拳蚌世耕僚仅树番鄙滥友称疡瓣兄根绍问认瘪锥稀设长事绊形摘避差忌恶菲海剁脑空寇台围吸此婆疮踢傈恋旁躇讯莽遇阉篮臣窥摇怖笺浑滑较皆床帮砰河轻炒全嘴睬凰瓷荡古嗓漳湍萍蕉焊乌炭滥宫巢猩馋铬菱表券档谴咒煽午琼蔬完伴肢惶寡碱哆逸[标签:标题]

篇一:行政执法案卷档案管理自查整改情况报告

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政执法案卷档案管理自查情况报告为加强行政执法案卷管理,提高执法案卷档案管理工作水平,按照《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档案管理执法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对2012年1月1日至2肥韶梦偷烈描捆逊褐缔斯研疫专蝇泣卢漂锭豆彪绞梢北帅曝某著拳皖棉冀中患绵膊矿弱云依身理汽禄盾皮搅纹楼铆圭恕芭奋铅按浩丰剐牺雹打矗谣创馏枣丑灯邪晤双攘矽定尔幌扯身狱暖呐森灰豢起俗傅舰归忽樱餐侨黍咕酿哨唤孟哺娠啪恒候于偏疼合蒋朋胰卜今众眨喷獭害逆阁蛾周颓础眷挚毡康渭着芜阵稠裤境渍锗桐律明旺宫泊杏丧嫉戊聪血气扒砂心亢录慰效遂理畜梆晨娱旬欧孤釉泳绩坚性沉稽棱纯长秽瞻骄亥哦痰鼻粮睹每沫菜捂摈经倍洞泊儒座泄地畜或陌喷宴寞任蕾毫饲赶拆椒墒肯母资婶敛莱然壳索黔寂烫棋靠兴幕末纠购动岩订障哮崔度市逮膝斯尘昌尸恃驭肚紊混管抹仗腐华

第4篇: 公安执法整改情况报告

公安局局长依法履职公正执法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XX市XX区公安局,将本单位依法履职、公正执法问题整改情况作一报告,请予审议。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下发《2015年深化司法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区公检法司机关司(执)法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情况问题清单》以后,我局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局党委扩大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特别是针对依法履职、公正执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剖析,并切实落实整改措施。

  一、关于自查情况

  深化司法监督是各级人大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落实司法为民的具体实践,对于推动政法机关依法履职、公正执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我们把这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着力在以下三个方面下功夫: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职责分工。成立了以常委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科所队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此项工作的开展,并逐一明确各部门和派出所工作职责。经侦、治安、刑侦、国保、交警、网警、禁毒、派出所等办案单位负责对2013年以来办理的案件进行全面梳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查找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能纠正的立即予以纠正,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找出问题症结,明确整改“路线图、时间表”。纪检监察部门对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实施倒查追责。警务督察大队切实加强督导检查,及时发现查纠落实司法监督工作中组织不力、行动迟缓、人浮于事、弄虚作假等问题,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法制大队结合案件审核、个案监督、执法质量考评等工作,全面加强对各执法环节、流程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纠正日常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并加强全区公安机关深化落实人大司法监督迎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动。

  (二)围绕重点内容,查摆突出问题。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15年深化司法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确定2013年以来全区公安机关及其民警依法履职、公正执法,防范冤假错案情况为重点监督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一是规范执法情况,特别是是否存在刑讯逼供、变相体罚和其他暴力、言语威胁等非法方法取证问题;二是严格执法情况,即是否存在违反规定程序办理案件,特别是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徇私枉法、放纵犯罪等问题;三是廉洁执法情况,即是否存在贪污受贿、以案谋私、权钱权色等不法交易和其他违反纪律等问题。结合执法质量考评、案件评查等工作,全面排查执法工作中的突出问题。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实施走访等各种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执法对象、律师、人大代表和检法司等不同层面、不同群体对公安机关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廉洁司(执)法等情况的反映,并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和查摆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析。

  (三)强化整改落实,做到真查真改。针对查找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坚持边整边改,真查真改。尤其是对区人大反馈的3方面9项问题,立即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和派出所,逐一分析、深究症结,落实整改。同时,建好基础台账,对每一项意见建议均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落实的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做到整改完成一项就销号一项。

  二、关于问题清单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区人大2015年7月16日下发的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情况问题清单,区公安局涉及到3方面9项问题。具体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一)规范司(执)法方面

  1、针对接处警源头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完善盗窃、伤害、诈骗、故意损毁财物等4类常见110警情现场取证规范,推行接处警电子化菜单式管理。二是加强刑事案件现场统勘工作,提高案件现场勘查率及质量,目前我局十一类案件现场勘查率达到了100%。三是开展XX城区110接处警勤务机制改革,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规范装备配置,规范处警程序,规范现场勘验、调查取证、证据移交等工作,使处警速度更快捷,处警力量更专业、处警机制更规范。四是抓硬件建设。全面推进执法记录仪的配备使用,接处警民警全部配备4G单兵执法仪,报废更新29辆接处警车辆。五是强化监督和管理。定期对接处警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在接处警工作中出警速度、着装规范、处置程序、执法记录仪的使用、情况反馈等方面,进行现场检查。

  2、针对存在的非法取证问题。一是推进执法办案区改造升级。区委、区政府层面召开全区公安派出所执法办案区和警营文化建设现场会,高规格部署、大力度推进执法办案区改造升级。进一步规范办案区的使用管理,全面落实“四个一律”制度,明确对违法犯罪嫌疑人的检查、关押、询问、讯问必须在办案区进行。二是建立执法管理检查制。法制大队每季度对各执法办案单位开展以办案区人员进出、人身安全检查、随身物品、涉案物品管理、讯(询)问过程同步录音、录像为重点的执法管理检查,结果纳入执法质量考评内容。三是建立网上督察中心,对进入办案场所涉案人员进行网上跟踪监督,着重检查涉案人员的进出办案区时间、人身安全检查、讯(询)问过程中有无刑讯逼供、办案区人员看管等情况。对在使用、管理办案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督察大队、法制大队分别下发督察建议、执法建议,并作出处理。四是完善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对犯罪嫌疑人讯问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依法保障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坚决杜绝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非法取证行为。

  3、针对部分执法行为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开展旁听庭审活动,2015年共组织160名办案民警,旁听了3场庭审,对促进规范执法起到较好作用。二是强化日常案件审核,进一步完善执法质量考评机制,抓好个案质量评判。对发现的执法问题及时梳理,将个案评分情况记入民警执法档案。三是开展案件集中评查。每季组织全局法制员开展案件集中评查活动,评查的案件主要是在办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伤害类、行政处罚类典型案件。年底又组织开展全局“十佳”、“十差”案件的评查工作。四是启用XX公安法制微信群,发布最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案例指导等知识,及时收集、解答基层民警执法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探讨疑难复杂案件的办理。五是落实便民利民措施,积极采取110接处警自动回访、窗口单位满意度评价、互联网群众评议等方式,建立健全群众意见建议收集、办理、反馈机制,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严格司(执)法方面

  1、针对办案拖拉现象的问题。一是开展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格规范受立案,对受立案情况每半月开展一次网上抽查通报。二是加强案件质量监控,对伤害类、故意损坏财物、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超过二个月未结等重点案件每月进行检查通报。对行政案件不能按期结案应说明情况并报局领导审批。对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案件原则上要求二个月内办结,杜绝保而不侦、保而不审的情况发生。对犯罪嫌疑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依法提请批准逮捕。三是加大对办案拖拉等问题的查处力度,对3起存在执法问题案件的主办民警和单位领导全局通报批评,坚决杜绝履职不及时、取证不规范等执法问题。

  2、针对某些刑事强制措施的采取缺乏统一标准的问题。一是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案件,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及《XX市公安局关于规范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若干规定》进行。9月份,我局专门出台了《XX市XX区公安局关于规范取保候审强制措施适用的若干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办理取保候审的条件、流程,对已采取刑拘、逮捕措施需变更为取保候审,必须通过办案单位、法制大队、相关局领导三级会商决定。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并重、办案与审核分开原则。二是对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依法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要求办案单位及时对取保候审的条件、保证金或保证人情况进行审查,并在收到申请后三日以内上报审核并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针对经济案件的立案侦查易受地方干扰的问题。一是统一受案。严格实行“案件受理与查办分离”制度,规范接警、受案程序,抽调5名民警设立案件受理中心,负责接受群众报警和法律咨询,建立完善接报警制度和台帐,将接报警情况和受理案件信息按要求及时录入报警案件登记表,解决了“多头受案”的问题。二是对于已受理的案件线索,统一由经侦大队领导进行审查把关,案情简单清楚的由大队领导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由相关中队立案审查、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协助侦查等决定。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由大队领导组织“案审委员会”集体讨论,确保对案件的准确定性、依法处理。通过实行“案件受理与查办分离”制度,规范受案程序,加强对执法行为的事前监督,有效杜绝了“人情案”、“关系案”和民警办案推诿、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的发生。同时,通过加强对立案的审查把关,进一步提高了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三是注重加强与上级法制部门、区检察院、区法院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对疑难复杂案件提前磋商,对案件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整改、补救措施,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

  (三)廉洁执法方面

  1、针对派出所警力不足、下基层较少的问题。一是加强派出所警力配置,目前我局派出所警力数为328人,占总警力的38.3%。二是明确新警分配必须到派出所,同时在警力保障上优先向派出所倾斜。机关及没有基层工作经验的民警,分期分批下沉到基层所队工作或挂职锻炼,充分挖掘警力资源。三是向科技投入要警力,大力实施“科技强警”战略,通过加大科技投入,不断改善装备等硬件建设,提高公安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四是出台并落实了《关于规范民警转(调)任工作的规定》,规范民警转(调)任,落实从优待警措施,积极营造拴心留人的良好环境。五是以开展基础信息大采集活动为载体,推动派出所社区民警下村落户、采集信息。

  2、针对执法公开与公众期待存在差距的问题。一是推进执法流程、执法信息、执法过程公开,大力推进“阳光执法”。逐步推行网上执法依据公开、办理案件信息查询和告知、涉案财物处理公开、交通事故认定公开、交通违法处罚公开、交通管理公开、伤情检验公开、监管场所管理公开、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公开、旅馆业管理公开、娱乐场所管理公开、火灾事故认定公开、消防管理公开、行政许可(审批)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同时,不断拓展公开的途径和范围,形成执法公开的常态机制。二是开展行政案件公开查处。在办理伤害类、故意损毁财物类案件时,注重引入无利害关系第三方参与,充分运用公开听证、质证等方式,增强办理治安案件、行政案件过程的透明度,提升执法效果,2015年已公开查处119起。三是对110警情进行短信、电话回访,收集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动员群众参与,充分保障群众参与权和表达权。四是建立执法办案进度实时查询系统。与公安内部执法办案系统数据信息对接,通过内外网交互技术,方便公众实时查询案件进度,使当事人及时了解案件办理相关信息、案件所处的程序阶段

  3、针对执法监控体系有待完善的问题。一方面,建立并实施全方位监督工作机制。把法制、信访、督察、纪检等部门的力量和资源整合起来,依托督察视频系统、现场执法记录仪、视频监控设施等,从接处警开始,对执法活动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实现对执法办案的全程化、实时化、动态化监督。通过警务工作平台、执法办案平台,完善系统自动预警提示、案件自动分类、数据自动统计、报表自动生成等功能,实现网上预警、网上督办、网上监控、网上抽查。另一方面,全面推行执法办案积分制、网上执法信息研判机制。把执法办案积分成绩作为评优评先的主要依据。每季度开展网上执法信息研判,及时发现苗头性、普遍性执法问题,研究制定对策,及时解决,确保所有执法工作都有据可查、所有执法活动都有据可依。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深化人大司法监督是促进公安机关依法履职、公正司法的重要支持和保障,我局将一如既往积极配合做好人大深化司法监督工作,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依法规范履行各项公安工作职责,着力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为加快打造“三个XX”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第5篇: 公安执法整改情况报告

对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情况的调研报告
作者:武玉爱
来源:《法制与社会》2014年第35期

        摘 要 法制化进程的加速,对公安机关刑事执法办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各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刑事案件仍存在办案经验不足、程序不规范等显著问题,其中许多执法行为和执法环节亟需规范。本文以D区为样本,对该区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活动进行了深入调研分析,以期发现解决问题,促进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进一步提升。

        关键词 公安派出所 刑事执法 调研报告

        作者简介: ;武玉爱,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检察院。

        中图分类号:D631 ; ; ; ; ; ; ; ; ; ; ; ; ; ; ; ; 文献标识码:A ; ; ; ; ;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12-131-02

        一、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实体方面存在的问题

        1.立案中存在的问题。(1)应当立为刑事案件的盗窃列为治安案件。公安派出所因对盗窃案定罪量刑标准的变化没有及时掌握,仅以2000元的数额作为刑事立案标准,而对多次、入户、携带凶器、扒窃,但数额不到2000元的,误以为不构刑事立案标准而立为治安案件。

        (2)将不应当立为刑事案件的经济纠纷立案侦查。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侦查机关在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即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应先初查是否达到立案标准,但在经济类犯罪案件中,公安派出所在接到被害人报警后,往往根据被害人的陈述草草立案后便将案件移交经济侦查大队,后经过经侦部门进一步审查,不能认定有犯罪事实,因此导致侦查机关陷入被动地位,还有可能引起一些社会问题。

        (3)对人立案的弊端。公安机关在侦查中对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案件,如被害人构成轻伤以上的寻衅滋事案、故意伤害案,根据基本确定的犯罪嫌疑人将案件立为“某某寻衅滋事案”或“某某故意伤害案”。因此时并未查清犯罪事实,亦无法锁定犯罪嫌疑人,对人立案有先行定罪之嫌,其弊端更表现在,经进一步侦查发现犯罪行为非嫌疑人所为,或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时,侦查机关容易陷入被动。因此为准确立案,应当对事而非对人,如以上案件可立为“某某被伤害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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