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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社会救助资金审计报告三篇

时间:2022-05-20 11:10:03 来源:网友投稿

报告使用范围很广。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报告,在已发布的党、人大、政府、司法、军队机关的公文处理规范中,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民政局社会救助资金审计报告3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民政局社会救助资金审计报告3篇

民政局社会救助资金审计报告篇1

2018年民政局救助站度述职报告

18年在市委、市民政局及党委的关心和支持下,本着“以人为本,依法救助,亲情服务,共享和谐”的理念,继续实行“自愿救助,无偿救助”的原则。我站全体干部职工开拓创新,对我市流浪乞讨和临时遇困人群提供救助服务,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为他们排忧解难,为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一、基本救助情况
18年全年,我站依法实施救助3091人次,其中男性2340人次,女性751人次;未成年人209人次,成年人2882人次,老年人361人次,信息不明者78人次;肢体残疾158人次,智力障碍101人次,精神病786人次;本省籍1284人次,外省籍1729人次。其中护送返乡686人次。经定点医院救治无效死亡4人。
二、务实创新,努力争创新业绩
一是在今年上半年积极准备申报救助站达标工作,在今年年末已成功通过国家二级站达标。基本形成了主动救助和常规救助一体化的格局。
二是稳抓安全工作。无论在日常的救助工作,特殊对象的护送返乡,还是街上的流动劝导,我们都要求干部职工把安全放在首位。在危重病人的救助过程中,一直秉承“先救治,再救助”的原则,依政策按救助流程操作,做好救助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在站内主要通道实行实时监控,安排好节假日和晚上的值班工作,确保站内无重大事故发生。
三是三种特殊对象的救治和救助协调工作基本理顺,已与市福利中心,市优抚医院和市脑血管医院签订相关协议,为救助对象的医疗和安置提供了可靠的保障。同时,这些先关工作也得益于市局党组对救助工作的关心和重视
四是站内软硬件设施得到进一步改善,救助区内的日常设施基本配备。未保中心23个功能室的设施配套有所增加,未保大楼的功能配置进一步加强,床上用品、门窗、水电及洗浴设配的安装一应到位。服务内容结合功能配置有所提升,新增了心理咨询项目。
五是“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取得圆满成功,配合市政府及公安部门打击**城区的传销窝点,帮助三百多名传销被解救人员顺利返乡。在今年年末获得市政府颁发的“优质服务窗口”的奖牌。
六是在十八大胜利召之际,积极组织全站干部职工学习和领会十八大相关精神。把会议的精髓融入到工作中,不断创新服务理念和完善工作方法,用新理论武装头脑,用新要求规范各自的言行。
三、18年工作计划
一是完善社区联动,公安、城管、环卫等部门的协作,形成多部门参与,全面覆盖,兼顾乡镇的良好格局。
二是继续抓创建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真正的为流浪乞讨和临时遇困人群服务。
三是随着城市东移的发展趋势和救助范围的扩大,争取在开发区建立分站,使救助工作更高效地开展。
18年我们虽然做了一定的工作,但这其中也离不开市局党组的关怀。我们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继续努力,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加大宣传力度,开拓创新。在新的救助管理办法十周年到来之际,我站将更加有序地开展救助管理工作,在继续规范资金使用的同时继续拓展服务内容,把救助工作做到实处,为保障民生、建设文明和谐**做出应有的贡献。

民政局社会救助资金审计报告篇2

民政局社会救助专项资金管理自查报告


  民政局社会救助专项资金管理  
  自查报告  
    
  一、检查制度落实情况  
  一是在社会救助制度方面,落实低保补差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坚持“城乡并轨、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统一政策、统一制度、分类施保、补差有别的原则;合理确定分类施保对象,突出保障救助重点的原则。二是低保对象实际享受的水平与当地公布的标准相一致,及时足额发放临时补贴。按照《X回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实施办法》的规定,将低保户中的XX周岁以上老年人、未成年人、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重大疾病患者四类人群纳入保障范围。将分类施保救助标准由每人XXX元/月提高到每人XXX元/月。每月XX日前将低保金通过X银行“一卡通”发放给低保户。三是按照规定程序确定救助对象。充分运用低保信息系统和车辆、房产、公积金等XX家相关核对系统平台,不断改进经济状况核查手段。在城乡低保审核审批中,加强核对机制的运用,通过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提高低保等社会救助对象认定准确率;在低保审核审批中,进一步明晰家庭经济状况核查的内容和方法,采取对每个季度新增低保户必须先经过家庭经济信息核对,坚决纠正和杜绝不经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纳入低保的做法,有效减少和遏制“错保”发生,坚决杜绝“人情保”现象。X-X季度共核对城乡低保XXXX户XXXX人。四是严格杜绝优亲厚友、政策搭车、轮流救助现象。我局进一步做好近亲属备案工作,低保中心起表率作用,率先填写《X回族自治区低保经办人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表》,要求街道、社区全部工作人员,包括领导、普通工作人员、网格助理员在内所有可能接触低保受理、审核工作的人员都要如实填写《X回族自治区低保经办人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表》,合计备案人数XXXX余人,其中有近亲属享受低保的XX人。五是救助政策公开、救助程序公开、救助对象公开、救助结果公开。严格执行社会救助对象公示制度,坚决杜绝选择性公示行为;审核审批过程中,要坚持在申请人所在村两榜公示,获得救助后要进行长期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六是积极开展对街道的监督检查工作和低保对象的复核工作。我区现有城乡低保户XXXX户XXXXX人;已复合人数XXXX户XXXXX人,退出低保人数XXX人,其中因“人情保”、“错保”退出X人,无群众举报案件,无媒体曝光案件。七是严格执行医疗救助政策规定的救助范围和救助比例,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集中开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宣传普及活动,对X区领导干部及街道、社区工作人员进行X次集中培训和测验;借助民政及政府门户网站宣传各项惠民政策等,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途径向广大群众公布社会救助监督举报热线XXXX-XXXXXXX,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二、检查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一是实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二是手续完备、账目清楚,档案资料齐全;三是社会救助工作安排配套资金和低保工作经费,数量是否足额到位;四是内部监督制度逐步健全;五是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有无擅自扩大作用范围;六是拨付程序详细规范;七资金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符合规定程序;八是采取“一卡通”或“灾民救助卡”等形式及时发放;九资金管理使用否做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十是不存在虚报预算、列而不支等问题,无贪污、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等行为。   
    
    
  

民政局社会救助资金审计报告篇3

民政局加强社会救助工作汇报

我县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从实际出发,从解决困难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入手,认真落实社会救助法规政策,建立了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养老、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为辅助的社会救助体系,并逐年加以健全和完善。
一、城乡低保制度逐步完善,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一)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强。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县城乡低保工作,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的意见》,2019年9月我县出台了《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操作程序、推进公开公示、加强动态管理,建立起“个人申请、村居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三榜公示、动态管理、社会发放”的管理运行体制,积极推行“阳光政务”,把好“入口”,疏通“出口”,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二)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我县1999年初步建立起城市低保制度,2019年农村低保制度开始全面实施。低保制度实施以来,县委、县政府把低保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城乡低保提标列入为群众办实事内容,有效保障了城乡低保政策的落实。截止目前,我县共有城市低保对象2873户、5062人,发放低保金1056.5万元,人均补差水平达到270.2元;农村低保对象6155户、22535人,发放低保金2472.6万元,人均补差水平达到145元。
(三)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一是低保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我县不断加大财政投入,科学制定低保标准,逐年提高社会助标准。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2019年我县再次提高救助标准,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3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20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300元;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120元,实现了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二是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我县成立了县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进一步加强了对居民家庭经济状况的核对能力。
二、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建立,困难群众医疗难问题得到缓解
近年来,我县医疗救助制度不断完善,救助覆盖面逐步扩大,医疗救助水平和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2019年,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通知》(县民字[2019]36号),按照“严格救助原则、严格对象界定、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救助办法、灵活救助比例”的办法和“注重大病救助、降低小病救助门槛,倾斜低保边缘群体”的总体思路,着力完善各项救助制度,将解决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的医疗难作为重点,提高救助比例及封顶线,分层次实施救助。截止目前,农村医疗累计救助4759人次,发放救助金额1138.5万元,并资助26324名农村低保、五保对象参加新农合,资助金额43.8万元;城市医疗累计救助565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81.1万元,从根本上解决贫困户看病难问题。
三、落实临时救助政策,切实实现救急难
为进一步落实好《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妥善解决城乡贫困居民的突发性、临时性困难,我局2019年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坚持“救急救难、及时有效”的原则,对生活出现突发性、临时性困难的家庭实行临时救助。截止目前,共救助191人,发放救助金35.7万元。
四、存在的问题
1、经费投入不足不能满足事业发展的需要。资金保障机制和筹措机制不够健全,不能满足社会救助事业发展的客观需求。
2、民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没能随着形势的发展而同步协调发展创新,工作地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队伍素质、经费投入、工作手段等,滞后于形势的发展,影响了民政职能作用的发挥,制约了民政事业的发展。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提高思想认识。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思想认识和具体行动必须与党和政府保持高度的一致,力求宣传政策要详尽,执行政策不走样。
2、强化工作措施。加强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加强村级财务监督,切实增强群众意识。
3、加大督促检查。进一步加强各项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的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坚持督促检查不流于形式,坚持不同时间段有不同的督查形式和内容,确保监督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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