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范文 > 规章制度 >

制度考试1(2023年)

时间:2023-06-25 08:00:04 来源:网友投稿

制度考试第1篇考试工作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查巩固阶段性教学成果,激励学生不断改进学习,提升知识能力水平的重要手段和方式。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规范考试过程,形成科学、严谨、高效的工作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制度考试1,供大家参考。

制度考试1

制度考试 第1篇

考试工作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查巩固阶段性教学成果,激励学生不断改进学习,提升知识能力水平的重要手段和方式。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规范考试过程,形成科学、严谨、高效的工作作风,根据新课程改革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以下考试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单元质量检测工作

一、命题和印制

1、单元测试题一律使用全县统一印制的试卷,使用前要对试卷进行认真检查,对于出现的错误要做好勘误。

2、每个单元测试结束后都要根据测试情况进行分析,由任课教师制作补偿性练习,如果需要大量印制,请到教委印制。

3、注意收集和整理试题和补偿练习的电子稿,存入学校电子档案。

二、考试和判卷

1、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单元考试应尽量在相同或接近的时间内进行,由任课教师监考。教师要在考前对学生的用笔、书写、答题的注意事项提出明确的要求,指导学生养成良好的答题习惯。

2、在组长的主持下,组内教师要对试卷的答案和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充分讨论,在形成统一的意见和评判标准后再进行判卷。

3、单元测试成绩卷面不准出现分数,一律采用等级评价,一般情况按a、b、c、d四个等级评价,不得单独以成绩给学生排名。

三、分析和补偿

1、任课教师要高度重视试卷的讲评工作,不仅帮助学生改正错题,更要指导学生触类旁通,提升对本单元知识的`总结和应用。教师还要根据学生考试情况,反思教学、总结经验。

2、任课教师要及时将本班学生考试成绩进行认真分析统计,及时填写《单元检测分析表》,根据分析情况制作补偿练习,由任课教师批改补偿练习。

第二部分:期末质量检测工作

一、命题和印制

1、一般情况下,语文、数学、英语学科的期末考试均采用县教研室小学部统一命题的试卷,特殊情况需学校自行命题时,另行通知。其他学科一般采用镇教研室统一命题的测试题。

2、考试过程中相关责任人要认真做好试题的命制和****,要熟悉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和教学要求,了解学生实际情况,对试卷题量、难易程度、题型选择、试卷结构等负有全部责任,确保命题质量。命题人要写出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以便统一阅卷。

二、组织和监考

1、期末考试由镇教研室统一组织安排,要在考试一周前将考务工作安排通知相关人员。考场安排等组织工作由各单位教导处负责组织落实。各教室座位按照横8竖n排列形式调整为单人单座单列,凡与学生学习有关的文字资料、数据等不能放置在教室内。每次考试,要求考生全部参加。凡因病因事不能参加考试者,须经学校教导处批准后报镇教研室。

2、每个考场安排两名监考教师。监考人员必须于开考前10分钟到岗,其中一名教师到考场检查环境、维持秩序;
另一名教师到教导处领取试卷,然后直接到达监考教室。开考前5分钟宣布考试时间并当场拆发试卷,提醒学生将姓名、学号写在试卷指定的位置。

3、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喧哗。考试中,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

4、监考教师要认真执行考场规则,两位监考教师分别位于教室的前后。考场内不准阅读书报和谈笑,不拨打或接听电话,不准擅离职守,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若试题有“更正”或不清楚的地方,应用粉笔抄在黑板上,不准以任何方式提示考生(报时除外)。一年级试卷需要读题的,只读两遍原题,不予任何说明。

5、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人员要提醒学生并注意合理安排时间。考试时间终止时,应立刻收卷,认真查点试卷份数,准确无误后及时送交教导处。

6、期末考试时分别安排专人负责全校和年级组的巡考,巡考人员全程关心试卷领用及监考职责发挥的规范性情况,及时解决考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巡考人员应事先了解当次考试的总体安排与具体要求,熟悉考试管理的有关规定,严肃认真地执行巡考任务。

三、装订和批阅

1、考试结束后,由镇教研室统一装订试卷,装订要严格按规定操作,将姓名、班级、学号订严,不能漏页、倒页。

2、由教研室组织安排阅卷工作,分年级分学科在阅卷组长的主持下阅卷,阅卷原则上集中批改,采用流水作业方法合理分工,一包到底。由组长负责,先学习研究试题答案,对照标准答案定出统一评分标准,然后进行阅卷。阅卷过程中要严格参照统一的评分标准批阅学生考卷,避免错批与漏批,如有争议与矛盾之处,由同学科组讨论,并由学科分管行政人员确定。判卷过程中要做到标准统一,给分有理,扣分有据。任何个人无权自行修改评分标准。

3、为方便输分工作,阅卷老师要正确记载小分与总分。任何教师无权擅自更改既有的分数。确需更正的,须报请组长批准后,本项判卷人和组长分别签字才能生效。

4、期末阅卷过程中要进行复判。复判教师要严格复查首阅人的所有判卷内容。复查中发现错漏,集体研究,及时纠正。需要纠正的事项,由复查人与首阅人沟通,由首阅人修改并与组长、复查人三方签字。若有分歧由判卷组长裁定。如发现判卷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判卷人和复判人要在卷封的相关栏目中签字。

5、试卷复查完毕不存在异议后进行拆封,由教研室统一安排教师进行成绩录入,拆封后,试卷中存在的问题原则上一律不再更改。

四、试题分析

1、考试结束后各位教师要认真分析试卷和答题情况,做好分数登统和量化分析,做好分析总结,完成所任班级质量分析报告。

2、质量分析报告分为书面报告和分数的成绩统计两部分,书面报告一般从“取得成绩”、“存在问题”、“改进措施”等方面分析总结。教师在认真分析试卷过程中应体现其实用性,要反映出教学的得失,形成改进措施并积极改进。

3、学校以年级学科为单位将试题分析报告至镇教研室。

制度考试 第2篇

据立思辰留学360介绍,日本的大学入学考试制度可以说是统一性和灵活多样性并存的考试制度。日本也有全国统一的学力考试制度,即大学入学考试中心考试(简称中心考试)制度。它是文部科学省(原文部省)下属机构“大学入学考试中心”组织的,出题学科包括国语、地理历史、公民、数学、理科、外国语等6学科。因每个学科包含若干个科目(如数学学科包含数学I、数学II、工业数理、簿记等7个科目),所以出题科目多达31个科目。中心考试出题的科目虽多,但参加多少学科、多少科目的中心考试,是让所有考生都参加还是限定部分学部(系)、部分专业的志愿者参加,中心考试和自校考试各科目成绩在总分中的比重等在于各大学的判断和决定。因为中心考试和各大学的个别考试间的组合没有统一规定,所以各大学的招生考试呈现出灵活多样性。利用中心考试的大学包括所有国立大学和公立大学以及部分私立大学。开始实施中心考试制度的1990年,利用中心考试的私立大学只有16个(9个学部),之后逐年增多,20XX年利用中心考试的私立大学增至311所(762个学部)。

日本大学的入学考试方式包括中心考试和各大学的个别考试制度,而个别考试主要包括个别学力检查、小论文测验和面试、职业高中,综合学科毕业生选拔,特别选拔等几种。一般选拔是通过中心考试和各大学的个别考试(也可以是其中的一次考试),对一般考生进行选拔的考试方式是目前日本高校入学考试方式的主体方式。通过这种方式考入高校的新生占高校新生总数的%。职业高中.综合学科毕业生选拔是专门为职业高中,综合学科毕业生留出一定招生名额,对其进行选拔的考试方式。特别选拔是相对于一般选拔而言的,包括推荐入学、归国子女特别选校、社会人特别选拔等。除通过一般选拔考入高校的新生外,所占比例大的是通过推荐入学的方式考入的新生,占新生总数的%。

留学360,隶属于上海叁陆零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中国A股上市公司立思辰:代码:300010旗下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互联网留学办理、教育投资、海外置业以及网络运营,是全球互联网留学开拓者,公司与美国、加拿大、英国、澳洲、新西兰、爱尔兰、瑞士、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等30多个国家的800多家教育机构签约建立合作关系,协议覆盖20XX多所海外大中小学,拥有经验丰富的留学咨询专家组成的留学专家团,其中%拥有海外名校留学背景,高效有序的留学咨询系统和安全快捷的后勤保障队伍,为留学生提供从咨询、申请、签证、接机及住宿等留学一条龙服务。,公司已为数万名中国学生提供了留学咨询和院校申请。

制度考试 第3篇

考场规则

一、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籍、报纸、笔记本、纸张、计算器、计算尺、传呼机、手提电话、文曲星、电脑词典等电子学习工具进入试室,只准带必需的文具,如钢笔、圆珠笔、铅笔、圆规、三角尺等,中学考试管理制度。

二、考生在考前15分钟进入试室,对号入座。

三、迟到30分钟不准入场,没有特殊情况不得提前交卷。

四、考生答题,除答题卡按规定使用专用铅笔外,其余一律用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在规定的空格内,字迹要工整、清楚。答题不得书写在非指定位置和草稿纸上。

五、考生对试题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员询问。但不涉及试题内容,如试卷分发错误或字迹模糊、缺页、空白等,可以举手示意,待批准后询问。监考员应公开回答。

六、考生得到试卷后,首先在试卷、答题卡规定的地方填(涂)写姓名和考号。在试卷、答题卡的其它任何地方不得写姓名、考号或作标记。违者试卷、答题卡作废。

七、考生在试室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他人答卷,不准有夹带、传递、换卷、冒名顶替、以任何形式给他人作暗示等,以及其它违反考场规则的行为。

八、考试结束铃一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按答题卡、试卷、草稿纸的顺序整理好,并将反扣在桌面上,双手放置桌下,待老师收齐试卷、答题卡后方可离开试室。

九、违反以上规则者,以作弊论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试卷作废、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考试成绩。

监考员守则

一、监考员在每科开考前2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签到并领取试卷,核对科目无误后签收。

二、考前15分钟组织学生进入试室,并要求学生把相关的书籍资料全部收好或放在指定位置,组织学生学习《龙城初级中学考场规则》,逐一分发草稿纸、答题卡及试卷,指导学生正确填涂姓名、班级、考号,并在黑板上写明考试科目、时间、试卷页数等。

三、监考员在试室内不准从事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吸烟、阅读书报、看题、做题和闭目养神等。

四、监考员要认真组织好考试,严格监考,杜绝防范考生各种形式的作弊现象,如实填写考场记录。

五、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员应提醒考生注意,考试结束铃响后,应要求考生立即停止答卷,收卷点齐后,方可允许考生离开。

六、每场考试结束后,监考员要对试室全面清查干净,关好灯、风扇、门窗才能离开。监考员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考场记录表》交验卷员验收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务办公室。

监考员工作程序

一、考前20分钟,监考员到保密室领取试卷、答题卡及草稿纸,作好监考准备。

二、考前15分钟,组织学生进入试室对号入座。向学生宣读《考场规则》,清点试卷份数,做好发卷准备,并在黑板上写明考试科目、时间、试卷页数。

三、考前10分钟,监考员发放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并指导考生在试卷密封线内和答题卡上指定的位置正确用笔填涂姓名、考号。监考员应仔细检查每位考生在试卷、答题卡上填涂的考号、科目是否正确,对于错写错涂的,必须令其当即改正。

四、考试开始铃响,才允许考生答题。监考员在试室讲台上注意考场纪律,认真监考。

五、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员提醒考生注意掌握时间。

制度考试 第4篇

一、考场安排

1、考试实行全年级通排座次,单人单桌,年级提前安排考场与考号,考场号用小胶带贴在前门,考号一率贴在桌子右上角。

2、桌子调转过来,抽屉口向讲台,座位之间的距离要尽可能拉大,前面的座位要靠讲台,其它边上的座位要靠墙,每个座位之间的距离要平均。

3、桌面整洁,可有一张空白纸作垫,书包等与考试无关学习用品全部放在考场外面。注意安全,提醒学生能不带的书尽量不带,带来的全部放在书包内,统一保管。

4、学校领导巡场时检查各考场座位,对不合格的考场应要求班主任重做。

5、班主任强调公物保护,建议让学生把东西全捎回去,学生换位,课桌不动。

二、试卷的管理

1、提前一上午由年级教导主任到教导处领取试卷,试卷中途不得由他人经手,到年级后,由年级主任负总责,任何其他老师中途不得翻看试卷。

2、每场考试结束后,应迅速把试卷交到指定地方,安排专人装订密封。试卷密封好后送教导处。

3、试卷从分发、领取、学生做题、交卷等过程中不允许有一张试卷流入无关人员手中。

三、人员的安排

1、领导干部巡场分工:周一上午:郑伟、周红华,周一下午:王日升、高峰,

周二上午:宋立年、孙梅娜,周二下午:周红华,许传江。保证每场巡视不少于一次。

2、每年级安排一至三名老师订卷与信号,监考人员具体安排年级教师会传达。

四、考场规则

1、按考试科目要求携带必需的文具用品进场。其他物品,一律不得携入座位。

2、考试所需的草稿纸,由考生自己准备。

3、考场必须保持肃静。如试题印刷有不清之处考生可举手询问,但不得要求监考人员对题意作任何解释。考试过程,考生除因病外,不得中途离开考场后回来续考。

4、考试终了,时间一到,应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整理好,反放在课桌上,然后安静地离开考场。提前交卷的考生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笑,喧哗。

5、凡有以下情节之一者,以作弊论处。(凡作弊者,通报批评,不得参与学校表彰)

(1)把与考试课程有关的书本,材料,纸条等藏匿于试卷下或文具盒,课桌内等处。

(2)在桌面,墙壁等处抄写,或借故离开考场偷看与考试课程有关的文字。

(3)偷看或抄袭书本,有关资料,纸条及他人试卷等。

(4)私调试卷,抢他人试卷或草稿纸。

(5)传条,示意,核对答案,试卷被抢后不报告,互换试卷等协同作弊行为。

(6)不听监考人员安排及劝阻,与监考人员顶撞,扰乱考场秩序。

(7)有意损坏,带走试卷。

6、考试完成后,教导处组织对考生进行诚信考试评议。

五、监考人员守则

1、考前15分钟,主监考人员负责检查考场并强调纪律,副监考人员领取试卷。

2、对学生有关试题的提问,只回答字迹印刷模糊或错误部分,对试卷内容,题意不得作任何解释,更不能暗示。不得随便延长或缩短考试时间,若有特殊情况,确需延长时间的须报校长批准。

3、制止无关人员进入考场和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4、考试结束前15分钟,应提醒考生注意把握时间。

5、考试结束铃响,监考人员应要求考生停止答卷,在维持考纪的前提下收卷,试卷收齐。

6、监考人员不得迟到和擅自离岗,不得看书,抽烟,闲聊及做其他与考试无关的事,试室出现混乱的要追究监考员责任。

六、阅卷要求

1、施行年级内流水阅卷。严禁试卷作标记。

2、阅卷采取备课组长负责制及阅卷题负责到**度,谁阅卷谁负责,包题到人(做好登记表)。

3、评卷人必须公平公正地对试卷进行统一标准无误地评价。如在阅卷中出现一题多解,应与相关人员商量,达成共识,再给予正确评分。

4、合算学生个人总分的教师必须在分工表签名,分数要用铅笔,分数完成后由另一名老师再核算一遍。

5、评卷结束后,年级要组织人员进行核卷,每班科核卷份数不少于5份。对错误较多要给予相关人员批评,并要求重做。

6、年级阅卷全部完成后,统一交教导处,然后年级交换,年级主任及副主任统计分数到电脑,由教导处分析。

7、坚决杜绝学生参与阅卷合分,年级主任是第一责任人,教导督导,一旦发现,通报批评,各年级要对阅卷质量进行学生评议。

七、试卷讲评及查卷要求

1、教导处统计完分数后,年级统一领回发给学生讲评,对阅卷合分有错误的,统一由班主任收交报年级主任核对,的确有较大错误的,交教导处统一修改。

2、试卷讲评完成后,以年级为单位统一回收,上交教导处存档,各任课老师可自由查阅。

制度考试 第5篇

一、考试组织

1、适用范围

本考试管理制度适用以下各种类型的"考试:

(1)全国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

(2)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学研究机构统一考试;

(3)省内部分学校联合考试(限于高三);

(4)学校组织的入学考试、期中、期末考试

(5)为切实减轻学生负担,禁止年级组、备课组单独组考试。禁止组织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不认可的各类竞赛活动。

2、组织管理

(1)管理权限

全国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由学校组成考试领导小组并责成教务科具体负责在市教育局高考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组织实施。

省、市统考,联考,学校入学考试,期中、期末考试由分管校长负责并责成教务科统一组织实施。

(2)考室安排

凡由教务科统一组织实施的考试均必须按规定重新排定考室;
一般采用随机编排的方法。

考室由教务科安排的考室负责人布置,考室负责人按本考室人数根据有关规定摆好桌凳,粘贴座位号并书写编排序号;
考室负责人负责本考室考试期间清洁卫生以及所有设施设备完好无损。

3、时间规定

(1)全国高考、省市统考按上级教育研究和教育考试部门统一部署进行。

(2)高三年级实行月考,考试密度包括统考、联考、月考在内每月一次,确有必要时个别月份可以组织两次考试;
凡遇省市统考和联考时,月考可取消。时间上有冲突时高三年级可以不参加期中、期末考试。

高一、二年级实行学期考试,每学期学校统一组织期中和期末两次考试,高一年级上学期可以由教务科组织入学考试。

(3)所有类别的考试应由负责人提前向校长室通报并提交组考方案。

二、试卷命制

1、命题

(1)凡由教务科组织实施的考试一律由教务科负责试题的引进或命制。引进试题必须从与本校为同一级别或级别高出本校的学校引进;
校内命题必须由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命题;
一般情况下教师不为本人所担任的年级命题。

(2)所有试题引进者或命题者均必须确保试题质量,并做到不泄密试卷。凡有试卷泄密者一经确认均要予以通报直至确认为教学事故。

(3)各命题教师必须严格把握试题难度。特别是由教务科组织的期中、期末考试应使各科及格率在70%以上。

(4)高三试卷满分一般与高考试题满分保持一致,为统计登分方便可作适当调整。语文、数学、英语一般为150分;
其他各科100分;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300分。其余各年级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试题容量依据考试时间确定。试题题型与高考试题题型保持一致。

2、制卷

所有考试试卷均由教务科组织统一印制,确保试卷印制质量、规范和保密。

三、考试实施

1、凡教务科组织实施的考试,由教务科统一安排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排定监考教师和巡视教师。一般考试时间语文120分钟(高三为150分钟),数学120分钟,英语90分钟(高三为120分钟),其他科目为60——90分钟。

2、所有考生必须按学校或班主任教师要求按时到指定考室参加考试,并严格遵守《学生考试规则》;

3、凡有监考任务的教师必须按时参加监考。因故不能参加监考的应在考试前两天到教务科说明;
临时原因不能参加监考的由本人出面请其他老师替代或调换并上报教务科备案。若因个人原因造成失误,教务科要予以通报直至确认为教学事故。在监考过程中监考老师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监考规则。学校组织的所有考试,均安排专人巡视,巡视员必须不间断地在指定巡视范围内巡视,并在该科考试结束时写出巡视通报。

4、试卷管理

(1)凡教务科组织实施的考试,均由教务科安排人员负责试卷的回收、装订、密封、保管,并按规定分发到相关阅卷负责人手中。同时教务科要安排专人对监考教师漏收试卷、试卷颠倒、反页等现象进行登记并通报直至确认为教学事故。

(2)年级组和备课组组织的考试分别由年级组长和备课组长指定教师收卷、装订、保管,有必要时要对试卷密封。

四、考试阅卷

1、考试阅卷实行备课组长负责制。每次考试后由备课组长组织本组教师统一答案和评分标准,进行阅卷分工,实行流水作业。

2、不同年级同时进行的考试,如高一、二年级期中、期末考试,采取年级之间交叉阅卷。阅卷任务悬殊较大时由教务科统一调配阅卷教师。

3、各种考试阅卷一般在领取试卷后24小时内完成,有特殊情况的应事先报告教务科,由教务科进行调配或适当延长阅卷时间。

4、教师阅卷应确保公正,力求准确。教务科可以对试卷进行抽样检查,凡误差超过5%的要进行通报直至确认为教学事故。

五、考试成绩管理

1、成绩统计登记

每次考试成绩均由备课组长负责登记并上报年级组、教务科;
在规定时间内分数需要更正的由备课组长确认后上报教务科予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更正。

凡教务科组织实施的考试均由教务科安排人员进行成绩统计并按照一定方法进行考试评估。评估结果上报到教务科长、分管校长、校长;
并按要求反馈给年级组长、班主任、任课教师。

2、成绩应用

(1)学生考试成绩可以作为学校分层教学以及学生评优评先的依据之一;

(2)班级各科成绩可以作为班级评估的依据之一;

(3)任科教师各班成绩可以作为教师评价的依据之一。

(4)每次考试以后,各年级组、备课组及各任课教师均应认真研究考试情况,评估教学效果,分析得失,制定整改措施。

(5)凡由教务科组织的考试,教务科须进行教学质量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上报校长室。

六、补考

1、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期中、期末考试和高三毕业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均应参加补考。

2、补考对象由各班班主任上报,各年级组长确认后报教务科备案。原则上各科参加补考的人数不得超过年级总人数的5%。

3、补考命题、组织实施、阅卷、成绩确认一律由教务科负责。

4、补考仍然不合格者由教务科与考生及考生家长共同协商是否再补考、留级或转学等。

制度考试 第6篇

为了规范学分认定和考试管理行为,保证学分认定的真实性、严肃性,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发展,现结合我校教学实际,制定威海二中考试管理制度。

一、考试种类:

考试分为:阶段测验,模块考试,期末统一考试。

二、考试评分标准:

除期末统考由市教研中心统一命题外,学校组织的阶段考试、模块考试其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满分为150分,其他各科施行百分制,各科满分值的百分之六十为及格。经过补考及格的科目,无论卷面分值多少,只能以及格分60分计入总成绩。

三、考试的组织、命题:

1、阶段测验、模块考试:阶段测验由各备课组长组织出题,各级部统一组织考试。各级部根据教学实际情况每学期组织2—3次。以口试、笔试,课外研究论文三种形式均可,但教师必须公正认真评分。模块考试每学期2次,其中一次由各备课组组织出题,各级部统一组织考试,另外一次参加市教研中心组织的统考。

2、期末统一考试由教务处组织实施。

四、考试试卷

1、试题由各备课组命好后,命题人要严格校对,确认无误并经各级部主任签字后,方可由教务处组织打印。

2、试卷为机密性文件,必须提前一天打印好,打印好的试卷由教务处统一保管。

3、试题出错误由命题人负责;
打印有错误由文印室负责,计一次工作失误。

4、考试试卷分发、收取由教务处和各级部负责。

五、考试考场、时间及监考

1、阶段、模块测验,由各级部统一编排考场,30人一个考场,单人单桌,学生按规定对号入座,级部统一安排教师监考。

2、期末统一考试,考场由教务处统一安排,采取单人单桌,学生按规定对号入座,监考教师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3、监考教师要严肃认真,坚守岗位,严格执行考试纪律。若有违纪考生,要填写《违纪学生记录单》,阶段、模块考试上报级部,期末统一考试上报教导处。

4、监考教师除印刷不清外,不解答考生任何问题。

5、按时发卷,按时收卷,严格遵守考试时间。

6、执行领卷,交卷制度。

7、凡出现不按时开考,延长考试时间,考场秩序混乱,监考空岗等问题,由监考教师负责,记一次工作失误。

8、监考教师负责阻止除巡视员外其他人进入考场。

六、考试巡视

1、阶段、模块考试设巡视员,由各级部安排。期末统考巡视员由市上统一安排,学校由教务处、各级部主任负责督考。

2、巡视员有权对考生、监考、试卷等工作进行检查。

3、巡视员要认真,公正,忠于职守,发现问题及时批评,提出改正意见。

七、考试纪律

1、考生必须按时参加考试,对号入座,凡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该科成绩为零分;
考试进行半小时后,考生方可交卷,否则以违纪处理。

2、考生除允许的文具外,其他物品一律不许带入考场,否则以作弊处理。

3、考生必须认真作答,保持考场肃静,不准交谈、作暗示、打手势、传纸条、携夹带、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人抄袭,否则以违纪处理。

4、考生若有问题,举手得到允许后,可提问有关试卷字迹不清,卷面破损、污染等问题。

八、阅卷工作:

1、阶段、模块考试由级部组织备课组集体阅卷。期末统一考试阅卷由市上统一组织,教务处统一安排。

2、阅卷要严肃公正、认真及时,对参考答案有异议须集体议定,不得擅自更改。

3、阅卷结束后,各任课教师须对试卷进行认真评析,各备课组长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写出试卷分析,以进一步改进教学工作,并上交教务处归档。

制度考试 第7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教育评价改革和“双减”工作部署要求,严格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切实降低学生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34号)和省教育厅相关通知精神修改制订我校考试管理制度如下:

一、准确把握考试功能。

考试主要发挥诊断学情教情、改进加强教学、评价教学质量等方面功能,不具有甄别、选拔功能。学生评价要处理好考试、作业、日常评价、质量监测等方面关系,科学合理安排考试,引导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要通过多种措施、方法,引导教师、学生、家长正确认识考试。

二、严格压减考试次数。

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其他年级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学校和班级不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也不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

三、科学运用考试结果考试实行等级评价,一般分4至5个等级。

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贴标签”;
教师要运用考试结果精准分析学情教情,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帮扶辅导,科学研判教学工作的重点难点,切实改进课堂教学,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学校对考试结果进行整体分析,根据分析对教学质量作出科学判断,针对性地对教师教学进行指导和培训。

四、规范考试命题管理考试命题要严格规范考试内容,合理控制考试难度,不得超越国家课程标准和学校教学进度。

要切实提高命题质量,注重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教学目标达成情况,注重增加综合性、开放性、应用型、探究性试题比例,注重考查思维过程、创新意识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体现素质教育导向,不出偏题怪题,减少机械记忆性试题,防止试题难度过大。

五、完善学习过程评价。

树立全面发展的质量观和科学的教育评价观,综合考虑学生学科考试成绩与其他表现,科学全面评价学生。杜绝“一考定成绩”的评价机制,要完善学习过程评价与考试结果评价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加强学生学习过程评价,鼓励实践性评价,可以采用课堂观测、随堂练习、实验操作、课后作业等方式开展学生学习情况的即时性评价,通过定期交流、主题演讲、成果展示、学生述评等方式开展阶段性评价。要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学习习惯与学习表现、学习能力与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评价。

六、完善管理监督机制。

建立考试日常监管制度,不给老师下达考试任务,不得简单将考试结果作为教师业绩评价的依据。严禁学校联合开展考试。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家长和学生正确看待考试结果,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制度考试 第8篇

为了规范学分认定和考试管理行为,保证学分认定的真实性、严肃性,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发展,现结合我校教学实际,制定威海二中双减考试管理制度。

一、考试种类:

考试分为:阶段测验,模块考试,期末统一考试。

二、考试评分标准:

除期末统考由市教研中心统一命题外,学校组织的阶段考试、模块考试其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满分为150分,其他各科施行百分制,各科满分值的百分之六十为及格。经过补考及格的科目,无论卷面分值多少,只能以及格分60分计入总成绩。

三、考试的组织、命题:

1、阶段测验、模块考试:阶段测验由各备课组长组织出题,各级部统一组织考试。各级部根据教学实际情况每学期组织2—3次。以口试、笔试,课外研究论文三种形式均可,但教师必须公正认真评分。模块考试每学期2次,其中一次由各备课组组织出题,各级部统一组织考试,另外一次参加市教研中心组织的统考。

2、期末统一考试由教务处组织实施。

四、考试试卷

1、试题由各备课组命好后,命题人要严格校对,确认无误并经各级部主任签字后,方可由教务处组织打印。

2、试卷为机密性文件,必须提前一天打印好,打印好的`试卷由教务处统一保管。

3、试题出错误由命题人负责;
打印有错误由文印室负责,计一次工作失误。

4、考试试卷分发、收取由教务处和各级部负责。

五、考试考场、时间及监考

1、阶段、模块测验,由各级部统一编排考场,30人一个考场,单人单桌,学生按规定对号入座,级部统一安排教师监考。

2、期末统一考试,考场由教务处统一安排,采取单人单桌,学生按规定对号入座,监考教师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3、监考教师要严肃认真,坚守岗位,严格执行考试纪律。若有**考生,要填写《**学生记录单》,阶段、模块考试上报级部,期末统一考试上报教导处。

4、监考教师除印刷不清外,不解答考生任何问题。

5、按时发卷,按时收卷,严格遵守考试时间。

6、执行领卷,交卷制度。

7、凡出现不按时开考,延长考试时间,考场秩序混乱,监考空岗等问题,由监考教师负责,记一次工作失误。

8、监考教师负责阻止除巡视员外其他人进入考场。

六、考试巡视

1、阶段、模块考试设巡视员,由各级部安排。期末统考巡视员由市上统一安排,学校由教务处、各级部主任负责督考。

2、巡视员有权对考生、监考、试卷等工作进行检查。

3、巡视员要认真,公正,忠于职守,发现问题及时批评,提出改正意见。

七、考试纪律

1、考生必须按时参加考试,对号入座,凡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该科成绩为零分;
考试进行半小时后,考生方可交卷,否则以**处理。

2、考生除允许的文具外,其他物品一律不许带入考场,否则以作弊处理。

3、考生必须认真作答,保持考场肃静,不准交谈、作暗示、打手势、传纸条、携夹带、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人抄袭,否则以**处理。

4、考生若有问题,举手得到允许后,可提问有关试卷字迹不清,卷面破损、污染等问题。

5、**考生视情节轻重,根据《**学生处罚条例》给予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其试卷按零分记。3、试题出错误由命题人负责;
打印有错误由文印室负责,计一次工作失误。

八、阅卷工作:

1、阶段、模块考试由级部组织备课组集体阅卷。期末统一考试阅卷由市上统一组织,教务处统一安排。

2、阅卷要严肃公正、认真及时,对参考答案有异议须集体议定,不得擅自更改。

3、阅卷结束后,各任课教师须对试卷进行认真评析,各备课组长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写出试卷分析,以进一步改进教学工作,并上交教务处归档。

制度考试 第9篇

高考是大多数日本学生必经的一道门槛。日本最早的高考是在1868年,当时日本实行“明治维新”,是从欧洲引进大学制度后开始的。那时的高考主要是大学预科的考试。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日本在美国的影响和指导下,进行了高等教育体制改革,推行新制大学,高考制度也进行了多次改革调整,其中,要不要进行全国统考,也反复了多次。1948年曾仿照美国大学入学考试SAT而设立“入学适应性检查”,但是由于此项考试使学生负担加重,受到很大非议,1955年文部省取消此项考试,改为各大学自行招生。1963年日本中央教育审议会又建议进行统一的大学入学测验,但只有少数大学采用,并受到学生们的强烈反对,不得不于1969年停止。

但是主张进行全国统一高考的呼声始终没停。这里的原因,也在于社会上的企业公司等用人单位始终觉得应该有一个全国统一的大学入学考试,才能保证毕业生的基本质量。1975年日本国立大学协会在数年的调查、讨论和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关于国立大学实行统一招生考试的最终报告,主张进行两次大学入学考试:第一次为全国统一考试,第二次为各大学的自主招生考试。从1979年起至今,这种两次考试就成为了日本高考(指国立大学和公立大学)的基本模式。

日本高考的第一次考试,即“全国共同第一次学力考试”,在每年1月下旬的星期六和星期日两天举行。考试由大学入学考试中心根据日本文部省制定的《高中教学大纲》命题,与中国不同的是,他们的考试并不分文理科。

考试结束10天后,公布全国考试结果,考生根据自己的考试情况决定第二次报考的学校和专业。第二次考试由各大学自行组织,时间为每年的2月和3月。考试形式也由各大学自行决定,有笔试、面试、小论文写作、实际操作等诸多形式。

除了两次考试以外,日本目前也在部分大学实行推荐入学制度。具体做法是大学留出部分招生名额来招收中学校长推荐的优秀学生,被推荐的学生要参加全国共同第一次学力考试,但可以免去第二次考试。

以上讲的都是国立和公立大学的招生考试。在日本,私立大学的数量远远超过国立大学和公立大学,目前约占大学总数的80%。私立大学的招生办法因校而异,有的自行举行考试,有的选用大学入学考试中心考试(详见下面介绍),有的采用中学推荐入学等等。但是,在日本,最好、最名牌的大学几乎都是国立的,私立大学中虽也有早稻田大学这样的名牌大学,但总的来说名牌大学寥寥无几。而且,国立和公立的大学收费相对低廉。所以,在日本今天的大学入学考试仍然是竞争激烈,考生们争夺的目标,就是那几所名声赫赫的国立名牌大学。有些考生虽然考上了其他高校,但为考上名牌大学宁可放弃而参加复读,甚至一考就是多年,被日本社会称为高考“浪人”(这个浪人的意思,在日语中与我们理解的有不同,它是指一类为修炼武功多年锲而不舍的人)。

多年来,日本考试制度中的弊病为社会各方批评,他们也在不断进行改革。1988年日本临时教育审议会提出了新的大学入学考试方案,并于1990年在全日本实施。这个方案是以“大学入学考试中心考试”取代“全国共同第一次学力考试”,考试科目有语文、数学、外语、地理历史、公民和理科六科,具体备选课程有31门。各大学可以自行决定是否选用这个方案,和选用的科目数量(即可选“中心考试”中的一科,也可全选),结果到20XX年,共有543所国立、公立与私立大学、1542个学部(即大学中的学院)选用了大学入学考试中心考试。

20XX年日本大学审议会发表《关于大学入学考试的改善》的报告,建议增加一年中大学入学考试中心考试的次数,给考生提供更多的考试机会,避免“一考定终身”。而近来年发展较快的“AO考试”,也越来越多地为日本各大学所采用。这种方式,与一般的中学推荐学生不一样,一般都在考试前一年的11月进行,通过与考生的面谈以及对考生自我推荐书等个人资料的审查,评估考生的能力、素质。它也可以通过考生写的小论文考查考生能将所学知识进行怎样的实际运用,或是通过面试对考生进行考查,方法可以很灵活,特别是那些总分不高而又有一两门单科特别优秀的考生,会得到一个非常好的破格机会。

但是,以上的改革,对于从根本上改变日本考试制度中的弊病,似乎成效并不大。在日本,学生的压力仍然巨大,甚至从上小学、上幼儿园起,就开始上大量的课外辅导班,以进入名牌小学,名牌中学;而考高中的竞争激烈程度,甚至要超过考大学。究其根本原因,还是大家都在挤名牌大学的独木桥——日本社会今天仍是重视学历、特别是名牌大学学历的社会。

制度考试 第10篇

为了更好的使用教学设施设备,提高教学质量,根据省市交通运政管理局的要求,特制定教学设施设备的使用、维修、检查、更新等管理制度。

一、建立教学设施设备的文字和电子档案。

二、教学设施设备由专人保管、维护、检查。

三、教学设施设备的使用:

1、在教学过程中,要使用的教学设施设备,由教员提出具体的设备名称和数量,向设备专管员借用,并办理相关手续。

2、设施设备使用完毕,如数还给专管员。如有损坏或遗失要按培训站的`规定承担责任。

3、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安全操作,安全使用。

4、必须学员亲手操作的设备,必须在教员的指导之下完成。禁止任何学员私自起动和操作。

5、在使用中,如出现故障或安全隐患,应即时向专管员报告,由专管员向站领导反映,提出具体的处理方案。

四、教学设施设备的维修

1、教学设施设备管理及维护是专管员的基本职责。

2、为节约费用,能自己维修的设施设备,原则上由自己维修,不能维修的要向站领导报告,同意后才能送往站外维修。

3、在保修期内的设施设备,原则上由经销商给予维护。

4、专管员必须定期查检、定期维护、防火、防盗、防破坏。

五、教学设施设备的检查与更新

1、教学设施设备必须定期检查其使用性能,安全性能。出现故障和隐患应及时清除。

2、对年久失修不能使用的设备,或已没有维修价值的设备要即时报告领导,即时更新和处置。

3、根据现代化教学法的需要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需要添置设备,须培训站领导批准后实施。

4、设施设备的更新必须作出中长期更新计划。无计划的设施设备原则上不予更新。

制度考试 第11篇

为严肃考风考纪,杜绝考试各环节中的漏洞,保证考试成绩的公正性,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考务与监场

1、布置考场要求桌洞向前,行行班班相隔。

2、监考老师要求主考在前,副考在后,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监场期间不得随意外出,不得干与考试无关的事情(如看书、聊天等),不认真履行职责者扣职业道德5分。

3、考生答卷一律用蓝色钢笔或圆珠笔,按要求写上自己的姓名、考号,无考号无名的试卷判0分,班级扣5分。

4、严格考试纪律,发现作弊,学生试卷判0分,班级扣5分。

5、英语听力统一使用广播,广播不好的班级班主任准备录音机并上报教导处。

6、每场考试请副考按时领卷,每次考试第一场提前15分钟领取试卷,如迟到每人次扣2分,考试结束时将试卷按顺序整理后送回,如试卷不整理乱七八糟或遗漏试卷,扣个人考试2分。

7、监考老师要树立为学生服务的意识,考试期间要指导学生在规定位置写清姓名和考号,帮助学生借用必须的学习用品,指导帮助其他与考试内容无关的事项。

二、批卷与核分

1、批卷严格按照区教研中心下发的评分标准,坚持给一分有理,扣一分有据的要求,如有疑问必须向教导处报告。

2、批卷工作实行批卷组长负责制,负责有疑问试题评分标准的"确定、人员分工、上交成绩等具体工作。

3、实行分级部集中批卷制,如未经允许私自更换批卷地点,每人扣5分。

4、批卷人员确定后,如遇特殊情况个别教师不能参加批卷,一般情况下不会另调人员,由剩下的老师重新分工安排批卷。

5、试卷批完登分后,批卷组长立即将成绩单上交教导处,否则扣组长5分。

6、批卷时各位老师要认真批改,仔细核分,批改标准、登分位置批卷组要统一,使人一目了然,加分、扣分清清楚楚。总分时要求三人一组,一人念两人用计算器相加,尽最大限度降低出错率,并在试卷上用①、②、③……标示该登分小组,出错率允许在1%以内,每超0.1个百分点,备课组每人扣1分。出错严重的登分小组或批卷教师每人加扣2-10分。

7、电脑统分的老师要求一人念一人登分,同样,出错率允许在1%以内,每超0.1个百分点,每人扣1分。

三、其他违反学校制度或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经教导处或办公会研究给予相关处分或考核扣分。

制度考试 第12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加强并优化学校作业管理,探索减负增效新举措,科学有效地提高教学质量,为学生的综合素质提升、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现就进一步加强我校作业管理制定如下制度:

第一、作业管理的部门。

学校的作业管理由教导处负责,负责教学的教导主任是具体的负责人。各学科教研组长协助教导主任做好作业管理工作。

第二、作业管理的`内容。

学校的作业管理包括根据上级精神设定各年级、各学科作业门类、作业数量,提出各学科各类作业的内容要求、作业批改与讲评的要求,鼓励教师创新作业类型和作业形式。

第三、作业的批改和讲评

(1)重视作业批改的及时性。教师应合理使用各种批改形式,批改采用等级制,使用规范的批改符号,使用激励性、启发性、指导性批语,培养学生良好的作业习惯。作业中的错误,应该督促学生订正,并做好复批。

(2)对布置的作业做到全批,同时认真分析学生错误的原因,反馈改进教学过程。

(3)加强作业讲评的针对性。提倡面批与集体讲评相结合,教师应及时向学生反馈作业批阅结果,共性问题集体讲评,个别问题面对面批讲,要举一反三,加强拓展和延伸,突出作业中难点的处理,关键点的拓展。引导学生根据作业分析学生存在的问题,更好地开展后续学习。

第四、作业的控制与审核

加强作业质量监督。学校学科备课组长对作业质量进行把关,审查难易程度,形成每日备案。教导处定期统计和分析各年级作业布置和完成的质量及批改情况,定期开展有关作业情况的问卷调查,及时提出相应整改意见,问卷调查的分析报告要存档备查。审查与统筹协调本班作业总量。加强作业总量监控。班主任对作业总量进行把关,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中高年级每天家庭作业总量,分别控制在1小时以内。

第五、实行作业备课制度。

教师每次布置作业,要根据所学内容的重点、难点和学生的接受水平,科学设计作业内容,保证作业的层次性、巩固性、拓展性、实践性、趣味性。严禁随意布置作业,坚决杜绝惩罚性、机械抄写性作业,提高作业的效益。

第六、实行作业审批备案制度。

每次布置作业之前,教师要将设计的作业交由教导处审批,审批的内容包括:作业时间、作业目的、作业内容,预计时间。审批合格后方可布置给学生。

第七、实行作业公示制度。

每天作业审批合格后,教导处要及时将各班级各学科的作业通过校园网进行公示,并告知学生和家长学生网站地址,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实行作业检查制度。

学校、教师要进一步加强家校联系,及时了解学生学习动态。但不得要求学生家长自行打印作业,不得通过手机微信和QQ群等方式布置作业,不得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共同完成的非实践性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批改教师布置的作业。

学校对教师布置作业的情况、批改情况、学生完成情况、讲评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定期检查每学期至少两次。检查的情况列入教师责任制考核。

制度考试 第13篇

1,完整的教育体制

现在日本实行的是6,3,3,4,5体制。也就是说,小学6年,初中3年,高中3年,大学4年,大学院(研究生院)教育5年,修士(硕士)课程2年,博士课程5年(包括修士前期课程2年,博士后期课程3年)。

2,系统的教育体系

日本的教育从学前教育的幼儿园教育开始,到小学,初中,高中,大学,修士(硕士),博士和博士后教育,已经形成了系统的教育体系。除上述学校外,属于中等教育类的学校,还有专修学校和各种学校;属于高等教育的还有高等专门学校,短期大学以及专修学校和各种学校。特殊教育也是日本教育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包括盲聋哑学校,养护学校等。日本学校教育除全日制之外,还开设了通信制学校,如通信制高中,通信制短大,通信制大学,通信制大学院(研究生院)。总而言之,日本的学校教育,既有全日制学校,又有通信制学校;既有普通学校,又有以盲聋哑人为对象的特殊学校。

3,国立学校,公立学校,私立学校并举。

4,实行了9年义务教育。

5,与众不同的每年3月毕业和4月始业的学校运行制度。

(二)日本教育情况

据日本文部最新统计,日本现共有全日制各级各类学校(包括幼儿园)63600所,在学人数21942875人,教员数1732269人,职员数447251人。其中,幼儿园14527所,在园人数为1778286人;小学校24188所,在校生人数为7500317人;初中11220所,在校生人数4243762人;高中5481所,在校生人数4211826人;中等教育学校1所,在校生人数为236人;盲人学校71所,在校生人数为4172人;聋人学校107所,在校人数为6824人;养护学校810所,在校生人数为77818人;高等专门学校(大专)62所,在校生人数为56436人;短期大学585所,在校生人数为377852人;大学622所,在校生人数为2701104人;大学院(研究生院)462所,在校生人数为191125人。通信制学校:高中生104所,在校生人数为171012人;短期大学生10所,在校生人数为31868人;大学18所,在校生人数为216687人;大学院(研究生院)4所,在校生人数为368人。

二,留学政策

(一)概况

日本向国外派遣留学生,历史悠久,源远流长。早在中国隋唐朝时期,就已经向中国洛阳和长安派遣了大批留学生。日本明治维新之后,现代教育兴起,各大学和各类学校开始正式接受外国留学生。鲁迅,周恩来等都是中国近代早期留学日本的优秀代表。到了日本的经济高度发展,成为世界屈指可数的经济大国之后,抱着学习先进科学技术的愿望到日本来留学的各国青年越来越多。80年代,日本前首相中曾根康弘曾提出“发展10万留学生计划”,是日本留学生政策的重要体现。日本政府在文部省,法务省和外务省都有相应的管理留学生事务的部门,与之相对应的隶属文部省管辖的财团法人日本国际教育协会,国际交流基金和日本语教育振兴协会,作为留学生具体管理部门。日本政府基于与世界各国建立友好往来和国际关系,促进国际间的文化教育交流与合作,积极推进互派留学生,并制定了一整套互派留学生制度。

(二)日本接受海外留学生政策

日本接受外国人留学生的制度和政策,主要有以下几项:

1,留学前:

(1)通过日本驻外国大使馆向希望来日本留学的人提供留学情报信息;

(2)通过考试招收日本政府提供奖学金的国费留学生;

(3)对已经取得日本国入国签证的留学生,在赴日之前,对其进行入学教育;

(4)与外国政府合作(指印度尼西亚,新加坡,泰国,中国,乌孜别克斯坦),接受其向日本派遣的留学生;

(5)为积极推进海外的日本语教育,通过国际交流基金,向国外派遣日本语专家,寄赠日本语教材,在海外举办日本语能力考试等。

2,在日本留学期间

日本文部省通过地方自治体和民间团体,对正在日本留学的各国留学生进行支援。

3,留学生学成归国后

在日本外务省主持下,日本政府对各国留日学生归国后,实施援助政策,主要有以下几项:

(1)编辑各国各地区留日归国学生名册。

(2)对留日归国学生会或同学会等组织举办的各种活动和事业,给予支援。

(3)举办各种讲演会,为留日归国学生提供发表留日时期所取得的成果的机会。

(4)通过国际交流基金组织,向留日归国学生组织提供经费援助。

(5)聘请留日学生人数多的东南亚,中国,韩国的已经归国的留日学生,再次让他们短期来日本,向他们提供再认识日本现状的机会。

三,招收留学生工作

现在在日本学习的来自世界150个国家和地区的留学生总数为51300人。其中,除8250人是国费留学生外,其余都自费留学生。在51300留日学生中,约90%是来自亚洲国家,而中国大陆和台湾省所占比例最高,中国大陆和台湾省约占53%,韩国约占23%,其他各国所占比例相对来说就少多了。如中南美地区仅占%。

(一)日本招收留学生方法

1,报名条件:

除日本文部省规定,报考日本各类大学的资格为年满18岁以上具有12年以上学历之外,对于留学生来说,则要求通过[日本语能力考试],达到1级水平,并要参加日本财团法人日本国际教育协会组织实施的[私费外国人留学生统一考试]取得及格成绩。申请人还要具有经费支付能力。

2,招生方法:

对于在各国国内学习的各国学生来说,无论是高中毕业生还是大学毕业生,都无法达到上述报名条件。中国学生也毫无例外。为适应这种报名条件,解决各大学招收外国人留学生的问题,于是,名目繁多的日本语学校在日本各地应运而生。这些日本语学校直接从海外招收具有12年以上学历,学习过基础日本语,有一定经费支付能力的学生到日本语学校学习1年至2年的日本语,让他们参加[日本语能力考试]和[私费外国人留学生统一考试],取得好成绩后,升入大学。在文部省主持下成立了日本语教育振兴协会,该协会制定了[日本语教育设施运营基准],作为日本语学校运营的规范,来管理这些形形色色的日本语学校。日本文部省,外务省会同法务省,制定了关于日本语学校从招生条件,报送日本入国管理局申请在留资格,在本国办理护照,在日本驻本国大使馆查证,取得日本国入国签证,赴日入国入学,进行外国人登录,延长签证,资格外打工,再入国许可等一系列手续规定。逐渐形成了现行的一整套繁琐的日本语学校的招生方法。

制度考试 第14篇

考试工作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查巩固阶段性教学成果,激励学生不断改进学习,提升知识能力水平的重要手段和方式。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规范考试过程,形成科学、严谨、高效的工作作风,根据国家双减政策新课程改革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考试管理制度。

一、命题和印制

1、单元测试题一律使用全县统一印制的试卷,使用前要对试卷进行认真检查,对于出现的错误要做好勘误。

2、每个单元测试结束后都要根据测试情况进行分析,由任课教师制作补偿性练习,如果需要大量印制,请到教委印制。

3、注意收集和整理试题和补偿练习的电子稿,存入学校电子档案。

二、考试和判卷

1、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单元考试应尽量在相同或接近的时间内进行,由任课教师监考。教师要在考前对学生的用笔、书写、答题的注意事项提出明确的要求,指导学生养成良好的答题习惯。

2、在组长的主持下,组内教师要对试卷的答案和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充分讨论,在形成统一的意见和评判标准后再进行判卷。

3、单元测试成绩卷面不准出现分数,一律采用等级评价,一般情况按a、b、c、d四个等级评价,不得单独以成绩给学生排名。

三、分析和补偿

1、任课教师要高度重视试卷的讲评工作,不仅帮助学生改正错题,更要指导学生触类旁通,提升对本单元知识的总结和应用。教师还要根据学生考试情况,反思教学、总结经验。

2、任课教师要及时将本班学生考试成绩进行认真分析统计,及时填写《单元检测分析表》,根据分析情况制作补偿练习,由任课教师批改补偿练习。

制度考试 第15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教育评价改革和“双减”工作部署要求,严格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切实降低学生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和省教育厅相关通知精神修改制订我校双减考试管理制度如下:

一、准确把握考试功能。

考试主要发挥诊断学情教情、改进加强教学、评价教学质量等方面功能,不具有甄别、选拔功能。学生评价要处理好考试、作业、日常评价、质量监测等方面关系,科学合理安排考试,引导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要通过多种措施、方法,引导教师、学生、家长正确认识考试。

二、严格压减考试次数。

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其他年级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学校和班级不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也不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

三、科学运用考试结果考试实行等级评价,一般分4至5个等级。

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贴标签”;
教师要运用考试结果精准分析学情教情,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帮扶辅导,科学研判教学工作的重点难点,切实改进课堂教学,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学校对考试结果进行整体分析,根据分析对教学质量作出科学判断,针对性地对教师教学进行指导和培训。

四、规范考试命题管理考试命题要严格规范考试内容,合理控制考试难度,不得超越国家课程标准和学校教学进度。

要切实提高命题质量,注重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教学目标达成情况,注重增加综合性、开放性、应用型、探究性试题比例,注重考查思维过程、创新意识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体现素质教育导向,不出偏题怪题,减少机械记忆性试题,防止试题难度过大。

五、完善学习过程评价。

树立全面发展的质量观和科学的教育评价观,综合考虑学生学科考试成绩与其他表现,科学全面评价学生。杜绝“一考定成绩”的评价机制,要完善学习过程评价与考试结果评价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加强学生学习过程评价,鼓励实践性评价,可以采用课堂观测、随堂练习、实验操作、课后作业等方式开展学生学习情况的即时性评价,通过定期交流、主题演讲、成果展示、学生述评等方式开展阶段性评价。要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学习习惯与学习表现、学习能力与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评价。

六、完善管理监督机制。

建立考试日常监管制度,不给老师下达考试任务,不得简单将考试结果作为教师业绩评价的依据。严禁学校联合开展考试。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家长和学生正确看待考试结果,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推荐访问:制度 考试 制度考试1 制度考试(精选15篇) 制度考核是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