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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小学地震灾害应急预案(通用5篇)

时间:2022-05-15 10:00:03 来源:网友投稿

灾害,是指能够对人类和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造成破坏性影响的事物总称。灾害不表示程度,通常指局部,可以扩张和发展,演变成灾难。如传染病的大面积传播和流行、计算机病毒的大面积传播即可酿成灾难。一切对自然生态环境、人类社会的物质和精神文明建设,尤其是,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农村小学地震灾害应急预案5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农村小学地震灾害应急预案5篇

第1篇: 农村小学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一、突发事件类型及规模预测

二、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三、预案启动方式

四、应急设备、设施的要求

1、对讲机。

2、急救药箱。

3、铁锨、铁镐。

五、应急处置程序

1、发觉地震各工作人员立即组织周围人员就近避震。避震应选择室内结实、能掩护身体的物体下(旁)、易于形成三角空间的地方、开间小、有支撑的地方。商场内可选择近处的大柱子和大商品旁边(避开商品陈列橱),或朝着没有障碍的通道躲避。

2、身体应采取的姿势为:伏而待定,蹲下或坐下,尽量蜷曲身体,降低身体重心。抓住桌腿等牢固的物体。保护头颈、眼睛,掩住口鼻。

3、晃动过后,各工作人员迅速将周围人员疏导至室外安全地带。

4、管理部经理组织商管员设立警戒岗位,安置疏散后的人员于开阔地,并禁止任何人员返回大楼内,防止财物丢失,人员受伤。

5、迅速致电国家相关(地震)部门,查询地震情况及余震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允许人员返回大楼。

6、如商场受震坍塌,在地震过去后由现场职务最高人员组织实施受伤、受困人员的营救措施。

六、紧急事故后的评估程序

七、培训及演练要求

1、本应急预案每年应至少演练一次。

编制: 部门经理: 分管副总: 总经理:

日期: 日期: 日期: 日期:

第2篇: 农村小学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日照旭日发电有限公司

防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总则

编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本企业应对突发地震灾害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

《国家地震应急预案》

《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适用范围

适用于日照旭日发电有限公司防地震灾害急救援工作。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预防为主、防抗结合、统一指挥、分工协作,坚持一保人身、二保设备的原则。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加强联动、快速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

事件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地震是地球内部介质局部发生急剧的破裂,产生地震波,从而在一定范围内引起地面振动的现象。在海底或滨海地区发生的强烈地震,能引起巨大的波浪,称为海啸。地震是极其频繁的,全球每年发生地震约500万次,给人类生活造成很大影响。由于地下深处岩石破裂、错动把长期积累起来的能量急剧释放出来,以地震波的形式向四面八方传播出去,到地面引起的房摇地动称为构造地震。这类地震发生的次数最多,破坏力也最大,约占全世界地震的90%以上。地震的一种基本现象是地面震动。强烈的地面震动可以在几分钟甚至几秒钟内造成自然景观和人工建筑的破坏,如山崩、地裂(地表可见的断层和地裂缝)、滑坡、江河堵塞、房屋倒塌、道路坼裂、铁轨扭曲、桥梁断折、堤坝溃决、地下管道毁坏等。在有些地方还会造成砂土液化,以致地基失效,引起结构坚固的建筑物整体倾倒。在大地震后,震中附近地区可能发生地壳形变,即大面积、大幅度的地面隆起(或沉降)和水平位移。大地震还会激发地球整体的长周期自由振荡,产生余震。同时地震的直接灾害发生后,会引发出次生灾害。有时,次生灾害所造成的伤亡和损失,比直接灾害还大。地震引起的次生灾害主要有; 火灾,由震后火源失控引起; 水灾,由水坝决口或山崩壅塞河道等引起; 毒气泄漏,由建筑物或装置破坏等引起; 瘟疫,由震后生存环境的严重破坏所引起。

事件分级

按照地震灾害的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地震灾害事件分为4级:

Ⅰ级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所在区域发生6.0级以上破坏性地震,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风力发电机组全部同电网系统解列,造成全厂对外停电,外送线路遭到破坏,失去厂用电;虽未达到该震级,但造成特大影响的地震灾害。

Ⅱ级重大地震灾害

所在区域发生5.5-6.0级地震,可能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人员伤亡事件发生。风力发电机组全部同电网系统解列、造成全厂对外停止送电;或未达到该震级,但造成重大影响的地震灾害。

Ⅲ级较大地震灾害

所在区域发生5.5-5.0级地震,可能出现风力发电机组与系统解列现象,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无人员伤亡事件发生。

Ⅳ级一般地震灾害

所在区域发生4.0-5.0级地震。造成少量的经济损失,无人员伤亡事件发生,可能影响部分风力发电机组正常运行。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应急指挥机构

应急救援工作组

(1)运行应急组:每个集控室成立一个小组,当班值长为组长。

(2)检修应急组:由检修人员组成,检修班长任组长。

(3)公用系统应急组:由运行、检修人员组成,当班值长任组长。

(4)物资保障应急组:由安生部人员组成。

(5)后勤、医疗保障组:由办公室人员组成,办公室主任任组长。

(6)安全保障组:由安生部人员组成。

(7)保卫救援组:由安生部、消防支队、办公室人员组成,安生部主任任组长。

(8)通讯保障组:由安生部人员组成。

应急指挥机构的职责

应急救援指挥小组的职责

(1)在地震灾害发生后,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 根据受灾情况确定响应等级,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2)负责公司应急事件管理机构报告风场的受灾情况,必要时发出救援请求。

(3)负责指导各应急工作组按职责分工组织抗震救灾工作。按照“保人身、保设备、保电网”的原则,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

(4)根据抗震抢险恢复生产生活的程度和灾情减弱的趋势,及时调整现场抗震减灾恢复生产生活的方案和措施。

(5)完成灾后(人员伤亡情况、设备损坏情况、处理经过) 调查报告的编写和上报工作。

(6)宣布地震应急工作的结束。

应急处置工作组的职责

(1)抗震抢险生产组职责:接受抗震抢险应急指挥小组领导;组织电厂人员抢险救灾;迅速查清设备受损情况,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稳定或恢复生产。

(2)公共安全组职责:接受抗震抢险应急指挥小组领导;组织指挥电厂生产生活区域的抢险救灾;迅速组织救治、转移伤员并及时排查人员、房屋建筑受损情况;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保障员工基本生活条件。

(3)后勤保障组职责:接受抗震抢险应急指挥小组领导;地震灾害发生后,负责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联络,同时根据需求储备和输送所需的物资,做好抗震救灾的外围后勤保障工作。

预防与预警

风险监测

风险监测的责任部门和人员

短期地震预报信息由电厂值班人员负责接收。

风险监测的方法和信息收集渠道

地震预报信息主要来自省(区、市)人民政府决策发布的短期地震预报。

风险监测所获得信息的报告程序

电厂接收到预报后应立即汇报电厂地震应急指挥小组有关人员。

预警发布与预警行动

预警分级

地震预警级别按照可能发生地震事件的严重性和紧迫程度,地震预警发布级别分为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表示。

(1)Ⅰ级预警(红色):地震临震预警,未来10日内可能发生M≥5.0级地震。

(2)Ⅱ级预警(橙色):地震短期预警,未来3个月内可能发生M≥5.0级地震。

(3)Ⅲ级预警(黄色):地震中期预警,未来1年或稍长时间内可能发生M≥5.0级地震。

(4)Ⅳ级预警(蓝色):地震远期预警,未来数年到数十年强震形势的粗略估计与概率性预测。

预警发布程序

电厂根据省(区、市)人民政府决策发布的短期地震预报请示安生部后,在电厂范围内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

预警发布后的应对程序和措施

应急指挥小组采取相应等级的应急防御措施,根据震情发展和建筑物抗震能力以及周围工程设施情况,发布避震通知,必要时组织避震疏散;对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保持电厂秩序的稳定。

预警结束

收到省(区、市)人民政府决策发布的地震预警结束的通知后,由电厂地震应急指挥小组宣布地震预警结束。

信息报告

应急值班电话

本单位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0633-6189962

应急报告的程序、方式和时限

Ⅵ级一般地震灾害和Ⅲ级较大地震灾害发生后,现场人员应当立即向电厂负责人报告,电厂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采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上级主管单位汇报并续报。Ⅱ级重大地震灾害和Ⅰ级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电厂负责人立即向上级主管单位和安生部部报告,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速报内容

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震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时间、地点、类型、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已发生的地震灾害,速报内容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

应急响应

响应分级

在本预案中将地震灾害的应急响应级别分为4级:

Ⅳ级响应:应对一般地震灾害。Ⅲ级响应:应对较大灾害。Ⅱ级响应:应对重大地震灾害。Ⅰ级响应:应对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响应程序

启动应急预案的条件

(1)Ⅳ级响应:发生一般地震灾害事件时启动。

(2)Ⅲ级响应:发生较大地震灾害事件时启动。

(3)Ⅱ级响应:发生重大地震灾害事件时启动。

(4)Ⅰ级响应:发生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时启动。

响应启动

(1)Ⅳ-Ⅲ级响应:向安生部报告震情和灾情,启动电厂地震应急预案Ⅳ-Ⅲ级响应,电厂抗震救灾指挥小组开始运作。

(2)Ⅱ-Ⅰ级响应:向安生部报告震情和灾情,经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后启动电厂地震Ⅱ-Ⅰ级应急响应,并及时与安生部报告抗震救灾情况并续报,指挥小组应急处置工作组全部到位。

响应行动

(1)电厂地震应急预想责任主体为电厂全部人员。

(2)发生地震灾情时,立即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召开应急会议,调动参与地震灾害处置的所有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抢险救援,按照“统一指挥、分工负责、专业处置”的要求和预案分工,相互配合、密切协作,有效地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应急处置

先期处置

(1)当发生人身伤害时,公共安全组人员应立即进行现场救护;

(2)对震损建筑物能否进入、能否破拆进行危险评估;探测泄漏危险品的种类、数量、泄漏范围、浓度,评估泄漏的危害性,采取处置措施;监视余震、火灾、爆炸、滑坡崩塌等次生灾害、损毁高大构筑物继续坍塌的威胁和因破拆建筑物而诱发的坍塌危险,及时向救援人员发出警告,采取防范措施。

(3)及时划分地震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

(4)加强监测,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导致的二次人员伤亡。

应急处置应急救援指挥小组应急措施

(1)收集汇总震情、灾情,向上级有关部门和上级安监部门报告。

(2)启动地震应急预案,紧急部署抗震救灾行动。

(3)宣布电厂进入震后应急期,必要时决定实行紧急应急措施,维护电厂正常秩序。

(4)根据救灾的需求,向上级主管单位申请调遣抢救抢险队和医疗救护队赴现场进行人员抢救和医疗救护。

(5)查明通信破坏中断情况,采取应急措施沟通与外界的通信联系。

(6)查明交通中断情况,采取应急措施抢通交通运输,优先保证救援人员的运送。

(7)查明电力生产中断情况,采取应急措施保障抗震救灾应急用电。

(8)组织抢修供水、供电等生命线设施。

(9)保障职工食宿、饮水、医疗等基本生活需要,必要时疏散职工。

(10)明确避险场所:避险人员就近处、和电厂墙外空阔场地暂时避险,听候下一步通知。

生产系统各岗位人员应急措施

(1)发生地震时应按照“保人身、保电网、保主设备”的原则进行处理或避险;各工作(作业)区域在地震时应在第一时间内以所在区域最高岗位人员为组长立即组成本区域抗震临时指挥小组,组织本区域人员作业或避险,并争取利用各种通讯手段向高一级岗位人员保持联络畅通。

(2)发生地震时运行人员应坚守岗位,值班长应通过各种通讯手段向安生部和上级主管单位汇报地震情况。各值班员在值长指导下做好设备运行和事故处理工作,未接到避险命令不得离岗。在外巡检工作人员有条件的回到主控楼内避险,没有条件的自行避险,但应及时、主动汇报值长自己的情况;所有岗位人员应立即戴好安全帽。

(3)在风机和设备上工作人员应立即停止工作,躲在大柱子旁或较高大坚固设备下,或撤离到空矿的地域。

(4)生产现场运行维护人员立即停止工作,远离电源或有可能带电的设备,撤离到空旷安全的地方。距主控楼较近的,应到主控楼避险。

(5)楼房内的人,要迅速远离外墙、门窗和阳台,选择厨房、卫生间、楼梯间等开间小而不易倒塌的空间避震;也可以躲在桌下、内墙墙根、墙角、坚固家俱旁等易于形成三角空间的地方避震;更不要盲目跳楼。室外的人要避开高大建筑物、如风机、杆塔等,把书包等物顶在头上,或用双手护住头部,防止被掉落的玻璃碎片、屋檐、装饰物砸伤,迅速跑到外边空旷场地蹲下;楼梯往往是建筑物抗震的薄弱部位,要看准脱险的合适时机。

通勤车辆应急措施

(1)地震发生时,车辆禁止行使。不得发车,关闭车门禁止人员上车,同时司机也要离开车辆。

(2)车辆在没有出发时发生地震,停止发车,紧急疏散人员到空旷地方,但不靠近高大建筑物。

(3)车辆行驶途中发生地震,立即减速靠边停下,疏散人员到空旷的地方。人员来不及下车时,乘员要抓紧车辆上的固定部位和车座位的靠背,减轻受伤程度。

(4)发生地震时,车辆停靠尽量要远离建筑物。如果不能远离,要保持镇定紧急疏散人员。

职工食堂应急措施

(1)听到地震报警声,要保持镇定,听从后勤人员指挥。

(2)在餐厅就餐的职工在后勤人员的组织下按离出口“就近不就远”的原则散离,即按座位自左到右,自前到后撤离到餐厅外安全地方。

(3)迅速关闭、切断输电、燃气、供水系统和各种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灾害。

(4)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5)把餐厅就餐震后撤离安置情况汇报安监部和生技部领导。

生活区地震应急措施

(1)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现场情况,全力维护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按预案要求落实各项物资准备。

(2)无论是否有余震的预报或警报,本区范围或邻近地区发生破坏性地震后,应急救援小组立即赶赴本级指挥所,各抢险救灾队伍必须在震后1小时内在本单位集结待命。

(4)迅速发出紧急警报(连续的急促铃声和呼喊声),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5)迅速关闭、切断输电(应急照明系统除外)、供水系统和各种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灾害。

(6)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医院、救护站抢救。

(7)加强对重要设备救护和保护。

扩大应急响应

现场指挥小组应随时跟踪事态的进展情况,当地震突发事件造成的破坏十分严重,超出现场处置能力时,向安监部和生技部请求支援。

应急结束

当地震灾害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基本完成,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经震情趋势判断近期无发生较大地震的可能,灾区基本恢复正常工作生活秩序时,由应急指挥小组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后期处置

善后处置

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应当及时归还。

调查和总结

指挥小组负责组织总结地震应急响应工作并提出改进建议。

应急保障

应急队伍

电厂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地震应急技能的培训。

应急物资与装备

电厂储备必要的急救药箱

通信与信息

地震应急期间电厂以办公电话、手机、网络等形式与上级主管单位、和相关部门保持联系。

地震应急期间当手机、电话、网络通讯全部中断并难以恢复时,电厂应派1名管理人员,采取一切方法,赶赴临近具备通讯条件的区域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培训和演练

电厂应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防震减灾科学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员工地震应急意识,提高自防、自救互救能力。

电厂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不同形式和规模的地震应急演习,周期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附则

术语和定义

地震

地震大小通常用字母M表示。地震愈大,震级数字也愈大,目前,世界上最大的震级为9.5级。目前国际上使用的地震震级——里克特级数,是由美国地震学家里克特所制定,它的范围在 1 — 10 级之间。它直接同震源中心释放的能量(热能和动能)大小有关,震源放出的能量越大,震级就越大。里克特级数每增加一级,即表示所释放的热能量大了约32倍。假定第1级地震所释放的能量为1,第2级应为31.62,第3级应为1000,依此类推,第7级为10亿,第8级为316.2亿,第9级则为10000亿。按震级大小地震划分为弱震、有感地震、中强震、强震四类。

弱震

震级小于3级。如果震源不是很浅,这种地震人们一般不易觉察。

有感地震

震级等于或大于3级、小于或等于4.5级。这种地震人们能够感觉到,但一般不会造成破坏。

中强震

震级大于4.5级、小于6级。属于可造成破坏的地震,但破坏轻重还与震源深度、震中距等多种因素有关。

强震

震级等于或大于6级。其中震级大于等于8级的又称为巨大地震。

预案备案

本预案由安生部旭日发电备案。

预案修订

本预案应适时进行修订,最长期限不超过三年。

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安全生产部制定、归口并负责解释。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各级应急响应及处置流程

第3篇: 农村小学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公司地震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突发地震应急救援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援行为,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科学、有序,高效地做好地震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公司稳定。

(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家地震应急预案》、《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XX省地震应急预案》、《XX州地震应急预案》、《XX县地震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使用范围

本预案使用于在XX县XX有限公司区域内地震和地质事件的处置和应对工作。

(4)工作原则

地震救援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协同应对,预防优先、分级负责、属地优先,资源共享、快速反应”的工作原则。地震发生后,灾区生产单位应立即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前期处置工作。

2、组织体系

(一)抗震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长:XX

副总指挥长:XX

成 员:XXXXX

在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一个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教育室。在应急处置工作中,指挥部可根据工作需要,对组织机构和职能职责进行调整。

(二)应急救援工作组

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分设事故现场保卫组(保卫处)、事故抢险救护队(副总工程师、采矿科、技术科和灾区施工单位)、救援物资保障组(采购科、财务处、车队)、事故调查处理组(安全环保处、监察审计室)和联络人。

(三)应急救援应急联络员

指挥部制定一名人员负责本单位防地震具体事务,平时为本单位防地震联络员,负责单位防地震日常工作,发生地震时为指挥部应急工作联络员,负责灾区与指挥部和县相关部门的联络工作。

3、地震与应急响应分级管理

(1)地震事件分级

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地震险情和地震灾情四级:

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在公司范围内因地震造成死亡300人以上300人(含失踪),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Ⅰ级)。

发生7.0级以上地震,或者人口稠密地区、特殊地区发生6.0及以上地震,可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

2.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公司内50人以上300人一下死亡(含失踪),或者严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发生6.0以上7.0以下地震,或者人口稠密地区、特殊地区发生5.0及以上6.0以下地震,可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

3.较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公司内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较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或者人口稠密地区、特殊地区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可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事件。

4.一般地震灾害是指造成公司内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可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事件。

(二)应急响应分级与管理

根据地震灾害分级和地震应急处置工作职责,公司地震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

公司矿区范围内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事件时,启动地震应急Ⅰ级响应,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应立即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和上报集团公司,并按照预案开展前期处置工作。

公司发生较大地震灾害事件时,启动地震应急Ⅱ级响应,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逐级上报州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并按照预案开展前期处置工作,Ⅱ级响应在州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部署和协调下,全面做好地震应急处置各项工作。

公司内发生一般地震灾害时,应启动地震应急Ⅲ级响应,由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部署和协调地震应急处置工作。

地震应急响应启动后,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可视灾情及其发展情况,对响应级别进行相应调整,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四、监测报告

(一)地震监测预报

根据县地震局划定的地震重点监控防御区、年度地震危险区及全县防震减灾工作部署,开展震情跟踪监视、预测预报和群测群防工作,及时对可能与地震有关的异常现象进行分析研判。

(二)震情速报

公司内发生4.0级以上地震后,公司总监控室应迅速向总指挥报告地震发生的时间、地点、震级、震源深度等参数,同时,通报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五、应急响应

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地震灾害应急处置

1.应急响应启动

(1)地震发生后,公司总监控室人员立即向指挥长报告震情,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级别的建议,同时,将震情信息通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

(2)根据安全环保处提出的应急响应建议,决定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并立即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震情信息、启动应急响应情况和灾情初步情况。

(3)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紧急会议,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同志迅速前往参加会议。

(4)指挥部办公室成员立即赶赴灾区,在灾区设立现场指挥部,迅速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2.应急处置措施

公司内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时,上一级抗震救灾小组未到达支之前,及时开展前期处置工作,采取以下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1)信息收集、汇总与报送。

(2)综合协调。

(3)搜救人员。

(4)医疗卫生。

(5)人员安置。

(6)应急通信。

(7)交通运输。

(8)电力保障。

(9)基础设施。

(10)灾害监测。

(11)治安维护。

(12)社会动员。

(13)新闻宣传。

(14)损失评估。

(15)应急结束。

(16)恢复生产。

六、恢复重建

(一)恢复重建规划

特别重大和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公司有关部门协助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编制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较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协助州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编制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一般地震灾害发生后,公司组织编制地震恢复重建规划。

(二)恢复重建实施

根据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灾后恢复重建。

七、保障措施

(一)队伍保障

加强公司级地震灾害紧急救援、消防、矿山救护、医疗卫生救援、交通抢险、通信抢险等专业抢险救灾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物资装备,经常性开展协同演练,提高共同应对地震灾害的能力。城市供水、供电等生命线工程设施产权单位、管理或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抢险抢修队伍建设。

要加强地震应急专家队伍和应急能力建设,为地震应急和抗震救灾提供技术支撑和人才支持。

(二)物资与资金保障

企业自筹储备抗震救灾物资。

(三)避难场所保障

公司关部门,要利用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因地制宜设立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统筹安排所需的交通、通信、供水、供电、排污、环保、物资储备等设备设施。

学校、医院、商场、酒店、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应设置地震应急疏散通道,配备必要的救生避险设施,保证通道、出口的畅通。有关单位应定期检测、维护报警装置和应急救援设施,使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能正常使用。

(四)宣传、培训与演练

宣传、教育、文体、广电、地震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开展防震减灾知识、法律知识等宣传教育工作,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防震减灾活动,提高全社会防震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各类学校要把防震减灾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加强防震减灾专业人才培养,教育、地震等主管部门应加强指导和监督。

制定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演练。要结合实际,开展地震应急演练。

(五)应急检查

结合实际,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地震应急救援组织体系、预案和工作机制、指挥技术系统、救援队伍、物资储备、经费、科普宣传,志愿者队伍建设、地震监测和预报、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及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等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应急准备工作检查应按照有关规定,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同县级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定期组织检查。

八、附则

(一)奖励与责任

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以及严重虚报、瞒报灾情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预案管理与更新

公司制定本预案,定期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修订完善本预案。

(三)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元阳县XX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四)预案施行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4篇: 农村小学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日照旭日发电有限公司

防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11 总则

编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本企业应对突发地震灾害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

《国家地震应急预案》

《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适用范围

适用于日照旭日发电有限公司防地震灾害急救援工作。

1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预防为主、防抗结合、统一指挥、分工协作,坚持一保人身、二保设备的原则。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加强联动、快速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

13 事件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地震是地球内部介质局部发生急剧的破裂,产生地震波,从而在一定范围内引起地面振动的现象。在海底或滨海地区发生的强烈地震,能引起巨大的波浪,称为海啸。地震是极其频繁的,全球每年发生地震约500万次,给人类生活造成很大影响。由于地下深处岩石破裂、错动把长期积累起来的能量急剧释放出来,以地震波的形式向四面八方传播出去,到地面引起的房摇地动称为构造地震。这类地震发生的次数最多,破坏力也最大,约占全世界地震的90%以上。地震的一种基本现象是地面震动。强烈的地面震动可以在几分钟甚至几秒钟内造成自然景观和人工建筑的破坏,如山崩、地裂(地表可见的断层和地裂缝)、滑坡、江河堵塞、房屋倒塌、道路坼裂、铁轨扭曲、桥梁断折、堤坝溃决、地下管道毁坏等。在有些地方还会造成砂土液化,以致地基失效,引起结构坚固的建筑物整体倾倒。在大地震后,震中附近地区可能发生地壳形变,即大面积、大幅度的地面隆起(或沉降)和水平位移。大地震还会激发地球整体的长周期自由振荡,产生余震。同时地震的直接灾害发生后,会引发出次生灾害。有时,次生灾害所造成的伤亡和损失,比直接灾害还大。地震引起的次生灾害主要有; 火灾,由震后火源失控引起; 水灾,由水坝决口或山崩壅塞河道等引起; 毒气泄漏,由建筑物或装置破坏等引起; 瘟疫,由震后生存环境的严重破坏所引起。

14 事件分级

按照地震灾害的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地震灾害事件分为4级:

Ⅰ级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所在区域发生6.0级以上破坏性地震,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风力发电机组全部同电网系统解列,造成全厂对外停电,外送线路遭到破坏,失去厂用电;虽未达到该震级,但造成特大影响的地震灾害。

Ⅱ级重大地震灾害

所在区域发生5.5-6.0级地震,可能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人员伤亡事件发生。风力发电机组全部同电网系统解列、造成全厂对外停止送电;或未达到该震级,但造成重大影响的地震灾害。

Ⅲ级较大地震灾害

所在区域发生5.5-5.0级地震,可能出现风力发电机组与系统解列现象,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无人员伤亡事件发生。

Ⅳ级一般地震灾害

所在区域发生4.0-5.0级地震。造成少量的经济损失,无人员伤亡事件发生,可能影响部分风力发电机组正常运行。

15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应急指挥机构

应急救援工作组

(1)运行应急组:每个集控室成立一个小组,当班值长为组长。

(2)检修应急组:由检修人员组成,检修班长任组长。

(3)公用系统应急组:由运行、检修人员组成,当班值长任组长。

(4)物资保障应急组:由安生部人员组成。

(5)后勤、医疗保障组:由办公室人员组成,办公室主任任组长。

(6)安全保障组:由安生部人员组成。

(7)保卫救援组:由安生部、消防支队、办公室人员组成,安生部主任任组长。

(8)通讯保障组:由安生部人员组成。

应急指挥机构的职责

应急救援指挥小组的职责

(1)在地震灾害发生后,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 根据受灾情况确定响应等级,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2)负责公司应急事件管理机构报告风场的受灾情况,必要时发出救援请求。

(3)负责指导各应急工作组按职责分工组织抗震救灾工作。按照“保人身、保设备、保电网”的原则,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

(4)根据抗震抢险恢复生产生活的程度和灾情减弱的趋势,及时调整现场抗震减灾恢复生产生活的方案和措施。

(5)完成灾后(人员伤亡情况、设备损坏情况、处理经过) 调查报告的编写和上报工作。

(6)宣布地震应急工作的结束。

应急处置工作组的职责

(1)抗震抢险生产组职责:接受抗震抢险应急指挥小组领导;组织电厂人员抢险救灾;迅速查清设备受损情况,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稳定或恢复生产。

(2)公共安全组职责:接受抗震抢险应急指挥小组领导;组织指挥电厂生产生活区域的抢险救灾;迅速组织救治、转移伤员并及时排查人员、房屋建筑受损情况;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保障员工基本生活条件。

(3)后勤保障组职责:接受抗震抢险应急指挥小组领导;地震灾害发生后,负责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联络,同时根据需求储备和输送所需的物资,做好抗震救灾的外围后勤保障工作。

16 预防与预警

风险监测

风险监测的责任部门和人员

短期地震预报信息由电厂值班人员负责接收。

风险监测的方法和信息收集渠道

地震预报信息主要来自省(区、市)人民政府决策发布的短期地震预报。

风险监测所获得信息的报告程序

电厂接收到预报后应立即汇报电厂地震应急指挥小组有关人员。

预警发布与预警行动

预警分级

地震预警级别按照可能发生地震事件的严重性和紧迫程度,地震预警发布级别分为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表示。

(1)Ⅰ级预警(红色):地震临震预警,未来10日内可能发生M≥5.0级地震。

(2)Ⅱ级预警(橙色):地震短期预警,未来3个月内可能发生M≥5.0级地震。

(3)Ⅲ级预警(黄色):地震中期预警,未来1年或稍长时间内可能发生M≥5.0级地震。

(4)Ⅳ级预警(蓝色):地震远期预警,未来数年到数十年强震形势的粗略估计与概率性预测。

预警发布程序

电厂根据省(区、市)人民政府决策发布的短期地震预报请示安生部后,在电厂范围内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

预警发布后的应对程序和措施

应急指挥小组采取相应等级的应急防御措施,根据震情发展和建筑物抗震能力以及周围工程设施情况,发布避震通知,必要时组织避震疏散;对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保持电厂秩序的稳定。

预警结束

收到省(区、市)人民政府决策发布的地震预警结束的通知后,由电厂地震应急指挥小组宣布地震预警结束。

17 信息报告

应急值班电话

本单位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0633-6189962

应急报告的程序、方式和时限

Ⅵ级一般地震灾害和Ⅲ级较大地震灾害发生后,现场人员应当立即向电厂负责人报告,电厂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采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上级主管单位汇报并续报。Ⅱ级重大地震灾害和Ⅰ级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电厂负责人立即向上级主管单位和安生部部报告,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速报内容

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震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时间、地点、类型、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已发生的地震灾害,速报内容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

18 应急响应

响应分级

在本预案中将地震灾害的应急响应级别分为4级:

Ⅳ级响应:应对一般地震灾害。Ⅲ级响应:应对较大灾害。Ⅱ级响应:应对重大地震灾害。Ⅰ级响应:应对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响应程序

启动应急预案的条件

(1)Ⅳ级响应:发生一般地震灾害事件时启动。

(2)Ⅲ级响应:发生较大地震灾害事件时启动。

(3)Ⅱ级响应:发生重大地震灾害事件时启动。

(4)Ⅰ级响应:发生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时启动。

响应启动

(1)Ⅳ-Ⅲ级响应:向安生部报告震情和灾情,启动电厂地震应急预案Ⅳ-Ⅲ级响应,电厂抗震救灾指挥小组开始运作。

(2)Ⅱ-Ⅰ级响应:向安生部报告震情和灾情,经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后启动电厂地震Ⅱ-Ⅰ级应急响应,并及时与安生部报告抗震救灾情况并续报,指挥小组应急处置工作组全部到位。

响应行动

(1)电厂地震应急预想责任主体为电厂全部人员。

(2)发生地震灾情时,立即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召开应急会议,调动参与地震灾害处置的所有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抢险救援,按照“统一指挥、分工负责、专业处置”的要求和预案分工,相互配合、密切协作,有效地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应急处置

先期处置

(1)当发生人身伤害时,公共安全组人员应立即进行现场救护;

(2)对震损建筑物能否进入、能否破拆进行危险评估;探测泄漏危险品的种类、数量、泄漏范围、浓度,评估泄漏的危害性,采取处置措施;监视余震、火灾、爆炸、滑坡崩塌等次生灾害、损毁高大构筑物继续坍塌的威胁和因破拆建筑物而诱发的坍塌危险,及时向救援人员发出警告,采取防范措施。

(3)及时划分地震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

(4)加强监测,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导致的二次人员伤亡。

应急处置应急救援指挥小组应急措施

(1)收集汇总震情、灾情,向上级有关部门和上级安监部门报告。

(2)启动地震应急预案,紧急部署抗震救灾行动。

(3)宣布电厂进入震后应急期,必要时决定实行紧急应急措施,维护电厂正常秩序。

(4)根据救灾的需求,向上级主管单位申请调遣抢救抢险队和医疗救护队赴现场进行人员抢救和医疗救护。

(5)查明通信破坏中断情况,采取应急措施沟通与外界的通信联系。

(6)查明交通中断情况,采取应急措施抢通交通运输,优先保证救援人员的运送。

(7)查明电力生产中断情况,采取应急措施保障抗震救灾应急用电。

(8)组织抢修供水、供电等生命线设施。

(9)保障职工食宿、饮水、医疗等基本生活需要,必要时疏散职工。

(10)明确避险场所:避险人员就近处、和电厂墙外空阔场地暂时避险,听候下一步通知。

生产系统各岗位人员应急措施

(1)发生地震时应按照“保人身、保电网、保主设备”的原则进行处理或避险;各工作(作业)区域在地震时应在第一时间内以所在区域最高岗位人员为组长立即组成本区域抗震临时指挥小组,组织本区域人员作业或避险,并争取利用各种通讯手段向高一级岗位人员保持联络畅通。

(2)发生地震时运行人员应坚守岗位,值班长应通过各种通讯手段向安生部和上级主管单位汇报地震情况。各值班员在值长指导下做好设备运行和事故处理工作,未接到避险命令不得离岗。在外巡检工作人员有条件的回到主控楼内避险,没有条件的自行避险,但应及时、主动汇报值长自己的情况;所有岗位人员应立即戴好安全帽。

(3)在风机和设备上工作人员应立即停止工作,躲在大柱子旁或较高大坚固设备下,或撤离到空矿的地域。

(4)生产现场运行维护人员立即停止工作,远离电源或有可能带电的设备,撤离到空旷安全的地方。距主控楼较近的,应到主控楼避险。

(5)楼房内的人,要迅速远离外墙、门窗和阳台,选择厨房、卫生间、楼梯间等开间小而不易倒塌的空间避震;也可以躲在桌下、内墙墙根、墙角、坚固家俱旁等易于形成三角空间的地方避震;更不要盲目跳楼。室外的人要避开高大建筑物、如风机、杆塔等,把书包等物顶在头上,或用双手护住头部,防止被掉落的玻璃碎片、屋檐、装饰物砸伤,迅速跑到外边空旷场地蹲下;楼梯往往是建筑物抗震的薄弱部位,要看准脱险的合适时机。

通勤车辆应急措施

(1)地震发生时,车辆禁止行使。不得发车,关闭车门禁止人员上车,同时司机也要离开车辆。

(2)车辆在没有出发时发生地震,停止发车,紧急疏散人员到空旷地方,但不靠近高大建筑物。

(3)车辆行驶途中发生地震,立即减速靠边停下,疏散人员到空旷的地方。人员来不及下车时,乘员要抓紧车辆上的固定部位和车座位的靠背,减轻受伤程度。

(4)发生地震时,车辆停靠尽量要远离建筑物。如果不能远离,要保持镇定紧急疏散人员。

职工食堂应急措施

(1)听到地震报警声,要保持镇定,听从后勤人员指挥。

(2)在餐厅就餐的职工在后勤人员的组织下按离出口“就近不就远”的原则散离,即按座位自左到右,自前到后撤离到餐厅外安全地方。

(3)迅速关闭、切断输电、燃气、供水系统和各种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灾害。

(4)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5)把餐厅就餐震后撤离安置情况汇报安监部和生技部领导。

生活区地震应急措施

(1)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现场情况,全力维护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按预案要求落实各项物资准备。

(2)无论是否有余震的预报或警报,本区范围或邻近地区发生破坏性地震后,应急救援小组立即赶赴本级指挥所,各抢险救灾队伍必须在震后1小时内在本单位集结待命。

(4)迅速发出紧急警报(连续的急促铃声和呼喊声),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5)迅速关闭、切断输电(应急照明系统除外)、供水系统和各种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灾害。

(6)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医院、救护站抢救。

(7)加强对重要设备救护和保护。

扩大应急响应

现场指挥小组应随时跟踪事态的进展情况,当地震突发事件造成的破坏十分严重,超出现场处置能力时,向安监部和生技部请求支援。

应急结束

当地震灾害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基本完成,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经震情趋势判断近期无发生较大地震的可能,灾区基本恢复正常工作生活秩序时,由应急指挥小组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19 后期处置

善后处置

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应当及时归还。

调查和总结

指挥小组负责组织总结地震应急响应工作并提出改进建议。

110 应急保障

应急队伍

电厂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地震应急技能的培训。

应急物资与装备

电厂储备必要的急救药箱

通信与信息

地震应急期间电厂以办公电话、手机、网络等形式与上级主管单位、和相关部门保持联系。

地震应急期间当手机、电话、网络通讯全部中断并难以恢复时,电厂应派1名管理人员,采取一切方法,赶赴临近具备通讯条件的区域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111 培训和演练

电厂应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防震减灾科学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员工地震应急意识,提高自防、自救互救能力。

电厂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不同形式和规模的地震应急演习,周期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112 附则

术语和定义

地震

地震大小通常用字母M表示。地震愈大,震级数字也愈大,目前,世界上最大的震级为9.5级。目前国际上使用的地震震级——里克特级数,是由美国地震学家里克特所制定,它的范围在 1 — 10 级之间。它直接同震源中心释放的能量(热能和动能)大小有关,震源放出的能量越大,震级就越大。里克特级数每增加一级,即表示所释放的热能量大了约32倍。假定第1级地震所释放的能量为1,第2级应为31.62,第3级应为1000,依此类推,第7级为10亿,第8级为316.2亿,第9级则为10000亿。按震级大小地震划分为弱震、有感地震、中强震、强震四类。

弱震

震级小于3级。如果震源不是很浅,这种地震人们一般不易觉察。

有感地震

震级等于或大于3级、小于或等于4.5级。这种地震人们能够感觉到,但一般不会造成破坏。

中强震

震级大于4.5级、小于6级。属于可造成破坏的地震,但破坏轻重还与震源深度、震中距等多种因素有关。

强震

震级等于或大于6级。其中震级大于等于8级的又称为巨大地震。

预案备案

本预案由安生部旭日发电备案。

预案修订

本预案应适时进行修订,最长期限不超过三年。

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安全生产部制定、归口并负责解释。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13 各级应急响应及处置流程2

第5篇: 农村小学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南县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目 录

一、总则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四、应急响应

五、后期处理

六、保障措施

七、地震戒备

八、附则

九、附录

一十、附件

南县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1、总则

1.1目的

为了使地震应急能够协调、有序和高效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地震应急必须依靠人民群众并建立广泛的社会动员机制,必须依靠和发挥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在处置地震灾害事件中的骨干作用和突击队作用。依靠科学决策和先进技术手段。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立即按照应急预案实施地震应急,处置好本行政区域地震灾害事件;县政府是处置我县行政区域一般地震灾害事件的主体,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请求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协调和支持;县直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信息共享、资源互通,协调行动。

1.3编制依据

本预案的编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预报管理条例》、《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南县处置发生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活动。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南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在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和救灾工作。

2.1.1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

县人民政府主管地震工作的副县长任指挥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管地震工作的副主任和县武装部、县发展改革和物价局、民政局、县科技局等单位负责人任副指挥长,县工业发展、建设、交通、财政、公安、卫生、教育、水利、国土资源、环保、商务、广播电视、食品药品监督、安监、供销、电信、邮政、保险等单位的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2.1.2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

分析、判断地震趋势和确定应急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县直有关部门和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救援;组织协调县武装部和县消防大队参加抢险救灾;承担其他有关地震应急和救灾的重要工作。

2.1.3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防震减灾行政主管部门(县科技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分管防震减灾工作的副主任担任,常务副主任由县防震减灾行政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担任,成员为指挥部成员单位。视情况和应急需要,指挥部办公室下设综合联络、震灾信息、新闻宣传、后勤保障、医疗救护等工作组。公室主要职责是:汇集、上报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抗震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贯彻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并督促落实有关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掌握震情监视和分析会商情况,研究制定新闻工作方案,指导抗震救灾宣传,组织新闻发布会,对有关新闻稿进行审核;起草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承担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它工作。2.2组织体系框架

图1 组织体系框架描述图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县辖区内的地震监测站与全省地震监测台网共同对地震监测信息进行检测、传递、分析、处理、存储和报送;由湖南省地震台网中心对我县各类地震观测信息进行接受、质量监控、存储、常规分析处理,进行震情跟踪。

3.2预警预防行动

当我县被益阳市人民政府通知为地震重点危险区后,县人民政府应及时部署防震工作,并转发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及时部署防震工作。

县防震减灾行政部门协助上级防震减灾部门开展震情跟踪工作,提出短期地震预测意见,报县人民政府,并通报预测区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及时做好防震减灾准备。

在短期地震预报的基础上,县防震减灾部门会同市防震减灾部门组织震情跟踪工作,提出临震预测意见,报县人民政府并通报预测区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宣布预测区进入临震应急期,县人民政府和预测区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要采取应急防御措施,主要内容是:与上级防震减灾部门共同加强震情监视,随时报告震情变化;根据震情发展情况和建筑物抗震能力以及周围工程设施情况,发布避震通知,必要时组织避震疏散;通知并要求有关部门对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保持社会安定。

3.4预警级别及发布

地震预警级别依据地震的紧迫程度,分为3级,分别为“地震中期预报”、“地震短期预报”和“地震临震预报”。“地震中期预报”即“地震重点危险区划分”:对未来一年或稍长时间内可能发生5级以上地震区域作出划分;“地震短期预报”:对3个月内可能发生地震的时间、地点、震级作出预报;“地震临时预报”:对10日内将要发生地震的时间、地点、震级作出预报。

地震短、中期预报由省人民政府发布,当我县被省人民政府宣布为地震短期预报的地区后,县人民政府和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应采取地震预防措施。

按照预报的地震灾害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在临震应急期间,分为四级预警,分别为一般地震灾害(Ⅳ级)、较大地震灾害(Ⅲ级)、重大地震灾害(Ⅱ级)和特别重大地震灾害(I级)四级预警,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发布各色预警,则启动相关颜色应急预案。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程序

4.1.1地震灾害事件分级

一般地震灾害,是指南县行政区域内发生4.5级地震,造成人员受伤,部分房屋轻度破坏的地震。

较大地震灾害是指发生在本县行政区域内4.6-4.9级地震,造成人员伤亡,较大的经济损失的地震。

重大地震灾害是指发生在本县行政区域内5.0-6.0级地震,造成人员伤亡10-100人,经济损失重大的地震。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发生在本县行政区域内6.0级以上的地震,造成人员死亡100人以上的,直接经济损失占本县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

4.1.2地震应急响应分级

地震应急响应分为Ⅰ、Ⅱ、Ⅲ、Ⅳ四级,根据地震灾害的程序实行分级响应。

应对发生在我县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地震灾害,县人民政府启动应急预案,启动Ⅳ级响应。县防震减灾领导小组自动转为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工作。

应对发生在本县行政区域内较大地震以上灾害,建议市、省人民政府及国务院启动应急预案。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协助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和指挥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

应急响应分级见图3。

图3 地震应急响应分析示意图


4.1.3Ⅳ响应

县人民政府启动本级应急预案,启动Ⅳ级响应。由县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县抗震救灾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工作。

县人民政府和部门的地震应急工作

(一)县防震减灾部门应协助上级防震减灾部门及时确定震情、灾情,并迅速报告县人民政府,提出地震趋势估计和应急工作建议。

(二)县人民政府根据震情、灾情,立即启动本级地震灾害应急预案,确定应急工作规模,提出急需救灾人员和救灾物质的要求,报告市政府直至省政府,抄送县直有关部门,取得省政府和市政府对抢险救灾工作的指导和支持。

(三)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自动转为县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召集县直有关单位通报震情、灾情,部署人员抢救和工程抢险工作,组织对灾区的紧急救援。

(四)县人民政府做好震区社会安定工作。

4.1.4Ⅲ级响应

县人民政府了解震情和灾情,报告市政府并抄送市防震减灾部门,建议立即启动益阳市地震灾害应急预案,由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市地震应急工作。县政府立即启动本级地震灾害和应急预案,并启动本级抗震救灾指挥部,部署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应急工作,并组织当地医疗部门抢救伤员,组织人员抢救和工程抢险工作;组织指挥部成员单位对灾区开展救灾工作。

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县防震减灾部门履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职责;派出联络员参加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由县政府领导主持召开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全体人员会议,通报震情和灾情,根据灾害程度和灾区的需求,决定和处理下列事项。

第一,协调县人民武装部组织加强参加抢险救灾。

第二,调派县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公安、消防等灾害救援队伍和医疗救护队伍赶赴灾区。

第三,部署饮用水和食品的供给、伤员运送、物质调运、灾区内外交通保障。

第四,组织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对灾区开展紧急支援。

第五,视情况,建议县政府请示市政府上报省政府、国务院请求国际社会提供援助。

第六,视情况,建议县政府报市政府,实施紧急措施包括交通管制等。

4.1.5Ⅱ级响应

县人民政府的地震应急工作

县人民政府了解震情和灾情,报告益阳市人民政府并抄送到市防震减灾部门。特殊情况下可直接报省政府,并抄送省防震减灾部门,启动本级地震应急预案和抗震救灾指挥部,部署地震应急工作。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地震应急工作同4.1.3、4.1.4。

4.1.6Ⅰ级响应

县人民政府根据县防震减灾部门的震情报告,上报益阳市政府、湖南省政府并报国务院救灾指挥部;建议国务院启动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在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和省、市人民政府组织领导下,由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工作,县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共同参与组织协调。

有关地震应急工作同4.1.3,4.1.4,4.1.5。

4.2信息共享和处理

4.2.1震情速报

本县行政区域内发生ML≥2.0级地震时,承担速报任务的测震站应该在15分钟内报告省地震局震情值班室;由省地震局震情值班室在20分钟完成地震速报参数的精确测定。

地震速报参数的内容及精度要求按《全国地震速报规定》执行。

4.2.2地震系统的灾情速报

地震灾情速报是指地震系统对地震灾情和地震影响情况的速报。地震灾情速报内容包括地震造成的破坏的范围、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等。地震灾情速报的工作程序如下:

震区县防震减灾部门负责启动当地的地震灾情速报网,收集地震灾情并速报。派人到震中或可能造成较大损失的地区了解震灾信息。到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收集灾害损失,汇总上报市防震减灾部门,特殊情况下可直接上报省防震减灾部门。

县防震减灾部门、地震监测台要做到有无灾情都要速报,做到“有灾报灾,无灾报安”。

县防震减灾部门的电话、传真号码、指定电子邮箱见附见2,地震灾情速报传真的格式见附件3。

4.2.3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灾情速报的处理

县人民政府迅速调查了解灾情,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同时抄送市防震减灾部门,重大、特别重大的地震灾害情况可以越级报告。

县民政、公安、安全监管、交通、水利、建设、教育、卫生等有关部门应迅速了解灾情,及时报县政府办公室,并抄送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县防震减灾部门。

县防震减灾部门负责人尽快汇总灾情、社会影响等情况,报送县人民政府。同时,向新闻宣传主管部门通报情况,以便及时组织舆论引导工作。应急情况通报,必须填报应急情况通报审批表,见附件4。

发现因地震伤亡、失踪或者被困人员中有港澳台人员或者外国人,县人民政府与有关部门要迅速核实并上报市外事侨务部门,市防震减灾部门与民政部门。外事侨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地区、机构通报。

4.2.4震情灾情公告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依照有关信息公开规定,及时公布震情和灾情信息。在地震灾害发生1小时内,组织公布地震时间、地点和震级的公告;在地震灾害发生24小时内,根据初步掌握的情况,组织灾情和震情趋势判断的公告;适时组织后续公告。

4.3通讯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通讯方式:启动省、市、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技术系统,开通地震应急通信链路,利用公共网络,通讯卫星等实时获得地震灾害现场的情况。通信管理部门迅速了解地震灾区的通信情况及派出人员进行维护和抢修。

地震现场的应急通信方式:地震系统现场工作携带海事卫星、VSAT卫星地面站等设备赶赴灾害现场,并架通通讯链路,保持灾区现场与市、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实时联络。通信部门派出移动应急通讯车,及时采取措施恢复地震破坏的通信线路和设备,确保灾区通信畅通。

4.4指挥与协调

4.4.1紧急支援职能及分工

应对发生在我县行政区域内的一般以上地震灾害,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南县人民武装部实施对灾区紧急支援。紧急支援职能及其分工如下。

4.4.1.1人员抢救与工程抢救

县防震减灾部门协调组织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开展灾区搜救工作,协助上级搜救队的救援行动。

县人民武装部组织指挥部队赶赴灾区,开展人员抢救和工程抢险工作。

县公安部门组织调动公安、消防部队赶赴灾区,开展人员抢救工作等。

县卫生部门组织医疗救护、卫生防疫和抢救伤员。

4.4.1.2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

县卫生部门对伤员进行及时救治,并对灾区可能发生的传染病进行预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爆发流行;做好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环境等卫生监督监测。

县商务部门协调并督促县内有关医药生产经营单位加紧生产调运灾区所需的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质。县政府可根据灾情发生的用药(包括药械)急需,向省、市政府提出申请动用药品储备。

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对灾区进行食品安全监督;对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疏通、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其他部门应当配合卫生、医药部门,做好卫生防疫以及伤亡人员的抢救、处理工作,并向受灾人员提供精神、心理卫生方面的帮助。

4.4.1.3次生灾害防御

县公安消防部门协助灾区采取有关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处置地震次生火灾事故。

县水利、建设等部门对处在灾区的可能及易于发生次生灾害(水灾、水坝、有关建筑物等)的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防止灾害扩展,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

县环保部门加强环境的检测、控制。

县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县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监测地质灾害险情。

县工业发展局、质监、安全监管、公安、能源等部门督导和协调灾区易于发生次生灾害(易燃物品、煤气、有毒气体等)的地区、行业和设施所采取的紧急处置。

4.4.1.4地震现场监测与分析预报

地震系统向震区派出现场监测与分析预报工作队伍,布设或恢复地震现场测震和前兆台站,增强管区的监测能力,协调震区与邻近地区的检测工作;分析处理地震序列,对地震和前兆资料进行收集、处理、分析,对重大异常进行核实与判断并收集宏观异常。经过充分会商,对震区地震类型、地震趋势、短临预报提出初步判定意见。

4.4.1.5重要目标警卫

县人民武装部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加强对首脑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救济物品集中、储备仓库、看守所等重要目标警戒。

4.4.1.6通信与信息保障

县通信部门组织、协调电信营运企业尽快恢复受到破坏的通信设施,保证抗震救灾通信畅通。

自有通信系统的部门尽快恢复本部门受到破坏的通信设施,协助保障抗震救灾通信畅通。

4.4.1.7交通运输保障

县交通部门组织对被毁坏的公路、港口和有关设施的抢险抢修;协调运力,保证应急抢险救援人员、物质的优先运输和灾民的疏散。

4.4.1.8粮食食品物质供应

县发展改革和物价、粮食部门调运粮食,保障灾区的粮食供应。

县商务部门组织调配实施灾区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

县民政部门调配救济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4.4.1.9灾民的精神安置

县民政部门做好灾民的精神和安置工作。

4.4.1.10电力保障

县工业发展部门指导、协调、监督灾区所在电力企业,尽快恢复被破坏的电力设施和电力调度通信系统功能等,保障灾区电力供应。

4.4.1.11城市基础设施抢险与应急恢复

县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组织力量对灾区被破坏的给排水、燃气热力、公共客货交通、市政设施进行抢排险,尽快恢复上述基础设施功能。

4.4.1.12维护社会治安

县公安部门、县人民武装部协助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4.4.1.13应急资金保障

县财政部门负责应急资金以及应急拨款的准备。

县民政部门负责应急救济款的发放。

4.4.1.14呼吁与接受外援

县民政、防震减灾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举行新闻发布会,分别介绍震情、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

县侨联、民政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呼吁国际社会提供援助并提出要求。

县民政部门负责接受国际社会提供的紧急救助款物。

县防震减灾部门、侨联负责接受和安排国际社会提供的紧急救援队伍。

县红十字会向国际对口组织发出提供救灾援助的呼吁;接受境外红十字总会和国际社会通过中国红十字总会提供的紧急救助。

4.4.1.15涉外事务

除军事禁区、重要涉密和由市以上政府确定的特殊区域外,一般地区可允许境外专家和境外救灾人员到现场进行考察和救灾;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允许境外新闻记者到现场采访。上述人员在南县期间,由县外事侨务、商务、新闻、防震减灾部门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接待,并依法进行监管。

4.4.2地震灾害现场的指挥和协调

成立地震灾害现场指挥部,由县人民政府指派有关领导任指挥长,地震灾害现场实行由现场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各部门参与的应急救援工作体制。

4.4.2.1现场指挥与协调的主要内容

沟通汇集并及时上报信息,包括地震破坏、人员伤亡和被压埋的情况,灾民自救互救的成果。救援行动进展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划分责任区域,组织接待境外救援队、分配搜索营救任务并协助工作,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组织查明次生灾害危险或威胁;组织采取防御措施,必要时疏散居民;组织力量消除次生灾害感染;组织协调抢修通信、交通、供水、供电等生命线设施;估计救灾需求的构成与数量的规模,组织援助物质的接受与分析;组织建筑物安全鉴定工作,组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

4.4.2.2各级各类救援队伍服从现场指挥部的指挥与协调

救援队伍到达灾区向现场指挥部报到,报告队伍实力,了解灾情与救援行动进展;由现场指挥部划定责任区,部署救援任务;在救援行动中报告救援行动进展,新发现的情况有需要请示的问题与现场指挥部协调。

4.5紧急处置

4.5.1地震废墟生命搜索与营救行动的基本程序

现场快速展开:现场快速勘察,设置警戒线,建立救援基础,搜索行动,展开人工搜索,尽快发现地表或浅埋的受难者,进行犬搜索找寻被掩埋于废墟下的受难者,对重点部位进行仪器搜索以精确定位;营救行动:采用起重、支撑、破坏及狭窄场地营救,高空营救等方式,使受难者脱离险境;医疗救护行动:由具有现场急救经验的专业急救医生,采取医疗救护手段,对受难者进行救助,迅速转送医疗站。

4.5.2救援队伍分工协作程序

不同处置队伍之间要积极妥善地处理各种救援功能的衔接与相互配合;友邻队伍之间要划清责任区边界,同时关注结合部位;区块内各队伍之间要协商解决道路、电力、照明,有线电话、网络、水源等现场资源的共享或分配;各队伍之间保持联络,互通有无,相互支援,遇到危险时传递警报并共同防护。

4.6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对震损建筑能否进入,能否破拆进行危险评估。探测泄露危险品的种类、数量,泄露范围、浓度,评估泄露的危害性,采取处置措施。监视余震、火灾、爆炸、放射性污染、滑坡崩塌的威胁和因破拆建筑物而诱发的坍塌危险,及时向救援人员发出警告,采取防范措施。

4.7群众的安全

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具体指定群众隐蔽撤离的方式、程序、行动的组织指挥方案,规定疏散撤离的范围、路线,避难所和紧急情况下保护群众安全的必要防护措施。

4.8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县人民政府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与互救;县人民政府动员非灾区的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开展为灾区人民捐款捐物的活动。

4.9地震灾害调查与灾害损失评估

地震系统开展地震烈度调查,确定地震构造,调查地震宏观异常现象、工程结构震害特征,地震社会影响和各种地震地质灾害等。

县防震减灾部门负责会同县政府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包括人员伤亡,地震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和救灾直接投入费用构成。

4.10新闻报道

新闻媒体刊登或者播发地震预报消息,必须依照《地震预报管理条例》的规定发布地震信息。

县内发生地震灾害时,报市防震减灾部门,由市防震减灾部门拟定新闻报道方案,确定发布内容,采用适当方式发布新闻,组织报送,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4.11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的条件是:地震灾害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完成;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经过震情趋势判断,近期无发生相应响应级别中等地震的可能;灾区基本恢复正常社会秩序。达到上述条件,由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的原机关宣布灾区震后应急结束,并填报应急结束审批表见附5。有关紧急应急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宣布。

5、后期处理

5.1善后处理

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省、市政府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县建设、民政、财政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灾后重建工作。

县环保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污染物的收集、清理和处理工作。

5.2社会救援

县民政部门负责接受并安排社会各界的捐赠。

5.3保险

县保险部门按照保险责任及时理赔。

5.4调查和总结

由县防震减灾部门负责或者配合市防震减灾工作部门对地震灾害事件进行调查,总结地震应急响应工作并提出改进建议,上报县人民政府和市防震减灾部门。

6、保障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级抗震救灾指挥部建设并完善通信网络,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存储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应急救灾相关单位的通讯并定期更新。县通信管理部门组织启用应急机动通信系统,协调电信运营企业恢复受到破坏的通信系统;自有通信系统的部门协助保障抗震救灾通信。

6.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2.1地震救灾和工程抢险设备保障

县防震减灾部门应急数据库储存县应急救援队和本县重点监视防御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所有救援设备的性能、数量、存放位置等数据,并定期更新。

6.2.2应急队伍保障

表1 应急队伍资源及其组织方案表

应急队伍

后期处理队伍

第一支救援队

第二支救援队

第三支救援队

人员抢救队伍

社区志愿者队伍

地方救援队、当地驻军部队

省、市地震救援队驻南部门

国家、省、市、邻县地震救援队伍

工程抢险队伍

当地抢险队伍

县行业专业抢险队伍

市行业抢险队伍

省、市、邻县抢险队伍

次生灾害

特种救援队伍

当地消防大队

县行业特种救援队伍

市行业特种救援队伍

邻省、市、县特种救援队伍

医疗救护队伍

当地急救医疗队伍

县级医疗队

省、市级医疗队

军队医疗队

地震现场

应急队伍

县地震现场应急队伍

市地震现场应急队伍

国家地震现场应急队伍

省、市、邻县地震现场应急队伍

建筑物安全

鉴定队伍

市防震减灾部门,建设部门的建筑物安全鉴定队伍

省建筑物安全鉴定队伍

国家建筑物安全鉴定队伍

邻省、市、县建筑物安全鉴定队伍

县地震现场应急队伍由县防震减灾、建设、交通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的专家组成。

6.2.3交通运输保障

县交通部门负责尽快恢复受损的道路、桥梁。保证救援人员、物质及时到达灾区,县交通部门要制订相关的应急预案,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数据库应储存能用于抗震救灾的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的数量、分布、功能和使用状态与数据,并定期更新。

6.2.4医疗卫生保障

县卫生部门负责灾民的医疗卫生和灾区的疾病控制。县卫生部门要制订有关的应急预案,县抗震救灾指挥办公室应急数据库应储存医疗救护队伍,卫生疾控机构等的能力、专长和分布以及医疗器械、药品等的数量和分布等数据,并定期更新。

6.2.5治安保障

县公安部门协助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6.2.6物质保障

县商务、民政部门组织调配实施灾区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调整救济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县工业发展、民政部门要制订救灾物质调拨和组织生产的应急预案。

6.2.7经费保障

县财政、民政部门负责应急资金以及应急拨款的准备,负责应急救济款式发放。

6.2.8社会动员保障

各级政府建立应对地震灾害事件社会动员机制。

6.2.9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县建设等部门负责结合区域改造和新区建设,规划、新建并利用城市公园、绿地、广场、体育场、停车场、学校操场和其他空地设立紧急避难场所;避难场所配置避险救生设施和应急物品。

6.3技术储备与保障

建立地震应急专家队伍和抗震救灾指挥技术信息系统。地震应急专家队伍包括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伍和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的专家群,服务于应急指挥辅助决策、地震灾害紧急救援、灾害损失评估、房屋安全鉴定;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由县防震减灾、建设、交通部门等相关单位的专家组成;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由县防震减灾、公安、消防大队、驻南部队的相关专家组成。

抗震救灾指挥技术信息系统是地震应急指挥的技术平台,综合利用自动监测、通信、计算机等高科技术,保证震情灾情快速响应,应急指挥决策、灾害损失快速评估与动态跟踪地震趋势判断的快速反馈,从而保障政府在抗震救灾中进行合理调度,科学决策和准确指挥。

6.4宣传、培训和演习

公众信息交流:各级地震、科技、教育、文化、广播电视、新闻等相关部门通过协作,开展防震减灾科学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使公众树立科学的灾害观。在提高公众减灾意识和心理承受能力的基础上,逐步把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地震重点危险区的判定信息向社会发布,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防震减灾活动。最大限度公布地震应急预案信息,宣传和解释地震应急预案以及相关的地震应急法律法规,增强社会公众的地震应急意识,提高自防、自救、互救能力。

培训:不定期组织各级应急管理、救援人员和志愿者进行业务知识及技能培训。

演习:县人民政府不定期地组织抗震救灾演习,各有关部门、行业、单位要按照预案要求、协调整合各种应急救援力量,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不同形式和规模的地震应急演习。

6.5监督检查

由县防震减灾部门会同县政府有关部门,对《南县地震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应急措施到位。

7、地震戒备

地震戒备包括有感地震应急,震情异常戒备,平息地震谣言,特殊时期戒备,应对毗邻震灾。

7.1有感地震应急

有感地震是指人们轻微有感,未造成财产损失的地震。

对于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和大型水利设施等重要设施场地及其附近地区发生的有感地震,可能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情况,县防震减灾部门收集震情与社情,提出震情趋势判断,适时报告县、市政府和省、市防震减灾部门,县、乡镇人民政府做好保持社会稳定工作,将应急情况及时报市政府办公室并抄送市防震减灾部门。

对于乡镇发生有感地震,可能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情况,县人民政府要督导有关部门和乡镇做好保持社会稳定工作,并将应急情况及时上报市人民政府同时抄送市防震减灾部门。

7.2平息地震谣言

对于县政府所在地或人口稠密地区出现地震谣言,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严重影响的情况,县防震减灾部门将情况上报市政府,并组织专家分析谣言起因,做好宣传工作。

对于乡镇出现的地震谣言,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严重影响的情况,县、乡镇人民政府要采取措施平息地震谣言,并将应急情况及时上报市人民政府,同时抄送市防震减灾部门。

7.3特殊时期戒备

邻省、市、县发生地震,使我县境内社会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县人民政府要部署和组织有关的应急工作。

8、附则

8.1名词术语、缩写语和编码的定义与说明

次生灾害:地震活动造成工程结构、设备和自然破坏而引发的灾害。如火灾、爆炸、瘟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以及水灾、沙石流和滑坡等对房屋生产和生活的破坏。

生命线设施:指电力、供水、排水、燃气、热力、供渍系统以及通信、交通等城市公用设施。

直接经济损失:指地震活动及地震地质灾害、地震次生灾害造成的物质破坏,包括房屋和其他工作结构设施、物品等破坏引起的经济损失,建筑物和其他工程结构,设施、设备、财务等破坏而引起的经济损失,以重置所需费用计算,不包括文物古迹和非实物财产,如货币,有价证券等损失。场地和文物古迹破坏不折算为经济损失,只描述破坏状态。

8.2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制定后,县政府有关部门应根据本预案制定部门地震应急预案,报县防震减灾部门备案。

适应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对策的不断完善和地震应急机构的调整,需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使其不断完善。预案的更新期限为5年。

8.3奖励与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本预案实施中的行为进行奖惩。

8.4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人民政府制订,由县防震减灾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毅君(电话:0737—5221723)

8.5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2009年5月1日起实施。

9、附录

9.1与地震应急相关的应急预案

县人民武装部、县消防大队、县发展改革和物价、工业发展、公安、民政、财政、建设、水利、交通、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和县电信公司、石油公司、电力局等单位的应急预案。

9.2相关机构和人员通信录

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是日常领导和指挥调度防震减灾工作的组织机构。县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成员情况表(见附件6)
附件1

应急预案启动审批表

呈报

单位

发生重

大突发

公共事

件的详

细情况

(另附专题说明) 年 月 日

县专

项应

急办

公室

意见

年 月 日

县人民

政府领

导批示

年 月 日


附件2

县地震办有关联系电话

办公室联系电话:0737—5221723

传 真 机 号 码:0737—5242885


附件3

地震灾情速报传真格式

地震局(办、台)地震灾情速报

第 期

速报人: 批准人:

截止 年 月 日 时 分,收集的灾情如下:

1、震感范围

2、人员死亡 人,受伤 人(可列出死亡人员的地点)

3、牲畜死亡情况

4、简述房屋的破坏情况

5、简述通信、供水、供电、交通受损等情况

6、其他情况(地震造成的社会影响,群众情绪及政府救灾情况等)说明

年 月 日 时 分

注:了解多少情况填多少情况,一次速报不必求全。


附件4

应急情况通报审批表

呈报

单位

(另附通报稿文稿)

专项

应急

办公

意见

年 月 日

县人民

政府

领导

批示

年 月 日

附件5

应急结束审批表

呈报

单位

置突

任发

务公

完共

成事

情件

况处

意专

见家

办县

公专

室项

意应

见急

领县

导人

批民

示政

附件6

县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成员

单 位

职 务

姓 名

办公室电话

手 机

组长

县人民政府

副县长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副主任

县科技局

副局长

县人民武装部

科 长

县发展改革和物价局

副局长

县民政局

副局长

县工业发展局

副局长

县建设局

副局长

县交通局

副局长

县财政局

副局长

县公安局

副局长

县卫生局

副局长

县水利局

副局长

县国土资源局

副局长

县环保局

副局长

县广播电视局

副局长

县食品药品监督局

副局长

县安监局

副局长

教育

副局长

县供销社

副主任

电信南县分公司

副经理

邮政局

副局长

县人寿保险公司

总经理

县人民保险公司

总经理

县地震办

主 任

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南县地震灾害应急预案制订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符清明 南县科技局局长

副组长:李毅君 南县科技局副局长

成 员:龚 克 南县民政局副局长

李建安 南县工业发展局副局长

周晓舟 南县公安局副局长

余德明 南县建设局纪检组长

陈建武 南县商务局副局长

彭海燕 南县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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