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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六大常规安全操作规程(范文推荐)

时间:2022-07-10 15:50:03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筑工程施工六大常规安全操作规程(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建筑工程施工六大常规安全操作规程(范文推荐)

 

 建筑工程施工六大常规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节 外线及电缆工程的作业规程

 1、电杆用小车搬运,应捆绑卡牢。人抬时,动作要一致,电杆不得离地过高。

 2、人工立杆,所用叉木应坚固完好,操作时,互相配合,用力均衡。使用机械设备立杆,两侧应设溜绳。立杆时坑内不得有人,基坑夯实后,方准拆去叉木或拖拉绳。

 3、登杆前,杆根应夯实牢固。旧木杆杆根单侧腐朽深度超过杆根直径八分之一以上时。应经加固后,方能登杆。

 4、登杆操作时脚扣应与杆径相适应。使用脚踏板,钩子应向上。安全带应控于安全可靠处,扣环扣牢,不准拴于瓷瓶或横担上。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禁止上下抛扔。

 5、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应上紧螺栓。仅有角度的导线,应在外侧作业。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得有人。

 6、紧线用的铁丝或钢丝绳,应能承受全部拉力,与导线的连接,必须牢固。紧线时,导线下方不得有人。单方向紧线时,反方向应设置临时拉线。

 7、进行耐压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被试设备或电缆两端,如不在同一地点,另一端应有人看守或加锁,并对仪表、接线等检查无误,人员撤离后,方可升压。

 8、电气设备或材料作非冲击性试验,升压或降压,均应缓慢进行。因故暂停或试压结束,应先切断电源,安全放电,并将升压设备高压侧短路接地。

 9、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型开关调试时,应将有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安全警示牌,防止误操作。

 10、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应防止有人触及正在测定中的线路或设备。测定溶性或感性设备材料后,必须放电。雷电时禁止测定线路绝缘电阻。

 11、电流互感器禁止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短路和以升压方式运行。

 12、 电气材料或设备需放电时,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用绝缘棒安全放电。

 第二节 设备吊装安全操作规程

 1、三角架(三木塔)下角应相对固定,倒链应挂在正中,移动时应防止倾倒。

 2、装运重心高、偏心大或易滚动的设备等,应合理搁置,并采取稳固措施。

 3、用顶升法装车,托梁应有足够的长度和强度。顶升速度应一致,前后应交错进行,高差不宜过大。

 4、用滚动法装卸车时,滚道的坡度不得大于 20 度,滚道的搭设应平整、坚实,接头错开。滚动的速度不宜太快,必要时应设溜绳。在滚道一侧的车体下面应用枕木垫实。

 5、使用管子(滚杠)拖运设备,管子的粗细应一致,其长应比托板宽度长 50 厘米。填管子,大拇指应放在管子的上表面,其他四指伸入管内,严禁戴手套和一把抓管子。

 6、旋转法起吊时,设备的中心线、桅杆和基础中心应在同一平面内。采用多根主缆风时,应有调节受力的装置。在滑车组的相反方向应有制动措施。

 7、采用人字桅杆起板法吊装时,桅杆两腿之间的夹角应不大于 45 度,受力方向应在两腿的中间。桅杆的高度,应为设备长度的 1/2.5~1/2。桅杆两腿和设备绞座应放在一起。

 8、滑行法吊装应遵守下列各项:

 (1)两桅杆或四桅杆吊装时,桅杆的前倾或后仰应一致,并选用同种型号同速卷扬机。

 (2)设备直径大于 3 米时应设两套溜绳,其间要有平衡轮调节,使滑车受力一致;设备直径小于 3 米时,可设一套溜绳,但设备中心线、溜绳与基础中心应在同一直线上。

 (3)溜绳的滑车组,应有防止扭转的措施。

 (4)负载的独脚桅杆倾斜时,应用卷扬机松缆风绳,并确保缆风绳受力均匀。

 第三节 “十不吊”操作规定

 1、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

 2、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3、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4、多孔板、积灰斗、手推翻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模板外挂板不用卸甲不准吊。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不准双拼吊。

 5、砼块、石块、木砖、预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叠放不齐不准吊。

 6、楼板、大梁等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7、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粘连、附着的物件不准吊。

 8、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 3m,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准吊。

 9、六级以上强风区不准吊。

 10、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荷载不准吊。

 第四节 吊装作业人员按照安全操作规程

 1、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

 2、吊装重量大于等于 40 吨的物体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物虽不足 40 吨重,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装施工方案经施工主管部门和安全技术部门审查,报主管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3、各种吊装作业前,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

 4、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5、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要求 GB 2811 的规定,高处作业时必须遵守高处作业的相关规定。

 6、吊装作业前,应对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缆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进行检查,必须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7、吊装作业时,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 GB 5082 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

 8、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未经机动、建筑部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

 9、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以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要灵敏可靠。吊装前必须试吊,确认无误方可作业。

 10、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在特殊情况下,必须随之升降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

 11、吊装作业现场如需动火,应遵守 HG 23011 的规定。吊装作业现场的吊绳索、缆风绳、拖拉绳等要避免同带电线路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

 12、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履带吊车、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该定型机械的操作规程。

 13、吊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

 14、悬吊重物下方严禁站人、通行和工作。

 15、在吊装作业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吊装:

 16、对吊装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第五节 支撑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要求:

 1、洞、井的支护工作应根据地质条件、开挖工艺、洞室结构尺寸、围岩暴露时间等因素,制定出详细、具体的施工措施。

 2、支撑作业必须按设计规定及施工说明书进行。

 3、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地质条件与设计资料不符时,应征得设计单位同意,改变支撑的形式、间距及材料。

 4、采用木支撑时,除了山岩压力特别大的地段,或岩层可能坍陷处外,应作专门研究,慎重处理,一般均应满足设计规范要求。

 5、支撑构件,应尽量在地面加工厂制成成品,只有不能确定长度的构件才可在洞内临时加工。

 二、支撑安装时,应构成整体并注意下列事项:

 1、必须按规定的顺序进行。

 2、各构件应相互挤紧,接头与岩壁间应用楔子挤紧,用扒钉钉牢,顶部应加背板,背板的空隙应填实,松软岩层中的两壁也应设背板。

 3、背板的材料一般使用厚 5cm 以上的木板,或直径在 10cm 以上的板皮、半圆木等。

 4、支柱应放在坚硬平坦的岩石面上,如岩层松软,应切实嵌入预先挖好柱窝中, 柱窝的深度不小于 5~ 10cm。

 5、横梁与主柱须在同一平面上,该平面应尽量与隧洞中心垂直,许可偏差不得超过 5cm,支撑中线与隧洞中心线偏差也不得超过 5cm。

 6、各排支撑之间(纵向)应设撑杆或拉杆互相联接,以发挥整体作用。

 7、支撑应定期检查,至少每旬一次,检查结果应正确填写在专门记录本上,对于检查出来的问题,必须及时解决。

 8、在断层、裂缝(包括纵横交错的裂缝)、顶侧滴水、岩脉等地段及支洞与正洞相交处,支撑应特别予以加固。

 三、更换支撑时应遵守以下各项规定:

 1、发现横梁及立柱弯曲、歪斜、腐朽或断裂,应立即修理或更换。修理时必须由安全出口处向内逐步进行;禁止与此相反方向进行。

 2、更换支柱前,横梁必须以临时支柱支撑,临时支柱应有与主柱相等的强度,其位置应不妨碍安装新立柱的空间为原则。

 3、更换支撑作业过程中,应有防止岩石坠落的措施。

 4、同时更换相邻支撑的数量,不得超过两架以上。在临时支撑未受力前,不得撤除旧支撑。

 四、支撑撤除应遵守下列规定:

 1、撤除前,应由施工队的技术负责人会同地质人员、设计人员进行全面检查,并提出具体撤除意见。

 2、根据要撤除地段的地质和支撑结构的具体情况,制定撤除作业操作细则及安全措施,方可进行撤除。要考虑拆除顺序,禁止用绳索一次拉下。

 3、在松软不稳定的岩层中,开挖所用的木撑不能拆除时,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可将木支撑放置在衬砌面以外。

 4、在平行作业中,支撑的撤除应随衬砌工作进行,但支撑撤除后,顶拱岩石暴露的时间不得过长。

 五、支撑安装的其他要求 1、导坑掘进临时支撑的形式,应根据导坑的形状决定。横梁同支柱的交角与导坑顶壁同边墙的交角应大致相等。

 2、导坑支撑的接头处,应根据岩石压力的性质做榫口结合,榫口平面应与作用力方向垂直。

 3、导坑木支撑架立后,应先将支撑上角同导坑的顶部及两侧岩石之间,用楔打紧,使支撑吃力,然后用填料塞实。

 4、采用钢支撑时,其结点处除用螺栓固定其位置外,并需加以电焊,其纵向各排应拉牢,一般可用角铁纵向焊于各排钢支撑上。

 5、钢支撑的基座应放在坚硬的岩石面上,如基础过软时,应挖深柱坑再浇混凝土基座。

 6、在边开挖边支撑的过程中,为了防止钢支撑顶部支架发生位移或下陷,最好在上、下层开挖交界面处,采用纵向台梁。

 7、钢支撑的各杆件,应在洞外预先制作好,在安装前应进行试拼装,并在各杆件上编号。

 8、永久支撑架须用预制混凝土作为背板填料,背板面与岩石间的空隙,可用坚实不会被水侵蚀的块石填充。

 六、采用锚杆支护,应遵守下列规定:

 1、孔径与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钻孔的方向应尽量垂直岩面或岩石裂缝。

 2、钻孔过程中和安装锚杆时,必须随时注意岩石变化情况,发现松动浮石应及时处理。

 3、锚杆安装前,先将孔中岩粉吹净,并检查孔深和锚栓的尺寸是否相符,锚栓上的丝扣涂上机油防锈,便于旋转。

 4、安装时,垫板和岩石接触面积应在二分之一以上,接触不到之处应用铁板塞紧。楔子要最大限度插入楔缝中。

 5、锚栓安装后,2~3 天内须用压力扳手进行锚杆承载力检查,施紧丝扣后定期检查。

 第六节 高处作业人员操作规程

 1、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2、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易滑的鞋。

 3、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4、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 重和打桩作业。5、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离 30 厘米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 60-70 度为宜,禁止两人同时在 梯子上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人字梯底脚要拉牢,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6、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桁条、挑梁和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有专人负责。

 7、乘人的外用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除指派的专业人员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绳索和随同运料的吊篮、吊装物上下。

 8、梯子(木)

 ⑴使用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踏板),不得小于 4×4.5cm,踏板间距以 30cm 左右为宜;梯梁断面应大于 3×8cm,长度不得超过 5m。木梯宽度不得小于 30cm。

 ⑵使用梯子时上端要扎牢,下端要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子与地面夹角 60~70 度为宜(GB70591-86 规定为 75°±5°)。

 ⑶梯子上部第二个踏板为最高安全站立高度,第一个踏板不得站人或超过。

 ⑷梯子上只允许一人操作,梯子上有人时不准移位。

 ⑸人字梯(折梯)在梁中应设撑杆(钩)并能锁固。

 9、乘人的外用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除指派的专业人员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绳索和随同运料的吊篮、吊装物上下。

 第七节 搅拌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搅拌机安装基础必须平稳牢固,不准以轮胎代替支撑。

 2、操作前应检查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等设施是否良好有效,滚筒内不得有异物。

 3、进料斗提升后,严禁人员在料斗下通过或停留,工作完毕后应将拌料斗固定好。

 4、现场检修时,应固定好料斗,切断电源,并悬挂安全警示标识。进滚筒内修理,外面要设人监护。

 5、搅拌作业完毕,对搅拌机要进行清洗、润滑、检查、紧固,对周围工作面进行打扫清理。做到文明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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