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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药品安全自查自纠报告

时间:2022-11-18 13:20:03 来源:网友投稿

药品安全自查自纠报告 药品安全自查自纠报告药品安全自查自纠报告根据药监局领导下发的**年医疗机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我院按照药监局培训的各项内容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总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药品安全自查自纠报告 ,供大家参考。

药品安全自查自纠报告

  药品安全自查自纠报告

  药品安全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药监局领导下发的**年医疗机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我院按照药监局培训的各项内容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总如下:

  一、领导重视,管理组织健全

  我院成立了医院药事管理小组,负责监督、指导本院规范管理药品和合理用药。设立了药品质量管理员具体负责药品质量管理的管理工作,确定各岗位职能,并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各环节制度。

  二、药品的管理

  1、建立供货单位档案,严格审核供货单位及销售人员的资质。确保从有合法资格的企业采购合格药品。

  2、根据《药品管理法》及相关药品法律法规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相关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包括药品的购进、验收、养护制度、处方的调配及处方管理制度、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特殊药品管理制度、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等。

  3、购进的麻醉及精神药品按规定管理,专柜存放,设有防盗设施,实行双人双锁管理。专账记录,账物相符。

  4、实行药品效期储存管理,对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挂牌警示。报各使用科室进行促用。

  5、药房、药库每日上午、下午定时对药品进行巡查与养护,进行温湿度检测并做好记录,如超出规定范围,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三:药房的管理

  1、按照药房规范化建设要求摆放药品,区域定位标志明显、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存放、易串味单独存放、危险品专柜存放。

  2、按照要求药房每月对陈列的药品进行养护,做好养护记录台账,每日上、下午定时监测温湿度,并做好记录,如超出规定范围,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3、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对处方进行审核、调配、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

  4、调配处方时严格执行“四查十对”制度,确保发出药品的准确无误。不得擅自更改处方,对有疑问、配伍禁忌、超剂量处方应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

  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审核与调配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

  5、严格执行处方管理的相关规定,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需处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不得超过3天,处方药品剂量一般不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超过3日用量;特殊药品应严格使用专用处方。

  6、严格按照规定保存处方: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1年;精神药品处方保存2年;麻醉处方保留3年。

  7、每年对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进行了健康检查。

  8、认真执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有专人负责信息的收集和报告工作。

  四、药品质量和管理责任重大,在下一步的管理工作中,我们将以自检自查为新起点,扎实有效地开展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院与科室两级管理,提高药品质量管理,确保用药安全,确保医疗安全。

  2、建立医院药品质量科学管理的长效机制,严格贯彻执行药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

  3、加强高危药品和抗菌药品的管理和使用。

  4、加强对新员工的上岗培训,及老员工的继续教育培训。

  5、加强对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及评审。

  6、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认真负责,严密监测,及时报告。

  药品安全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洪江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我院积极地开展了相关工作,先自查报告如下:

  1、成立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门的实施方案。

  2、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合理安全用药。

  3、制定了一整套药品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并定期检查。

  4、药品从业人员,每年都都进行了健康体检,并建立了健康档案。

  5、药房、药库场所宽敞明亮,清洁卫生,药品的陈列,温控,调配设备齐全,在用的计量器具按规定检测合格。

  6、已建立首营品种和首营企业档案,从合法企业进货,并签订了有明确质量保障条款的协议书,购进发票完整。

  7、购进的药品严格按照规定逐一验收,并建立了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

  8、药品储存按要求分类陈列和存放,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内用药和外用药,药品和非药品,都已分开存放。

  9、医院内没有违法药品广告和宣传资料。

  10.经常组织药剂科人员开展业务及法规知识学习,并有记录。

  11、设有意见簿、投诉举报电话,药品质量监督岗。

  12、药剂科人员着装整齐,佩戴服务卡,做到文明,热情,周到的服务。

  13、没有非药品冒充药品使用的违法违规行为。

  14、没有使用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违规行为。

  15、严格按照规章制定使用特殊药品。

  药品安全自查自纠报告

  去年以来,按照省政府及省食安委的工作部署,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了创建省级食品药品安全城市活动,创建活动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我市食品药品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因地制宜,创新工作方法,转变工作思路,积极探索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新模式、新机制和新举措,以创建促监管、以监管促提升、以提升促发展,有效提升了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防范了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确保了全市人民饮食用药安全,创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XX〕8号)文件要求,3月份以来,我市认真开展了创建自查自评工作,对照创建目标任务,经过自查自评,形成了自查自评报告,内容如下:

  一、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组织保障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市及时调整市食安委成员名单,成立了由市长李平任主任,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卢仕仁任副主任,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市委副书记、市长、市食安委主任李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食安委常务副主任卢仕仁亲自安排,对各县(市)区及市直各单位提

  出严格的工作要求。市政府工作报告对食品药品安全进行强调部署。下发了《关于印发阜阳市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阜政办〔20XX〕4号)、《关于印发阜阳市20XX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阜政办〔20XX〕16号)文件,市食安办下发了《关于阜阳市20XX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任务分工的意见》(阜食安委办〔20XX〕15号)文件,对食品安全工作重点任务进行分工和明确,要求各职能单位通力协作,严格履职尽责,食品安全监管基础得到夯实。

  二是压实工作责任。20XX年召开三次食品安全专题会议,分析研判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市食安办也多次召开联络员会议细化工作目标,抓好工作落实。年初,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市食安委成员单位签订了责任书,进一步压实了责任。年中,市食安办组织督查考核组,对各县(市)区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定期和不定期多种形式的督查,并对创建“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进行了督导。年底,市政府办公室、市食安办分别下发了《关于20XX年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阜政秘〔20XX〕249号)、《关于印发阜阳市20XX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方案的通知》(阜食安委办〔20XX〕29号),其中明确了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地方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并作为考核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相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权重为2.5%,按照年初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和相关工作要求,对各地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严格考核。

  三是强化体系建设。按照20XX年10月12日全省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建设推进会暨贯彻“四个最严”、落实“四有两责”池州会议要求,全市深入推进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实体化运转,明确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加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牌子,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加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牌子,实行“六统一”实体化运行。统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头、印章、执法文书、执法服装、标牌标识、干部任免。把食品药品安全作为综合执法的首要任务,不断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人员得到充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得到加强。

  四是加强督查指导。市食品安全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下发《关于开展阜阳市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落实情况督查的通知》(阜食安委办〔20XX〕5号),组织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创建工作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市食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管局领导定期对各县(市)、区创建工作现场督查指导,促进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创建责任意识。

  五是落实农村“四员”制度。全市172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均按要求配备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四员”队伍,并由乡镇(街道办事处)组织“四员”协助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各环节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做好农村自办宴席厨师登记备案、培训工作,有力的提升了监管效能。

  六是抓好食品药品相关业务知识培训。为全面深化教育培训工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把20XX年作为教育培训年,成立了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了组织实施培训科室,制定了全年培训计划,认真开展各类培训。一是举办“局长专题讲座”。每位党组成员结合本系统队伍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业务知识等方面,举办了

  “食品安全知识讲座”、“药品安全与生命健康”和“如何加强监管队伍建设”等专题讲座13期。二是明确“学习日制度”。每周一上午为局机关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日。采取领读、讲解、观看视听等形式,主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投入专项经费,购置相关书籍进行集中学习,局机关党委还专门抽查了部分人员的学习笔记。全年共举办机关学习班30余期,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极大提高了机关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指导能力。三是认真组织“基层所业务普及轮训”。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举办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食品药品监管业务普及轮训班的通知》要求,阜阳市食药局三期共有269人参加培训;年末,按照市食药监局《关于举办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建设培训班的通知》,共有900余名监管人员分三批参加了市局举办的全市监管队伍建设培训班。四是强化“在线教育学习”。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全系统人员积极参与“安徽省干部在线教育”的学习活动,所有参学人员均达到良好以上学分,合格率100%,多次受到市委组织部通报表扬。五是开展“读书月”活动。为加快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政治文化素养,20XX年投入专项经费,组织开展了“读书月”活动。在“读书月”活动中,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政策法律、市场经济、现代科技等知识。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党课授课与座谈交流

  相结合、学习培训与工作实际相结合等形式引导全员积极参加学习。六是邀请专家举办讲座。以“周读月训大讲堂”和“颍淮大讲堂”为依托,已先后邀请了市委讲师团、市委党校等专家开办讲座两期,使全系统人员开拓了视野。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邀请市委宣传部宣讲团进行“社会主义价值观微型宣讲报告会”。通过开展一系列学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监管队伍素质,增强了实际工作能力。

  二、强化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建设

  (一)做好经费保障。我市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经费积极优先投入,将食品药品监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了稳定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20XX年,市级财政投入食品药品监管专项经费511.5万元,较上年度267.6万元增长91.14%;县级财政投入食品药品监管专项经费1113.9万元,较上年度442.27万元平均增长151.86%,最高增长达36倍。20XX年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下拨的65.4万元食品药品抽验经费,我市财政部门及时下拨到位。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并建立辅助账。

  (二)强化基础设施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全市86个食品药品监管所全部保障办公用房,每所配备了执法车辆、执法取证照相机、执法通讯设备、电脑打印设备等各种监管执法办案办公设备,方便基层监管。县市区农委积极开展食用农产品快检体系建设,建立农产品质量检测站,采购实验台、通风橱、样品柜和各类仪器,农产品检测份数可达45200份/年。县食品药品检验所是通过省级实验资质认定授权的法定检验检测机构,涉及食品、药品等领域产品检验检测,拥有原子吸收、液相色谱等精密仪器,为县食品药品监管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三、强化日常监督执法,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一)把好食品安全源头监管关。

  1.部门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市食安办、市农委等部门下发了《关于做好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衔接工作的通知》(阜食安委办〔20XX〕25号),市农委联合有关部门下发了《关于加强阜阳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合作协议》、《阜阳市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等,加强巡查检查,与有关单位签订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责任书。督导农产品生产单位按照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组织生产,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农兽药等农业

  投入品。督促农产品生产单位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2.突出重点品种,注重监督抽查。一是市农委制定印发了《阜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方案》(阜农〔20XX〕172号),组织监督抽查农产品3批次、产品36个,抽检合格率100%。加大农资监督抽查力度,20XX年,全市农业部门共抽检农资产品2060(种子875、农药683、肥料502)组,检出不合格产品73个,合格率96.5%。二是加大市场联合监督抽查力度,市农委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开展了“三品一标”产品规范用标市场监督抽查,共抽查市场、超市6个,抽查产品30个,规范用标比例100%。

  三是市农委制定印发了《阜阳市20XX年蔬菜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方案》(阜农〔20XX〕50号),除对重点农产品和农药使用进行例行抽检外,还在特别重大节日前开展监督抽查,排出质量安全隐患,保障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消费安全。全市共例行抽检农产品7批次,检测样数506个品种,检测合格率98.3%。四是积极配合做好省例行检测和风险检测,全市共进行省例行抽检3次,检测产品135个。

  3.建立监管档案,提升责任意识。一是100%建立监管档案,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农兽药使用、安全间隔期和产地准出等管理制度。二是明确了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植大户等生产单位是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三是对农产品生产单位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告知”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加强对承诺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履行责任的监管。

  4.强化监督检查,保障畜产品安全。一是加强兽药饲料生产、经营环节监管。落实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业主责任,对生产经营企业开展拉网式检查。二是加强规模养殖场监管。实行划片包干“一对一”的监管制度,重点检查养殖场养殖档案和用药用料等情况,检疫人员对规模场出栏的动物,必须经“瘦肉精”抽样检测合格方可出具检疫合格证明。三是加强屠宰环节监管。监督企业落实自检制度,严格入场生猪耳标和检疫证明查验,驻场检疫监督人员每批都要进行抽检。四是加大抽检力度,提高抽检频次,扩大检测范围。五是加强监督执法。建立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强化“瘦肉精”全程监管,严肃查处生产、销售和使用“瘦肉精”的违法犯罪行为。全市共抽检猪牛羊尿样品99794份,“瘦肉精”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

  (二)筑牢食品各环节安全防线。

  1.强化食品生产监管。一是全面摸排,实行分类建档动态监管。我市710家食品生产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共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882张,89个食品加工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100%建立了电子监管档案和纸质档案,并及时更新、充实监管信息,实行动态监管。二是开展重点区域、重点产品整治工作。我市先后开展了白酒和散装白酒、蜂蜜、豆制品、明胶、糖果、巧克力、大桶水、调制面制品及麻辣条、保健酒、配制酒、爆米花膨化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用油等各类整治工作。制定印发了重点区域重点产品整治工作方案,并明确责任主体,采取普查建档、宣传教育、帮扶整改、产品抽检等措施,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共出动执法车辆238车次,执法人员782人次,检查企业518家,发现问题94家,责令整改52家,对218家企业的328个品种进行了抽样,合格304组,合格率92.7%。切实增强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提升了加工环境条件,改变了存在的脏乱差现象,提高了产品质量控制能力。三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认真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悉数掌握全市现阶段食品生产环节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时排除风险隐患。全年,我市食品生产环节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4503余人次,巡检查企业1134家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92份,完成整改92家次,共立案111起,结案107起,共计罚没80.1万余元,移交公安机关7起,捣毁无证无照黑窝点2处。

  2.强化食品流通监管。一是坚持“查”“处”结合,强化食品流通监管。20XX年,我市出动执法人员18645人次,检查各类食品市场1678个次,巡查食品经营户53166户次。立案查处食品违法经营案件1219起,案值50余万元,罚没金额374.18万元,查获不合格食品8885.9公斤,涉嫌构成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案件2起。二是组织监督抽检,掌控食品安全风险。20XX年组织流通环节食品抽样监测1706组,合格1644组,不合格62组,合格率96%。按时完成上级部署的粽子、乳制品、豆制品等风险监测任务;配合完成食品生产环节桶装水等品种国抽省抽任务。三是持续深入治理,规范流动摊点。按照20XX年全市食品流动摊点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继续与市容城管部门联手,把整治活动引向深入,20XX年,共出动执法人员2383人次,摸排登记食品流动摊点3438户,引导进入市场、店铺等固定场所的流动摊点278户,市容城管部门划定集中经营区域58处,进入划定区域经营的流动摊点534户。四是坚持问题导向,适时专项整治。我市先后开展了食用农产品(干辣椒、大白菜、娃娃菜、进口水果)专项整治、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专项整治,食品冷库、冷冻肉专项整治,转基因食品、“五毛”食品专项检查,特别是儿童小食品整治活动,取得了较好成效。五是创新监管模式,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飞行检查的通知》,抽调各县(市)区局食品流通监管人员,对农村食品安全进行了历时2个多月的“飞行”检查,采取明察暗访、查阅资料、面对面询问了解等多种检查形式,对食品市场、商场超市、批发企业、校园周边食杂店以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随机抽查,对归纳整理发现的23个方面的问题下发督办函,被检单位对发现的问题逐条采取措施进行了整改。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夏季流通、餐饮环节食品安全集中检查的通知》,从8月份开始,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每个县(市)区局抽调执法人员,分成8个检查组,每周集中检查一个县(市)区,对食品生产、流通、消费餐饮各环节进行全覆盖、高密度检查。共检查基层监管所79个和156个乡镇、16个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农贸市场26个,抽查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户1421户。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督办文件要求县(市)区局逐户整改处理到位,并成立督查组跟踪检查。

  3.强化食品消费监管。一是大力开展量化分级。对监管人员和餐饮从业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提升了监管业务水平,增强了餐饮从业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应知应会能力。20XX年,共对3986家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量化分级,其中A级314家,B级1687家,C级1985家。二是积极推进“明厨亮灶”。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市教育局召开全市中心校校长、分管校长、食堂负责人培训会议,安排部署学校食堂“明厨亮灶”示范建设,在餐饮服务单位稳步推进“明厨亮灶”工程。我市现有196家餐饮服务单位实施了“明厨亮灶”工程,初步达到了以点带面的效果。三是认真开展示范创建。20XX年,在各县(市)区已完成1条餐饮示范街、100家餐饮示范店的基础上,又增加了1条餐饮示范街、100家餐饮示范店的创建任务。四是引导规范自办宴席。按照上级要求,我市制订了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协作配合,形成合力,确保监管工作横到边、纵到底,实现监管工作全覆盖,扎实开展农村自办宴席监管,进一步提升农村自办宴席的保障水平。

  (三)织密粮食质量安全网。

  1.注重抓好制度落实。一是强化宣传培训和粮食质量管理制度。积极开展粮食质量检验员、粮食保管员培训,认真抓好粮食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进一步完善粮食质量安全各项规章制度、检验程序,确保粮食收购、储存、销售各环节粮食质量安全。二是认真执行入库粮食质量检验检测控制制度。重点抓好收购粮食自验、初验、复验工作。做到质量安全监测有计划有数据。对监测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三是坚持执行粮食质量安全检查制度。市粮食局对库存粮食坚持每年三月份、九月份开展质量普查,并将普查的品质检验结果填入《质量控制单》,督促各粮食收储企业认真落实查粮制度。同时配合中储粮部门按月对库存粮食质量和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和总结。四是坚持粮食销售出库质量检测制度。粮食出库时由企业出具质量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标明粮食的品种、等级、代表数量、产地和收获年限等数据,做到粮食出库检验报告单随货同行。五是落实“领导带队,集体查粮”制度。各粮食收储企业领导亲自带队查粮,每月查粮不少于3次,并在粮情检查记录簿上签字。对高温粮、高水分粮及时进行机械通风,对虫粮及时开展薰蒸作业,确保储粮质量安全。

  2.注重检测机构建设。重点建设阜阳市国家粮食储备库和省级粮食储备库2个标准化验室。其余企业也设立了防化室,经常开展收购、库存粮食质量检验检测,全市形成了较为完整的质量检验检测体系。

  3.注重强化日常监管。市粮食局设立政策性粮食监管办公室,向各粮食收储企业派驻监管员,严格按照监管制度规定,对粮食数量、质量实施日常巡查监管,并做好监管记录。

  4.注重开展集中整治。按照上级要求,市粮食局开展了粮食库存数量、质量集中检查整顿工作。专项整治中,市粮食局制定了检查整顿实施方案,认真做好检查整顿工作总结,并针对在检查整顿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改。

  (四)守护药品质量安全。

  1.加强药品生产企业监管。一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20XX年度药化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对本辖区高风险药品生产企业、化妆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实行全覆盖,并配合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药化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飞行检查。二是在日常巡查工作中,加强对生产企业的质量风险管理,发现

  药品生产过程中存在的缺陷,要求限期整改,并对企业缺陷项目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药品质量安全。三是实行麻精药品生产企业巡查制度,做到每季度检查一次。

  2.加强药品流通领域监管。一是制定了药品零售企业专项整治方案和GSP认证方案,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继续打击“挂靠”、“走票”等变相转让、出租证照或票据的违法活动,严格药品购销渠道管理。二是对辖区内的安徽天宇药业有限公司和安徽万春日化有限公司两家化妆品生产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实现了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

  3.加强医疗器械企业监管。开展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专项检查,通过宣传警示活动,进一步强化了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守法、自律诚信意识。48家生产企业和422家经营企业都张贴和悬挂了宣传挂图。结合方案和工作实际,对辖区内备案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以及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共检查生产企业108家次,经营企业568家次,责令整改74家。

  4.加强药品包装材料监管。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药品包装材料年度检查方案和计划,建立了药包材生产企业监管档案,并按照《安徽省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生产企业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对我市生产重点监管品种的药包材生产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覆盖率达100%。

  四、扎实开展专项整治

  (一)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根据严厉打击私屠滥宰保障肉品质量安全工作方案,安排部署了专项整治行动。一是顺利完成生猪定点屠宰职能划转移交。各县(市)区积极稳妥推进过渡时期工作开展,现已全部完成屠宰监管职责调整。全市共有28家定点屠宰企业,其中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26家,山羊屠宰厂1家,牛羊屠宰厂1家。二是制定生猪屠宰专项整治方案,开展全市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我市组织开展了两次大规模生猪屠宰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相关部门联合对全市屠宰场进行了集中清理排查,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注水及注入其他物质、宰前使用“瘦肉精”和收购、屠宰病死生猪等违法行为,清查捣毁私屠滥宰点145个,查获未经检疫的猪肉3976公斤,立案查处屠宰违法案件29起,结案28起,责令整改31起,罚没收入5.5万元。三是开展畜禽屠宰监管工作专项督查。20XX年9月下旬,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

  了畜禽屠宰监管工作专项督查,重点检查生猪屠宰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定点屠宰场生猪及其产品检验检疫情况、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情况及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机制建立及落实情况,要求屠宰企业担负起食品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格执行生猪进场查验、“瘦肉精”自检和无害化处理制度,要求驻场官方兽医认真规范屠宰检疫监管,依法履职尽责。

  (二)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市畜牧局印发了《阜阳市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方案(试行)的通知》(阜牧动监20XX113号),要求全面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并就评估内容及标准进行规范。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风险评估工作,有效预警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提高监管和应急处置能力;查找监管漏洞,寻找薄弱环节,构建无缝监管;厘清职能,提升责任意识,落实监管责任,确保辖区内的畜产品质量安全。

  (三)开展兽药经营专项整治。一是积极开展兽药饲料整治,印发了《20XX年阜阳市兽药饲料专项整治方案》、《阜阳市兽药产品标签和说明书规范再行动实施方案》,开展兽药产品标签和说明书规范再行动,强化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监管,进一步规范兽药市场。整治中,对违规经营的18家企业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取缔无证经营兽药店1家,销毁不合格兽药标签和说明书2.01万个,没收过期及违规兽药107件,人用药35盒。二是认真做好饲料生产企业年度备案工作。17家企业进行备案,对检查不合格的1家企业要求整改。三是加强兽药饲料抽样检测。按照《20XX年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把市本级及各县市区兽药抽样监测任务进行细化,抽检兽药饲料样品483份,其中兽药188份,饲料295份。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加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对整治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5325人(次),检查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养殖场1654家(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8起,罚没款近3万元,没收不合格饲料1200公斤。

  (四)开展农药经营专项整治。围绕白菜类、绿叶类、豆类、葱蒜类蔬菜,突出豇豆、黄瓜、包菜、芹菜、韭菜、普通白菜等大宗蔬菜品种,以甲胺磷等禁用高毒农药和克百威、氧乐果、水胺硫磷等高毒限用农药为重点,深入开展蔬菜、水果和农药(生产、销售)管理与使用专项整治。发放宣传资料260940份,指导培训143场次,直接培训人员12181人次;出动执法人员6107人次,检查生产经

  营企业、基地和农药生产、销售单位(户)13286个次,没有发现有生产、销售和使用禁用农药的情况。年初,市农委印发了《阜阳市20XX年蔬菜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方案》(阜农〔20XX〕50号),明确了例行监测的重点品种、监测项目和各监测机构的监测任务。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对全市规模蔬菜生产基地和批发市场开展了重点例行监测7次,抽取样品419个,对22个参数进行了定量检测,合格率100%,监督抽查3次,抽取样品24个,合格率100%。

  (五)开展校园及其周边劣质小食品专项整治。按照《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校园及周边劣质小食品整治工作的通知》(皖食药监食流秘〔20XX〕21号)工作要求,继续开展校园周边劣质小食品整治工作,按照我市实际,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共检查中小学校园及幼儿园799个,检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3871户,查获违法经营预包装食品1306盒(包、袋、瓶),查获违法经营散装食品200.04公斤;开展校园食品安全课52次;培训食品经营户1166家,张贴宣传资料2400余份;共抽检校园及其周边畅销小食品(膨化食品、袋装豆制品、油炸食品)624组,查处案件35起,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19份,取缔无证经营户19户。对存在问题的经营户下发责令整改通知63份。

  五、严厉打击违法犯罪

  (一)开展稽查办案,打击制假售假行为。20XX年,我市稽查以开展“食品药品网剑”等专项整治为契机,强化稽查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了全市公众饮食用药用械安全。“四品一械”案件共立案1741件,办结1598件,罚没款935.9万元。其中市局本级办理食品案件56件,保健食品案件6件,药械案件62件,罚没款442.95万元。县(市)区局办理食品案件1188件,保健食品案件45件,药品案件310件,医疗器械案件51件,化妆品案件23件,罚没款633万元。移送公安机关药品案件5起、食品案件4起,上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械典型案件4起,食品典型案件1起,国家总局挂牌督办案件2起,药械重要案件线索1起,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1509件。完成基本药物和高风险品种抽检420批次。20XX年,办理上级来函13份,协查案件17份,上级转办不合格药械32件、不合格食品报告21件,协查核查回复率达100%。

  (二)加强行刑衔接,严惩违法犯罪行为。按照行政和刑事司法衔接要求,市

  食品药品监管局及时与公安、检察机关沟通,联合下发了《行政处罚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打击制售假劣药械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建立了刑事案件办理中检验鉴定“绿色通道”和专项经费保障机制,健全案件线索通报、案件移送工作衔接机制,定期与公安、检察机关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案情,20XX年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药品案件9起。20XX年,全市公安机关共侦办制售假劣食品刑事案件18起,破案6起,其中部督案件1起,厅督案件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8人,移送起诉5人。

  六、强化应急管理,构建社会共治。

  (一)严格开展风险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根据《20XX年阜阳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的要求,我市积极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开展了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食品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监测以及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和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检查。我市共完成3110批次5740个食品样品的采样送检工作,食品种类涵盖肉及肉制品、蛋及蛋制品、饮料、焙烤食品、蔬菜食品、调味品、餐饮类以及街头食品等17大类,样品全部送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检测。对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积极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及时提交调查报告,我市中医院作为哨点医院开展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20XX年,任务完成率116.96%,监测未发现食源性异常病例。监测发现有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异常结果均按要求100%及时通报。

  (二)认真开展抽检监测。按照国家级、省级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检测计划实施方案,印发了《20XX年阜阳市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实施方案》和《20XX年阜阳市落实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实施方案》,完成食品安全国抽抽样、省抽抽样任务和省级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抽样任务,及时汇总上报抽检监测信息。共抽查各类食品3110批次,其中国抽461批次,省抽346批次,市抽2303批次。按照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抽检监测计划通知要求,完成了420批基本药物抽样任务和1050批的监督抽样任务,完成率100%。

  (三)严密监测不良反应。我市不断加大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力度,积极拓展试点,转变监测方式,注重提高质量,较好地完成了监测工作任务。20XX年,全市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15116份(平均百万人口报告数1899份,其

  中新的/严重的报告3635份)、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2287份(平均百万人口报告数347份,其中严重伤害事件报告654份),超额完成省局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相关指标,且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总数及新的/严重的报告数、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总数及严重伤害事件报告数等4项指标在全省均名列首位。化妆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数105例,平均百万人口报告数14份,均超额完成任务。

  (四)积极提高应急水平。我市成立了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完善了《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防范应对规程》等制度;结合12331平台建设,完成了食品药品重大信息报送。食品安全重大信息直报点建设设备已调试安装运转。年底,市食药监局主办、界首市食药监局承办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桌面推演,进一步锻炼了队伍,提升了监管人员应急处置能力。

  (五)全面开展广告监测。安排专人专设备对食品、药品广告进行监测,全年共监测广告192条,其中保健食品25条、药品16条、医疗器械2条、其它149条,广告监测数据处理率达到100%。

  七、注重宣传和投诉举报

  (一)加大宣传力度。20XX年以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认真开展新闻宣传及科普行动,结合实际先后制定了《阜阳市开展“安全用药月”活动实施方案》,按照方案,先后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等科普宣传活动,同时,在当地电视台多次播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公益广告,制作户外公益广告,设置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固定宣传栏,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20XX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又分别与金冠传媒有限公司、新视界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大唐广告有限责任公司签定协议,决定在全市餐饮企业经营场所统一安装食品药品安全公示牌、在阜阳市广播电视台播放“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等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片、在全市24条公交移动电视媒体播放“食品安全五要点”等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片。

  (二)加强信息公开。强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市)区政府网站和区局子网站上主动公开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操作流程,并及时公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在网站显著位置建立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专栏。

  (三)受理投诉举报。20XX度受理和办理投诉举报全部按要求使用12331投诉举报管理平台,安排专人24小时接听投诉举报电话,并及时处理。通过举报投诉信息接收渠道受理各类举报1049件,接受电话、来人咨询474件。其中收到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转国家总局投诉举报中心受理的投诉举报7件,省局投诉举报中心转办18件,百姓热线和政风行风热线举报31件,局长信箱举报35件,所有投诉举报100%办理并及时回复,受到上级好评,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对于投诉举报的案件,有符合奖励规定的,均按规定兑现了举报奖励。

  下一步,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及省食安委有关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部暑要求,攻坚克难、开拓进取,进一步加大创建工作推进力度,强化措施保障,围绕创建目标任务,努力探索建立一套有效管用,可复制的监管模式,推动全市食品药品安全整体形势持续稳定向好,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和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满意度明显提升,努力把我市创建工作再提升到一个新水平,确保圆满完成创建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全力保障全市人民“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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